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
事項
決定
1.
EC(2018-19)10
建議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開設1個總系統經理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下稱「財委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5年;以及保留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財委會批准當日或2019年6月24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為期4年,以推動在香港發展「貿易單一窗口」的工作
通過
2.
EC(2018-19)11
建議在創新科技署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推展政策措施,帶動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
審議中
3.
EC(2018-19)7
建議在公司註冊處開設1個公司註冊處經理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掌管新成立的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藉以實施為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設立的新規管制度
尚未處理
4.
EC(2018-19)8
建議在民政事務總署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約5年,至2023 年3月31日,負責檢討《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和相關措施
尚未處理
5.
EC(2018-19)9
建議在環境保護署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負責領導鄉郊保育辦公室、制訂自然保育政策和督導相關工作;以及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重訂為1個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專責推行廚餘管理策略及監督廢物回收基建的規劃和建設,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
尚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