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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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2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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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下午2時30分至2時31分) | ||
立法會CB(4)832/17-18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9日隨立法會CB(4)833/17-18號文件經電郵發出) | - | 2018年2月12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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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下午2時31分至2時32分) | ||
立法會CB(4)752/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3月16日以電郵方式發出) | - | 一名市民於2018年3月13日就假冒號碼電話騙案事宜提交的意見書(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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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781/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0日發出) | - | 廣播處長於2018年3月19日就毛孟靜議員及楊岳橋議員發出有關香港電台處理其節目在社交媒體平台帖文的事宜的函件所作的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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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781/17-18(02)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0日發出)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2018年3月19日就毛孟靜議員及楊岳橋議員發出有關香港電台處理其節目在社交媒體平台帖文的事宜的函件所作的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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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813/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3日發出) | - | 毛孟靜議員於2018年3月21日的來函就政府當局對干預香港電台編輯自主的指稱提供的回覆所作的回應(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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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816/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3日以電郵方式發出) | - | 一名市民於2018年3月22日就通訊事務管理局的任命事宜提交的意見書(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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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831/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8日以電郵方式發出) | - | 一名市民於2018年3月23日就假冒號碼電話騙案事宜提交的意見書(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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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831/17-18(02)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8日以電郵方式發出) | - | 一名市民於2018年3月26日就間接宣傳和產品/服務贊助(即植入式廣告)事宜提交的意見書(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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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下午2時32分至2時50分) | ||
立法會CB(4)835/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9日發出)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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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835/17-18(02)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9日發出)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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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有關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的公眾諮詢報告(下午2時50分至3時35分) | ||
立法會CB(4)835/17-18(03)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9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有關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的公眾諮詢報告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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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835/17-18(04)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立法會秘書處就檢討人對人促銷電話的規管擬備的文件(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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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出席會議,參與第V及VI項的討論。第V項與一項人員編制建議有關,而第VI項則涉及一項財務建議。V. |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一個首長級職位的重訂建議(下午3時35分至3時55分) | ||
立法會CB(4)835/17-18(05)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9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一個首長級職位的重訂建議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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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出席會議,參與第V及VI項的討論。第V項與一項人員編制建議有關,而第VI項則涉及一項財務建議。VI. | 興建政府數據中心大樓(下午3時55分至4時25分) | ||
立法會CB(4)835/17-18(06)號文件
(於2018年3月29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興建政府數據中心大樓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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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835/17-18(07)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立法會秘書處就興建政府數據中心大樓擬備的文件(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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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項(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