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議程
(截至2018年4月23日)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立法會CB(4)947/17-18(02)號文件
(中文本於2018年4月20日發出,英文本於2018年4月2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8年4月8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4)947/17-18(03)號文件
(中文本於2018年4月20日發出,英文本於2018年4月2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對區諾軒議員於2018年4月10日為要求當局提供與《條例草案》詳題及弁言有關的進一步資料而發出的函件所作的回應

立法會CB(4)724/17-18(01)號文件
(中文本於2018年3月12日發出,英文本於2018年4月2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對譚文豪議員於2018年3月1日就有關石崗列車停放處的事宜發出的函件所作的回應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立法會CB(3)312/17-18號文件
(於2018年1月26日發出)

-《條例草案》

立法會CB(4)597/17-18(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18年2月12日發出,中文本於2018年2月22日發出)

-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於2018年2月9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4)631/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2月23日發出)

-政府當局為回應高級助理法律顧問2018年2月9日的函件而發出的覆函

立法會CB(4)670/17-18(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18年2月28日發出,中文本於2018年3月6日發出)

-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於2018年2月28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4)720/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3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為回應高級助理法律顧問2018年2月28日的函件而發出的覆函

檔案編號:THB(T)CR 9/1/16/581/99
(運輸及房屋局於2018年1月26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31/17-18號文件
(於2018年2月1日隨立法會CB(2)805/17-18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4)587/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2月9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的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17-18/chinese/bc/bc102/general/bc102.htm)

II.

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