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8/19-30

立法會

議程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3項附屬法例/文書及3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向本會發言的官員
文件

II.
質詢

議員提出16項書面質詢
質詢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
(延擱自2019年5月8日會議的項目)
:
財政司司長
全體委員會處理《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預算總目的修正案
16位議員(毛孟靜議員、鄭松泰議員、譚文豪議員、陳志全議員、范國威議員、郭家麒議員、林卓廷議員、涂謹申議員、胡志偉議員、許智峯議員、黃碧雲議員、鄺俊宇議員、楊岳橋議員、葉建源議員、區諾軒議員及朱凱廸議員)動議附錄3的56項修正案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19年5月7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584/18-19號文件)
出席的其他官員
:
政務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
環境局局長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發展局局長
教育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環境局副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IV.
議員就附屬法例/文書提出的議案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
1.
馬逢國議員動議附錄4的議案
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附屬法例的報告的議案
2.
李慧琼議員動議附錄5的議案
(延擱自2019年4月17日及18日會議的項目)
出席官員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辯論安排載於2019年4月15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534/18-19號文件)

V.
議員議案

1.
"跟進免遣返聲請統一審核機制有關事宜小組委員會的報告"議案
葛珮帆議員動議附錄6的議案
出席官員
:
保安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2.
"追上科技發展,加強保障市民私隱"議案
梁美芬議員動議附錄7的議案
3位議員(楊岳橋議員、莫乃光議員及葛珮帆議員)動議的修正案載於2019年5月10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596/18-19號文件
出席官員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3.
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動議的休會待續議案
(辯論事項
:
香港醫務委員會放寬非本地培訓專科醫生實習要求的事宜)
張宇人議員動議附錄8的議案
出席官員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19年5月15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
法律公告編號
其他文件





附錄2

於2019年5月15日立法會會議提出的16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書面質詢
1
莫乃光議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2
謝偉俊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周浩鼎議員
環境局局長
4
吳永嘉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5
葛珮帆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6
陳克勤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7
石禮謙議員
發展局局長
8
梁繼昌議員
發展局局長
9
陳振英議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10
郭偉强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1
何俊賢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2
毛孟靜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3
何啟明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4
譚文豪議員
環境局局長
15
尹兆堅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6
胡志偉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第1項質詢
(書面答覆)

資訊科技業的人力發展和專業認可

莫乃光議員問:
有資訊科技業(包括通訊業)從業員反映,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令他們有需要循多元途徑持續進修以維持競爭力。他們希望其專業地位有較高認受性及其晉升路徑更明確。2015年,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發展及認可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發表報告("報告"),就設立資訊科技業統一專業認可架構("統一架構")提出建議,但專責小組認為業內人士對推行細節未達共識,因此難以馬上推行統一架構。就資訊科技業的人力發展和提升其從業員的專業地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專責小組在報告中提出的5項建議,以促進各持份者就建立統一架構尋求共識,政府跟進該等建議的工作進度為何;
(二)
會否因應報告的建議,重新就資訊科技業的人力發展作長遠規劃,以提高從業員的認受性和專業地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跟進設立統一架構的事宜,包括:
(i)
參考國際的做法,優化專責小組的建議架構,並就此重新諮詢業內從業員;如會,工作時間表(包括完成有關工作的目標時間)為何;
(ii)
研究如何在統一架構中引入彈性,以配合市場對資訊科技專業技能需求的變化,並涵蓋嶄新的進修模式,以確保架構與時並進;以及
(iii)
就統一架構重新諮詢商界,並推出紓緩措施以協助中小企業應對統一架構可能引致的經營成本上升的問題?





第2項質詢
(書面答覆)

關愛共享計劃

謝偉俊議員問:
政府去年3月公布關愛共享計劃,向合資格市民每人發放最多4,000元。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處")負責執行計劃,並預計需耗用3億元行政費和聘用700多名非公務員合約員工處理有關工作。據報,上月底截止申請時,職津處共接獲逾320萬份申請,但截至本月初只批出約7萬宗申請(即申請數目2.2%),估計仍需357日才能完成處理全部申請。有不少市民批評,這項派錢計劃效率奇低,而且浪費公帑和時間。另外,部分合約員工難抵工作壓力(因每人每日須輸入200多份申請的資料)而爆發離職潮,以致完成處理申請時間或需拖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設下完成處理所有申請的限期;如有,限期為何,以及有否評估需否增聘人手,以確保在該限期前完成處理所有申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立即進行評估;
(二)
鑒於合約員工爆發離職潮,有否了解成因並考慮增聘人手,以分擔沉重工作及提高員工士氣;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因應據報有人在網上呼籲俗稱"港漂"的內地來港求學或工作人士,不論是否符合資格也遞交申請,令申請數目大增,有否統計這類不合資格人士所遞交的申請佔申請總數的百分比;
(四)
原意與市民分享經濟成果的關愛共享計劃惹來市民大肆批評,政府有否汲取教訓,並評估其有否高估政府部門行政效率及官員辦事能力;公務員學院日後啟用後會否引用該計劃的執行情況作為反面教材;及
(五)
據悉於菲律賓監獄囚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鄧龍威先生,早前透過家人代為遞交申請,現時其申請的審批進度為何;政府會否盡快批准其申請,以解其燃眉之急?





第3項質詢
(書面答覆)

交通噪音對居民的滋擾

周浩鼎議員問:
有不少東涌居民向本人反映,經常有重型車輛在北大嶼山公路高速行駛(其車速限制為每小時110公里),對他們造成嚴重的噪音滋擾。他們因此要求政府在有關路段加建隔音屏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全港(i)已經及(ii)尚未設置隔音屏障的快速公路的名稱分別為何,並按快速公路的名稱以表列出(iii)現已設置隔音屏障及(iv)將於未來3年加建隔音屏障的路段;
(二)
過去3年,有否定期測量北大嶼山公路東涌段的交通噪音水平;如有,有關的測量方法,以及不同時段錄得的交通噪音水平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於北大嶼山公路東涌段加建隔音屏障或採取其他措施,以紓緩交通噪音對東涌居民的滋擾;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協助港資製造業企業把其廠房升級轉型

吳永嘉議員問:
有製造業人士向本人反映,他們近年計劃將其設於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的內地城市的廠房升級轉型,但在籌募所需資金方面遇到不少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本港銀行向港資製造業企業就其設於大灣區的內地城市的廠房提供貸款的詳情,包括(i)個案宗數、(ii)企業數目、(iii)貸款的總額、中位數及平均數,並按(a)銀行名稱和(b)廠房所在城市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
會否推出更多具針對性的措施,協助該等港資製造業企業把其廠房升級轉型,以及把握大灣區發展帶來的機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書面答覆)

中藥業的發展

葛珮帆議員問:
為促進中醫藥發展,政府已撥款5億元設立一項專項中醫藥發展基金。基金的目的之一是協助本港中藥商生產及註冊中成藥。政府亦計劃修訂《中醫藥條例》(第549章)中"中成藥"的定義。關於中藥業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修訂第549章,規定供中醫師作配方使用的單味中藥顆粒須作中成藥註冊,與複方中藥顆粒及作公開發售的單味中藥顆粒的規定看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有中醫師指出,中藥複方內各種中藥經共同煎煮過程可能產生具療效的新成分,因此屬同一複方的單味中藥顆粒未必具相同療效,政府是否知悉為何醫院管理局轄下18間中醫教研中心由去年4月1日起停止向病人處方複方中藥顆粒;
(三)
鑒於新中藥的註冊要求涉及長時間和高成本的臨床證驗和藥物測試,而香港的市場規模小,政府會否考慮和內地當局商討設立兩地中藥註冊互認制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會否考慮在日後落成的中醫醫院進行臨床藥物測試,以推動本港的中藥業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

陳克勤議員問:
政府自本年1月1日起推行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補貼計劃"),向市民提供公共交通開支補貼。每月的補貼額為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扣除首400元後的25%,以300元為限。市民可於每月的16日起領取上月的補貼,領取補貼時限為3個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補貼計劃推行至今,每月市民領取補貼的人數(並按他們領取的補貼額所屬組別(以100元為一組)列出分項數字及百分比)和總額,以及每月平均每人獲發的補貼額;
(二)
至今未領取1月份及2月份補貼的人數及所涉款額分別為何;
(三)
會否把所有路線的紅色小巴及街渡納入補貼計劃的涵蓋範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早前一項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一半受訪者每月獲發放的補貼額只有約100元(即上限的三分一),政府會否研究現時領取補貼的400元門檻是否太高及補貼率是否過低,並考慮予以放寬,以期增加受惠人數及他們可領取的補貼;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譯文)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的土地供應選項

石禮謙議員問:
政府已全面接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所建議8個應予優先研究和推行的土地供應選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該8個建議的土地供應選項每項的具體推行計劃(包括時間表)?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的綠化工作

梁繼昌議員問:
政府近年致力推動地區綠化工作,以提升香港的宜居度。發展局於2016年發布的《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提及,政府已制訂市區的綠化總綱圖,亦已完成建議的綠化工程,並陸續將綠化總綱圖計劃推展至新界地區,包括荃灣、葵青、離島區、大埔及北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本港的綠化覆蓋率及人均綠化土地面積為何;
(二)
過去5年,每年各政府部門在市區及郊區種植的樹木及灌木的總數(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該等樹木及灌木每年可吸收多少公噸二氧化碳,以及該數字佔全港整體碳排放量的百分比為何;
(三)
過去5年,每年各政府部門用於管理及保養市區及郊區樹木及灌木的總開支及分項開支分別為何;
(四)
過去5年,每年各政府部門為轄下建築物分別進行了多少項綠化工程,並以表列出該等工程的詳情(包括(i)建築物名稱、(ii)建築物所在區議會分區、(iii)工程類型(例如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空中花園、平台種植等)、(iv)綠化面積、(v)工程開支、(vi)每年保養開支及(vii)每年維修開支);及
(五)
新界綠化總綱圖的最新落實情況為何;有關的綠化工程預計於何時展開及完成;當局有否就該等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推行提供指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為在職人士提供創新科技培訓

陳振英議員問:
據報,有專家指出,人工智能(包括機械人)的發展近年突飛猛進,估計在10年後可勝任人類50%的工作,因此在職人士有需要接受再培訓以切合新時代的人力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人力資源規劃委員會已初步探討及討論自動化對人力資源和就業市場的影響,政府會否就該議題進行深層次的研究並提交報告;若會,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新加坡有工會聯同當地高等院校自2017年起,為當地專業、管理及行政人員提供金融科技課堂及網上課程,政府會否參考此做法,協助本地銀行從業員掌握最新的金融科技知識;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政府在去年8月推出"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鼓勵企業安排員工接受科技培訓,該計劃推出至今有否接獲來自金融業(包括銀行業)的申請;若有,獲批准的有關申請數目;若否,政府有否瞭解沒有接獲來自該等行業的申請的原因;及
(四)
鑒於據報有一家跨國電腦科技企業去年在巴黎成立人工智能學校,免費提供7個月的科技培訓課程及1年實習機會,以協助當地在職人士轉型,政府會否參考該做法,邀請跨國電腦科技企業在港為本地在職人士舉辦自動化、人工智能或金融科技等免費培訓課程;若會,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的推行情況

郭偉强議員問:
自2017年10月起,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實施經修訂的富戶政策("新富戶政策"),以維護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在新富戶政策下,若公屋租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資產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公屋單位。獲豁免的租戶包括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的租戶("全長者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房委會批准刪除家庭成員公屋戶籍的個案數目,並按刪除原因列出分項數字;
(二)
過去3年,每年全長者戶的數目及其佔公屋租戶總數的百分比;
(三)
過去3年,每年房委會抽查公屋租戶的入息及資產申報的個案數目,以及分別就當中多少宗進行深入調查及發現申報失實情況;及
(四)
房委會根據新富戶政策至今收回了多少個公屋單位?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海事工程對漁民的影響及相關的特惠津貼

何俊賢議員問:
"明日大嶼願景"及"維港以外近岸填海"等多項大型填海工程正在或即將進行,填海總面積預計高達3 000公頃。有漁民表示,填海工程會導致捕魚區及魚類養殖區大量減少,污染水質,影響他們的生計。他們指出,雖然受本港海事工程影響的漁民可申請特惠津貼,但該津貼的計算機制欠妥,包括︰(i)因海事工程導致永久喪失捕魚區的漁民僅可獲發金額相當於11年漁獲的價值的特惠津貼,遠低於他們的實際損失、(ii)海魚養殖業人士只可就在其魚類養殖區5 000米以內進行的海事工程申請特惠津貼,但海事工程影響水質的水域範圍可以超過5 000米,以及(iii)特惠津貼的適用範圍不包括私人倡議或旨在維護現有設施的海事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及預計未來5年,每年香港水域內捕魚區總面積為何;
(二)
自香港回歸以來,在本港進行的海事工程的詳情,包括(i)日期、(ii)項目名稱、(iii)由政府或私人倡議、(iv)工程類別(填海/挖沙/卸泥/維護工程)、(v)工程面積、(vi)捕魚區/養殖場喪失屬永久還是暫時性,以及(vii)合資格漁民有否獲發特惠津貼(以表列出);
(三)
鑒於由私人倡議及旨在維護現有設施的海事工程均會對漁業及漁民生計構成永久或暫時性的影響,政府會否考慮要求此等工程的倡議人向受該等工程影響的漁民發放特惠津貼;
(四)
鑒於特惠津貼發放機制已實施了7年並一直受漁民詬病,加上多項大型填海項目即將進行,政府會否推出更佳的漁業發展政策及緩解措施,以及研究改革特惠津貼發放機制,以減輕海事工程對漁民的衝擊;
(五)
過去3年,每年的海泥卸置量,以及主要的卸置海泥工程名稱為何;
(六)
各污染海泥卸置地點的詳情(包括(i)尚餘容量、(ii)環境監察結果,以及(iii)運作概況)(以表列出);及
(七)
鑒於近年海事工程頻繁導致捕魚區面積持續減少,而填海工程使陸地面積不斷增加但海洋面積卻不斷減少,政府會否考慮研究卸泥新技術,並把海泥卸置點由海上改為指定的陸上地點,以減少海泥卸置對海洋及漁業的影響;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訪港大陸旅行團

毛孟靜議員問:
據報,訪港大陸旅行團("大陸團")在九龍城區進行購物和用膳等活動,為當區居民帶來嚴重滋擾,而上月土瓜灣更發生一宗旅遊巴士撞死途人的意外。關於大陸團,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在九龍城區發生並涉及旅遊巴士的交通意外宗數,以及其引致的傷亡人數為何;
(二)
過去5年,(a)每年及(b)每月警方在九龍城區對違反交通規例的旅遊巴士司機採取執法行動的次數,並按(i)違例事項及(ii)行動(例如驅趕及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各違例事項的10大黑點所在位置分別為何;
(三)
過去5年每月,平均每日(i)有多少個大陸團訪港,以及(ii)當中有多少個在九龍城區進行活動;有否評估該等活動對九龍城區居民的影響;
(四)
會否針對旅遊巴士司機違反交通規例的問題,提高有關罰則及研究改善交通的新措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政府正推動業界把參加維港海上遊活動的大陸團分流到九龍城碼頭以外的碼頭上落船,有關工作的進展及旅行社的反應,以及預計何時完成;政府與啟德郵輪碼頭的營運商及旅遊業人士就如何利用該碼頭疏導旅行團而進行的商討至今有何進展;及
(六)
會否為(i)不過夜大陸旅客人數、(ii)大陸團數目,以及(iii)大陸團的活動範圍設置限制,以紓緩有關的旅遊活動對各區居民的影響;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工傷的統計數字

何啟明議員問:
就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受傷("工傷")的統計數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14年至今,每年分別有多少名僱員因工傷引致不能工作(i)3至7天、(ii)8至14天、(iii)15至30天、(iv)31天至3個月、(v)3個月以上至6個月、(vi)6個月以上至1年、(vii)1年以上至兩年,以及(viii)兩年以上;
(二)
自2014年至今,每年分別有多少名工傷僱員經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定永久喪失以下百分比的賺取收入能力:(i)5%或以下、(ii)6%至10%、(iii)11%至20%、(iv)21%至30%、(v)31%至50%、(vi)51%至70%,以及(vii)71%或以上;及
(三)
鑒於僱主和僱員可協議向勞工處申請以"書面病假跟進方式"解決病假期超過7天的工傷個案,該方式自何年開始採用;過去5年,每年按此方式解決的工傷個案宗數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廣低排放小型巴士

譚文豪議員問:
據報,目前由單一生產商製造的石油氣小型巴士("小巴")將於2021年停產,此後業界人士更換現有小巴時或需購買柴油小巴。有環保團體指出,柴油小巴排放空氣污染物(例如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水平較石油氣小巴的為高,危害市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符合最新廢氣排放標準的石油氣小巴和柴油小巴排放各類空氣污染物(包括(i)氮氧化物、(ii)可吸入懸浮粒子、(iii)微細懸浮粒子、(iv)碳氫化合物及(v)一氧化碳)的水平如何比較(提供該兩類車輛在實驗室及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在路上偵測分別所得的數據);
(二)
自2011年成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基金")至今,在基金資助下購置的小巴數目,以及每輛小巴的以下資料:(i)能源類別、(ii)型號、(iii)價格、(iv)資助金額、(v)行走路線、(vi)營辦商名稱、(vii)性能(包括完全充電後可行車時間、馬力及平均燃料效益),以及(viii)各類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水平;
(三)
有否研究,第(二)項所述的小巴在性能及減少污染物排放方面,是否較柴油小巴及石油氣小巴優勝;若有研究而結果為是,政府會否提高基金的資助額,以鼓勵業界選購該等能源類別的小巴;及
(四)
鑒於據報全港12個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地契將於2021至2022年屆滿,政府有否計劃在批出有關地契續期時加入條款,規定承租人須在站內增設電動小巴充電裝置?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為公共租住房屋單位內的設施進行改裝工程

尹兆堅議員問:
據悉,房屋署("房署")現時在收到受資助社福機構或醫院管理局轄下醫護人員(例如職業治療師)的推薦後,會為長者及殘疾人士居住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內的設施進行改裝工程,以方便他們的起居生活。此外,房署官員最近於本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房署在接獲長者公屋租戶提出為其單位的廁所加裝扶手或改裝淋浴設施的申請後,會排期進行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正等候房署改裝其單位內設施的長者公屋租戶的數目(並按屋邨列出分項數字),以及估計完成該等工程所需的時間、人手及費用為何;
(二)
過去3年,房署由接獲上述推薦至完成有關工程,平均所用時間和涉及的程序為何;
(三)
過去5年,房署的全方位維修計劃人員把多少宗改裝公屋單位設施的申請,轉介至醫護人員或職業治療師進行評估;及
(四)
房署是否只會在職業治療師推薦下,才會免費為長者公屋租戶居住的單位加裝廁所扶手以外的設施;若是,房署會否放寬此要求,訂明只要租戶屬"獨居長者"或"全長者戶"或有社工作出轉介,房署便會應其要求進行加裝工程,以縮短租戶等候的時間?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專營巴士服務

胡志偉議員問:
關於專營巴士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自去年3月1日起推出月票計劃以來,(i)平均每月售出多少張月票、(ii)有最多乘客使用月票的10條巴士路線及其乘客量在月票計劃推出前後有何變化,以及(iii)整體乘客量有否增加及九巴有否相應調整班次數目;鑒於部分過海巴士路線由九巴與其他專營巴士公司聯營但月票只適用於九巴轄下巴士行走的班次,政府有否要求九巴研究解決此問題的方案;若有,詳情為何;
(二)
鑒於據報九巴正研究推出短程路線月票計劃,是否知悉(i)該研究的進展、該計劃的推出日期及擬覆蓋的地區,以及(ii)其他專營巴士公司有否計劃推出月票計劃;
(三)
過去5年,每年各專營巴士公司(i)新開辦及(ii)取消的巴士路線的詳情,包括理據、生效日期及路線資料;
(四)
鑒於《巴士路線發展計劃中有關改善及減少服務的指引》訂明,在考慮開設新巴士線時,接駁鐵路或在鐵路範圍以外提供服務的新巴士服務路線將獲優先考慮,政府會否考慮修訂該條文,以期改善公共交通服務側重鐵路服務的情況;
(五)
鑒於政府以配對方式資助專營巴士公司在約1 300個巴士站安裝實時巴士到站資訊顯示屏,安裝工作(i)現已完成及(ii)預計會在明年底前完成的巴士站數目分別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依次列出巴士站的位置;
(六)
鑒於有市民希望九龍各區(例如太子道東富豪東方酒店附近的巴士站)增設大型並提供轉乘優惠的巴士轉乘車站,現時有否該等研究進行中;若有,詳情為何;及
(七)
鑒於專營巴士服務的脫班率由2016年1.6%上升至2018年2.9%,政府有何措施促使各專營巴士公司改善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