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事項 | 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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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7-18)15 | 建議在路政署保留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由2018年1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及2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8年1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及延長重行調配1個總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8年1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繼續提供首長級人員的專責支援,負責推展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屯門西繞道和完成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餘下工程
| 通過
(點名表決- 贊成- 9 反對- 8 棄權- 3) |
2. | EC(2017-18)17 | 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轄下的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保留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以及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7年,由2018年4月1 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繼續監察香港機場管理局的工作,並就落實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計劃協調相關各方
| 否決
(點名表決- 贊成- 5 反對- 8 棄權- 0) |
3. | EC(2017-18)16 | 建議在選舉事務處開設1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8年4月1日起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者為準),以加強選舉事務處的首長級人員架構及常額編制
| 尚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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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17-18)18 | 因應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架構重組而建議作出編制上的變動,由2018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遲者為準)
| 尚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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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C(2017-18)19 | 建議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一帶一路」辦公室開設1個「一帶一路」專員的單一職級新職系和常額職位/非公務員職位(首長級薪級第6點);開設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及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5年,由2018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期更有效和持續地推展「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
| 尚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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