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2018年3月23日举行的第十七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190/17-18号文件) | ||
II. | 续议事项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 ||
(a) |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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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8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9/17-18号文件) | ||
(ii) | 《2018年海员俱乐部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50/17-18号文件) | ||
(b) | 2018年3月23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8年3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7/17-18号文件) | ||
(c) | 2018年3月29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8年4月1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8/17-18号文件) | ||
(d) | 2018年4月6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8年4月1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51/17-18号文件) | ||
IV. | 将于2018年4月25日及26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 ||
(a) | 质询
(立法会CB(3)508/17-18号文件) | ||
(b) |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 ||
(c) |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
《2018年拨款条例草案》 (议员发言) | ||
V.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立法会CB(2)1191/17-18号文件) | ||
VI. | 寻求內务委员会建议,于2018年5月9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就戴耀廷先生于2018年3月在台湾一个论坛上发表有关香港的言论的相关事宜举行一项依据《议事规则》第16(4)条提出的休会辩论 | ||
(a) | 郭家麒议员的函件
(立法会CB(2)1193/17-18(01)号文件) | ||
(b) | 陈克勤议员的函件
(立法会CB(2)1193/17-18(02)号文件) | ||
VII. |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