日 期: | 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
---|---|
时 间: | 上午9时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
I. | 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上午9时至10时55分) 《2017年印花稅(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出席会议的团体代表/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不出席会议的团体代表/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 ||
立法会CB(1)135/17-18(01)号文件
(在2017年10月31日发出) | - | 因应2017年6月20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 |
立法会CB(1)135/17-18(02)号文件
(在2017年10月31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对2017年6月20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的回应
| |
立法会CB(1)135/17-18(03)号文件
(中文本及经修订的英文本在2017年11月2日随立法会CB(1)175/17-18号文件发出) | - | 高级助理法律顾问在2017年10月30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 |
立法会CB(1)184/17-18(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政府当局就2017年10月30日高级助理法律顾问的函件发出的覆函
| |
相关文件
| |||
立法会CB(3)609/16-17号文件 (在2017年5月26日发出) | - | 条例草案文本
| |
立法会CB(1)1162/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9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事项文本(只限委员参阅)
| |
档号:HDCR4-3/PH/1-10/0-1
(在2017年5月发出) | - | 运输及房屋局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 |
立法会LS73/16-17号文件
(在2017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2)1593/16-17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报告
| |
立法会CB(1)823/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4月1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于2017年4月12日就"收紧新住宅印花稅机制下的豁免安排"发出的函件
| |
(先前发出的其他各份相关文件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bc/bc01/general/bc01.htm)
| |||
II. | 其他事项(上午10时55分至11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