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议 程
(截至2018年4月25日)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立法会CB(4)914/17-18(04)号文件
(英文本随文附上,中文本于2018年4月12日发出)

-政府当局对朱凯廸议员于2018年4月6日为要求澄清与《基本法》第十一条有关的事宜及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7日所作《决定》有关的事宜而发出的函件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4)980/17-18(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随文附上)

-朱凯廸议员于2018年4月23日为查询多项与《条例草案》及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营运协议有关的事宜而发出的函件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立法会CB(3)312/17-18号文件
(于2018年1月26日发出)

-《条例草案》

立法会CB(4)597/17-1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8年2月12日发出,中文本于2018年2月22日发出)

-高级助理法律顾问于2018年2月9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4)631/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2月23日发出)

-政府当局为回应高级助理法律顾问2018年2月9日的函件而发出的覆函

立法会CB(4)670/17-1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8年2月28日发出,中文本于2018年3月6日发出)

-高级助理法律顾问于2018年2月28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4)720/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3月9日发出)

-政府当局为回应高级助理法律顾问2018年2月28日的函件而发出的覆函

档案编号:THB(T)CR 9/1/16/581/99
(运输及房屋局于2018年1月26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31/17-18号文件
(于2018年2月1日随立法会CB(2)805/17-18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4)587/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2月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的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7-18/chinese/bc/bc102/general/bc102.htm)

II.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