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2018年6月29日举行的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730/17-18号文件) | ||
II. | 续议事项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 ||
(a) |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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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8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1/17-18号文件) | ||
(ii) |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0/17-18号文件) | ||
(b) | 2018年6月29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8年7月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78/17-18号文件) | ||
IV. | 将于2018年7月1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 ||
(a) | 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8/17-18号报告 (立法会CB(2)1733/17-18号文件已于2018年7月5日随立法会CB(3)795/17-18号文件发出) | ||
(b) |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18年旅馆业(修订)条例草案》 | ||
(c) | 议员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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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许智峯议员根据《致命意外条例》(第22章)第4(5)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8年7月3日随立法会CB(3)785/17-18号文件发出) | ||
(ii) | 黃定光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2018年雇佣(修订)(第2号)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8年7月5日随立法会CB(3)806/17-18号文件发出) | ||
(iii) | 涂谨申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就《2018年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 (修订)规则》动议的2项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8年7月5日随立法会CB(3)803/17-18号文件发出) | ||
V.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2018年雇佣(修订)(第2号)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黃定光议员作口头汇报。 | ||
VI.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立法会CB(2)1731/17-18号文件) | ||
VII. | 研究政策事宜的小组委员会延长工作期的建议及轮候名单上小组委员会展开工作的次序的拟议安排(立法会CB(2)1732/17-18号文件) | ||
VIII. | 胡志伟议员要求寻求內务委员会根据《內务守则》第13(a)条建议,于2018年7月1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举行三项不拟具立法效力的议员议案辩论(立法会CB(2)1747/17-18(01)号文件) | ||
IX. | 田北辰议员建议寻求立法会授权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分别就有关沙田至中环线土瓜湾站和会展站建造工程质量问题行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 382章)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立法会CB(2)1747/17-18(02)号文件) | ||
X. | 其他事项谭文豪议员建议寻求內务委员会同意,在2018年7月1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就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旅检大楼漏水问题提出急切口头质询 (立法会CB(2)1758/17-18(01)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