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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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0时45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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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 ||
立法会CB(1)1254/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7月4日发出) | - | 有关2017年6月19日会议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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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254/16-17(02)号文件
(在2017年7月7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7年6月19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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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254/16-17(03)号文件
(在2017年7月4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6月14日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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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289/16-17(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6月14日的函件所作的进一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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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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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150/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5日发出) | - | 有关2017年6月12日会议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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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150/16-17(02)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7年6月12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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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150/16-17(03)号文件
(在2017年6月15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6 月1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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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093/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6月9日发出) | - | 有关2017年5月19日会议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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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093/16-17(02)号文件
(在2017年6月9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2017年5月19日会议席上所提事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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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962/16-17(03)号文件
(在2017年5月18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5 月9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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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1115/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6月9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5月9日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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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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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3)458/16-17号文件
(在2017年3月31日发出) | - | 条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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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962/16-17(01)号文件
(在2017年5月18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只限委员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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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号:DEVB(CR)(W)1-10/49
(在2017年3月29日发出) | - | 发展局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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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LS56/16-17号文件
(在2017年4月27日随立法会CB(2)1294/16-17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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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962/16-17(02)号文件
(在2017年5月18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2017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草案》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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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的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bc/bc04/general/bc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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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