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 |
---|---|
時 間: | 下午4時45分至6時45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
I. |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下午4時45至4時50分) | ||
立法會CB(4)843/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9日發出) | - | 有關"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的機制實施改善措施的進度檢討"的文件(資料文件)
| |
立法會CB(4)952/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0日發出) | - | 張國鈞議員於2018年4月13日發出有關司法機構處理少數族裔宗教文化事宜的函件(只備中文本)
| |
立法會CB(4)952/17-18(02)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0日發出) | - | 許智峯議員於2018年4月19日發出有關死因裁判庭的工作的函件(只備中文本)
| |
立法會CB(4)964/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3日發出) | - | 有關"法律援助申請人財務資格限額的周年檢討"的文件(資料文件)
| |
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下午4時50至4時55分) | ||
立法會CB(4)965/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5日發出)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 |
立法會CB(4)965/17-18(02)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3日發出)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 |
III. | 有關"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的顧問報告書及政府對該報告書的回應(下午4時55分至5時30分) | ||
立法會CB(4)965/17-18(03)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4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有關"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的顧問報告書及政府對該報告書的回應的文件
| |
立法會CB(4)965/17-18(04)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4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的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 |
#註釋符號代表邀請非委員的議員參與討論此議項,此議項與立法建議有關。IV. | 法律援助署署長第一押記的檢討(下午5時30分至6時05分) | ||
立法會CB(4)965/17-18(05)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3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有關"法律援助署署長第一押記的檢討"的文件
| |
#註釋符號代表邀請非委員的議員參與討論此議項,此議項與立法建議有關。V. | 就法律援助輔助計劃檢討的法例修訂建議(下午6時05分至6時40分) | ||
立法會CB(4)965/17-18(06)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3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有關"就'法律援助輔助計劃'檢討的法例修訂建議"的文件
| |
立法會CB(4)965/17-18(07)號文件
(於2018年4月24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檢討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文件(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 |
VI. | 其他事項(下午6時40分至6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