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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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2时30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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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 ||
先前会议的跟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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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953/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4月26日发出) | - | 因应2018年4月11日会议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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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904/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4月11日发出) | - | 香港旅游业议会就《旅游业条例草案》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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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953/17-18(02)号文件 (于2018年4月2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对2018年4月11日会议及香港旅游业议会于2018年4月10日的意见书的综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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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842/17-18(01)及CB(4)852/17-18(02)号文件 (于2018年4月3日及9日发出) | - | 刘国勋议员于2018年3月28日要求讨论检讨旅游业赔偿基金安排的函件(只备中文本)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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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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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3)393/16-17号文件 (于2017年3月10日发出) | - | 条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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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792/16-17(01)号文件 (于2017年4月7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拟予修订的相关法例拟备的标明修订文本(只限委员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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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101/16-17(02)及CB(4)1578/16-17(01)号文件 (分别于2017年6月2日及9月11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5月2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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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74/17-18(01)、CB(4)246/17-18(01)及CB(4)346/17-18(03)号文件 (分别于2017年10月24日、11月21日及12月18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7年10月20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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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491/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1月16日发出) | - | 陆颂雄议员提交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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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551/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1月31日发出) | - | 陆颂雄议员提交其修订后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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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bc/bc105/general/bc1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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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