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
事項
決定
1.
EC(2017-18)10
建議在民政事務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8年1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20年12月31日止,負責掌管康樂及體育科轄下的康樂及體育部(2)
通過
2.
EC(2017-18)11
建議在環境保護署開設1個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負責領導減廢及回收科,藉此提供專責的首長級常額人員支援,以持續推行有關措施並制訂新措施,促進減廢及回收工作
尚未處理
3.
EC(2017-18)12
建議在發展局規劃地政科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至2022年3月31日止,以領導規劃部規劃組轄下成立的新分組;在規劃署開設1個總城市規劃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領導規劃署房屋及辦公室用地供應組;以及重行調配規劃署內部1個總城市規劃師常額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督導地區規劃工作
尚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