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域法院條例》及《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
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日 期: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時 間: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議 程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12時25分)

立法會CB(4)1019/17-18(01)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就"建議在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336章)提出的擬議決議案中加入有關 區域法院就只涉訟費的法律程序的民事司法管轄權限的修訂"而提交的文件

立法會CB(4)1019/17-18(02)號文件
(隨附於後)

-因應2018年4月9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4)1019/17-18(03)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就2018年4月9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的回應

立法會CB(4)1019/17-18(04)號文件
(隨附於後)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8年4月16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4)1019/17-18(05)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2018年4月16日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檔號: CSO/ADM CR 8/3221/93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行政署及司法機構政務處於2018年2月28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41/17-18號文件
(於2018年3月15日隨立法會CB(2)1056/17-18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的報告

立法會CB(4)873/17-18(02)及(03)號文件
(於2018年4月9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兩項根據《區域法院條例》及《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立法會CB(4)873/17-18(04)號文件
(於2018年4月9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8年4月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4)896/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4月10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2018年4月4日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立法會CB(4)873/17-18(05)號文件
(於2018年4月9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II.

其他事項


(下午12時25分至12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