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十八次会议

议 程

I.

通过会议纪要



2018年3月23日举行的第十七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190/17-18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i)《2018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9/17-18号文件)

(ii)《2018年海员俱乐部法团(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50/17-18号文件)

(b)2018年3月23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8年3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7/17-18号文件)

(c)2018年3月29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8年4月1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8/17-18号文件)

(d)2018年4月6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8年4月1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51/17-18号文件)

IV.

将于2018年4月25日及26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08/17-18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

《2018年拨款条例草案》
(议员发言)

V.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191/17-18号文件)

VI.

寻求內务委员会建议,于2018年5月9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就戴耀廷先生于2018年3月在台湾一个论坛上发表有关香港的言论的相关事宜举行一项依据《议事规则》第16(4)条提出的休会辩论



(a)郭家麒议员的函件
(立法会CB(2)1193/17-18(01)号文件)

(b)陈克勤议员的函件
(立法会CB(2)1193/17-18(02)号文件)

VI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