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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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4时30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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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 ||
立法会CB(4)598/17-18(01)号文件
(于2018年2月12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法官及司法人员医疗保险津贴的文件(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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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 ||
立法会CB(4)619/17-18(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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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619/17-18(02)号文件
(于2018年2月20日发出)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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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律政司将刑事及民事案件外判的情况(下午4时40分至5时35分) | ||
立法会CB(4)619/17-18(03)号文件
(于2018年2月20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有关律政司的外判案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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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619/17-18(04)号文件
(于2018年2月14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律政司将刑事及民事案件外判的情况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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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邀请非委员的议员参与讨论这个与立法建议有关的项目。IV. | 落实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 - 《2018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下午5时35分至6时25分) | ||
立法会CB(4)619/17-18(05)号文件
(于2018年2月15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有关落实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 - 《2018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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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619/17-18(06)号文件
(于2018年2月20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落实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 - 《2018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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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项(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