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8/19-33

立法會

議程

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邵家臻議員
(由張超雄議員代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環境局局長
4.
區諾軒議員
教育局局長
5.
周浩鼎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6.
張超雄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1

II.
議員就附屬法例/文書提出的議案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
黃定光議員動議附錄2的議案

III.
議員議案

1.
"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議案
尹兆堅議員動議附錄3的議案
毛孟靜議員動議的修正案載於2019年5月17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616/18-19號文件
出席官員
:
政務司司長
2.
"全方位支援60歲至64歲長者"議案
郭偉强議員動議附錄4的議案
5位議員(李國麟議員、梁美芬議員、鄺俊宇議員、張超雄議員及梁志祥議員)動議的修正案載於2019年5月17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619/18-19號文件
出席官員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於2019年5月29日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邵家臻議員
(由張超雄議員代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
柯創盛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朱凱廸議員
環境局局長
4
區諾軒議員
教育局局長
5
周浩鼎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6
張超雄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書面質詢
7
陳健波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8
葉劉淑儀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郭榮鏗議員
環境局局長
10
謝偉銓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1
胡志偉議員
發展局局長
12
葛珮帆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3
梁繼昌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4
尹兆堅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5
莫乃光議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16
謝偉俊議員
律政司司長
17
吳永嘉議員
教育局局長
18
陳克勤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9
陸頌雄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0
邵家輝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1
周浩鼎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
柯創盛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保障工時長或工作壓力大的僱員的勞工權益

邵家臻議員問(由張超雄議員代問):
據悉,較年長僱員的工時一般較長,而他們在工作期間並非因意外而死亡的個案也較多。近年,僱員因工時長或工作壓力大而患病甚至死亡的報道和研究結果時有所聞。關於保障該類僱員的勞工權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把由工時長或工作壓力誘發的精神、情緒或生理疾病,列為《僱員補償條例》涵蓋的職業病,令有關僱員可獲僱主補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盡快成立由工會、僱主團體、民間團體及政府的代表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研究在《僱員補償條例》下訂立"過勞死"的法律定義及僱主的相關補償責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政府會於今明兩年推出共11份行業性工時指引,並在3年後評估其成效,以及進一步探討改善工時政策的可行方案,政府會否展開設立法定標準工時制度的籌備工作,以便在該等指引被評估為成效不彰時,可立即啟動立法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規管以招標方式出售住宅單位

柯創盛議員問:
據報,最近有一個住宅發展項目的部分單位以招標方式推售。根據招標結果,某單位的售價竟比同日成交、同座向及同面積但高12層的單位的售價貴47萬元,另有5個座向和面積相同但層數不同的單位竟以同一售價成交。有評論指出,以招標方式售樓造成資訊不透明,令準買家處於不利位置。此外,發展商訂定的支付條款五花八門,難以計算其現金等值,令成交紀錄冊上的"成交價"未能反映單位的真正售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藉修訂《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加強規管以招標方式出售住宅單位,例如規定只有大過某面積的單位才可採用招標方式推售,以及發展項目不可有多於某比例的單位以招標方式推售;及
(二)
鑒於儘管發展商須在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列出已售出單位的支付條款,包括售價的任何折扣及提供予買家的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但一般準買家難以比較不同項目和不同單位的支付條款,政府會否要求發展商在成交紀錄冊,公布各支付條款按訂明方程式計算所得現金等值,以便準買家更易掌握各單位的實際售價?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應對氣候變化及保護生物多樣性

朱凱廸議員問:
名為"反抗滅絕"(Extinction Rebellion)的社會政治運動於上月在倫敦發起大型示威活動,向英國政府提出下述3項訴求:(1)政府必須說出氣候和更廣泛的生態緊急情況的真相、扭轉不一致的政策,並與傳媒合作跟市民溝通;(2)政府必須制定具法律約束力的政策措施,在2025年或之前將碳排放量降至零,並降低消費水平;及(3)建立全國性公民大會以監督改變,作為符合目標的民主體制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聯合國轄下一個組織於本月初公布的一份全球環境評估報告指出,人類對自然環境的破壞令百萬物種瀕臨滅絕,因此全球各地需作出各方面的"變革性改變"才可逆轉此情況。有環保人士指出,若香港政府不就現時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政策作出變革性改變,將難以滿足上述3項訴求,以及難以符合聯合國的《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向市民承諾全力滿足反抗滅絕運動的3項訴求;如會,就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會作出哪些變革性改變;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英國國會及數十個城鎮的議會已宣布氣候緊急狀態,香港政府會否作出這項宣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研究香港需就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政策作出甚麼變革性改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課程發展議會

區諾軒議員問:
課程發展議會(下稱"議會")主要負責就幼稚園、小學和中學的課程發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其工作包括檢討現行的課程政策、編訂課程指引及綱要,並就課程發展改革提供建議。議會近年的一些倡議曾引起爭議,例如把"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訂為遠程目標,以及編訂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議會透過兩層架構運作:第一層是議會及常務委員會,而第二層是學習領域/科目委員會及功能委員會。議會及轄下委員會的成員均由政府任命,而其會議均閉門進行。有教育界人士指出,議會的組成欠缺民主成分、運作缺乏透明度,以致其決定容易受質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行政長官以何準則任命議會第一層架構的委員;為何議會現時22名委員當中,沒有一人是前線教師卻有數名商界人士;會否參考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的組成方法,由教育界人士從教師中提名候選人並從中選出議會委員;
(二)
議會第二層架構的各個委員會現時的委員當中,由校長提名的教師所佔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及
(三)
會否要求議會容許公眾旁聽其會議、在會議後盡快公布詳盡的會議紀錄,以及增加收集公眾意見的渠道;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公共牙科服務

周浩鼎議員問:
現時,衞生署轄下的牙科診所中,有11間為市民提供免費緊急牙科治療(俗稱"牙科街症服務")。該服務只包括止痛及脫牙,但不包括其他牙科治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11間牙科診所每間於上個財政年度提供的牙科街症服務診症名額,以及就診人次;
(二)
會否重新考慮擴展牙科街症服務的涵蓋範圍,以納入補牙及鑲牙;及
(三)
鑒於現時東涌牙科診所只向公務員或其家屬提供牙科治療,而東涌普通居民需長途跋涉前往荃灣牙科診所,才可獲得牙科街症服務,政府會否考慮安排東涌牙科診所騰出時段,以向東涌普通居民提供牙科街症服務?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晚期病人

張超雄議員問:
關於向晚期病人提供紓緩治療,以及他們作出預設醫療指示和尋求安樂死,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過去5年,每年公立醫院提供紓緩治療的詳情,包括病床數目、服務人次、所涉醫護及社工人手,以及病人及其家屬所獲支援;醫院管理局去年有否就改善這類服務進行研究;
(二)
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公立醫院病人就預設醫療指示作出查詢;政府有否就預設醫療指示制訂立法時間表;及
(三)
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公立醫院病人尋求安樂死,並按病人所患疾病及所屬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政府會否研究立法准許施行安樂死?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駕駛者在駕駛期間使用流動電話

陳健波議員問:
電召車輛駕駛者在駕駛期間因使用流動電話與客人通訊而分心所引致的交通意外屢見不鮮。2017年,不專注駕駛引起的交通意外造成5 735人傷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去年1月至今,警方因駕駛者在其所駕駛的車輛移動時,以其本人手持或放置於其頭與肩膀之間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而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目;
(二)
警方有否檢討第(一)項提及的執法行動的成效;來年會否加強向駕駛者宣傳專注駕駛的重要性;及
(三)
鑒於政府於去年5月表示,正就是否進一步限制駕駛者使用智能電話/裝置的事宜,研究相關限制對駕駛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以及規管、執法和其他的相關細節,該項研究的進展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在出入境管制站設置政府食堂

葉劉淑儀議員問:
有不少來自各紀律部隊的人員向本人反映,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旅檢大樓只設有茶餐廳、便利店和日式飯糰外賣店各一,而沒有政府食堂。該茶餐廳的多種食品售價高昂和經常售罄,而午膳時間不足以讓在該處工作的紀律部隊人員乘車外出用膳,以致他們經常未能用膳,影響他們的健康及工作表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設有政府食堂的航空、陸路及水路出入境管制站的名稱;及
(二)
決定是否在出入境管制站設置政府食堂的考慮因素和準則為何;會否考慮在上述旅檢大樓設置政府食堂;如會,預計啟用日期;如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電動車普及化

郭榮鏗議員問:
就推動電動車普及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轄下每個停車場的(i)泊車位數目,以及(ii)標準、中速及快速的電動車充電器("充電器")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
房委會及房協有否計劃在轄下停車場(i)安裝更多充電器及(ii)把所有現有標準充電器更換為中速或高速充電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市區重建局、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轄下每個停車場的(i)泊車位數目,以及(ii)標準、中速及快速充電器的數目分別為何;
(四)
會否向第(三)項所述機構發出指引或提供資助,鼓勵它們在轄下停車場安裝更多充電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
會否在新訂的油站用地租契中加入條款或採取其他措施,使油公司在油站加設快速充電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六)
鑒於現時有不少高樓齡私人樓宇的停車場因供電能力及其他基礎設施條件不足,以致難以安裝中速充電器,窒礙車主轉用電動車,政府會否主動協助這些樓宇的業主組織解決困難;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七)
過去3年,相關政府部門就私人停車場安裝充電設施舉辦了的講座/工作坊的詳情,包括(i)日期、(ii)地點、(iii)對象及(iv)參與人數;政府會否就每年舉辦該等活動的數目訂定目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八)
會否和18個區議會合作,進行更多關於電動車普及化的宣傳工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向公務員提供的宿舍

謝偉銓議員問:
審計署署長先後在其分別於2008年10月及2014年4月發表的第五十一號及第六十二號報告書,就政府管理其向合資格公務員提供的宿舍的工作作出審查,並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加快以出售或改變用途等方式,善用過剩宿舍及其所在用地。有意見認為,目前本港的土地及房屋供應嚴重短缺,有關工作更具迫切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各類宿舍(包括高級公務員宿舍、部門宿舍及為工作需要而設的宿舍,但不包括過剩宿舍)單位的(i)數目及(ii)空置率分別為何;
(二)
有否採用任何機制及準則(例如空置年期),以決定是否將宿舍列為過剩;如有,詳情為何;
(三)
現時政府擁有的過剩宿舍的數目,以及該等宿舍的以下詳情:(i)管理部門、(ii)位於政府用地還是私人物業內、(iii)自何時被列為過剩,以及(iv)現時和未來用途;
(四)
有何計劃進一步善用過剩宿舍及有關用地;
(五)
就審計署署長的第六十二號報告書第1章提及,由5個政府部門(即水務署、懲教署、機電工程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498個過剩宿舍現時的使用情況為何;
(六)
除了已納入賣地計劃的山頂文輝道及大坑道135號兩幅用地外,有否計劃出售其他現有或前宿舍用地;
(七)
有否採納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於2015年所提,出售9幅高級公務員宿舍用地的建議;如有,售地工作的進展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該9幅用地及有關宿舍現時的使用情況為何;及
(八)
現時由財政司司長法團擁有並位於私人物業內的高級公務員宿舍單位的數目;有多少個該類單位在過去5年內售出,以及有否計劃逐步出售該類單位?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市區重建局的工作

胡志偉議員問: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於2017年5月就油麻地及旺角展開地區規劃研究,以探討重建潛力有限(即現時發展密度高或剩餘可供發展地積比率不多)的舊區的有效市區更新模式。另一方面,市建局於今年初推出的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的住宅單位的反應甚佳。關於市建局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就市建局預計在未來5年完成的重建項目,每個項目的下列詳情:(i)地址、(ii)總樓面面積、(iii)單位數目(及當中面積為400平方呎或以上的單位數目),以及(iv)預計落成日期;
(二)
會否要求市建局把第(一)項提及的重建項目的部分單位撥作資助出售房屋用途;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是否知悉,上述研究的最新進展及預計完成日期為何;市建局會否為九龍東內多個舊區(例如新蒲崗及牛頭角)進行類似的研究,以及會否加快該等地區的市區重建工作,以配合"起動九龍東"下的發展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注射人類乳頭瘤病毒疫苗事宜

葛珮帆議員問:
據報,近日有私營醫療機構為顧客注射一種未在本港註冊而懷疑屬水貨的人類乳頭瘤病毒("HPV")疫苗。有注射了該等疫苗的人士表示身體出現紅疹等徵狀。有評論指出,此事件或會影響公眾健康和損害香港的聲譽。關於注射HPV疫苗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以何程序處理關於私營醫療機構為顧客注射水貨疫苗的舉報;
(二)
涉事醫療機構的數目及名稱;是否知悉被注射了有關疫苗的人數及他們支付的款項總額;
(三)
衞生署有否就有關疫苗進行化驗;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預計何時完成調查及公布結果;
(四)
有何措施協助注射了該等疫苗的人士;
(五)
有否在該事件發生後加強巡查醫療機構,以打擊使用未在本港註冊的疫苗;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
會否要求獨家生產該種HPV疫苗的藥廠公布獲其供應疫苗的醫療機構名單;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
有何措施防止日後發生同類事件;
(八)
鑒於衞生署分別會由未來兩個學年開始,派員到學校免費為小五女童注射第一劑HPV疫苗及為小六女童注射第二劑疫苗,衞生署如何確保有充足HPV疫苗以供使用;及
(九)
會否參考外國的做法,推行追加注射HPV疫苗計劃,為已過最佳注射年齡但未曾注射的26歲或以下婦女注射HPV疫苗;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會計專業的人力情況

梁繼昌議員問:
有不少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向本人反映,他們近年在招聘會計專業人手方面持續遇到困難。就會計專業的人力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本港(i)各高等院校的會計及金融相關專上課程的畢業生人數,以及(ii)經其他途徑考獲會計專業資格的人數;
(二)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本港提供會計、核數、簿記或稅務顧問服務的私營機構的數目及其僱用的會計專業人員人數;
(三)
過去5年,有否就會計專業的未來發展及人力供求情況進行全面研究;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否計劃來年向會計專業的持份者(包括會計師事務所、香港會計師公會和業內其他專業團體的負責人)了解現時業內人力供求情況,以規劃會計專業的中期及長期人力資源,並促進該專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訂定公眾地方和設施、街道及政府建築物的英文名稱

尹兆堅議員問: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管理局")早前把西九文化區內新落成的戲曲中心的英文名稱定為"Xiqu Centre"。該名稱沒有採用通用的"opera"一詞,而採用了"戲曲"一詞的漢語拼音(即"xiqu")。然而,有不少訪港旅客,以及本地華裔及非華裔人士向本人反映,他們不明白"Xiqu Centre"的意思。有市民指出,"Xiqu Centre"這個命名偏離了政府的一貫做法,即採用粵語拼音或英文同義詞作為香港街道及建築物的英文名稱。此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多個網頁,以及其舉辦的活動及展覽的刊物均把"中國戲曲"一詞譯作"Chinese Opera"。另一方面,"opera"一詞在華人社會獲廣泛採用,例如北京及新加坡等地的有關機構把"戲曲"一詞譯作"opera"。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本地建築物的英文名稱包含漢語拼音並不常見,是否知悉管理局採用"Xiqu Centre"作為"戲曲中心"的英文名稱的具體原因;
(二)
會否要求管理局考慮把戲曲中心的英文名稱改為"Chinese Opera Centre",或在其英文名稱中以附註方式加入"Chinese Opera Centre",令各界人士更了解該場地的功用;
(三)
現時用以訂定公眾地方和設施及政府建築物的英文名稱的政策、準則及程序為何;有哪些公眾地方和設施及政府建築物的英文名稱包含漢語拼音;及
(四)
日後會否採用漢語拼音訂定公眾地方和設施、街道及政府建築物的英文名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理由為何,以及戲曲中心的英文名稱出現爭議是否理由之一?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區塊鏈技術的應用

莫乃光議員問:
政府在"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中提出推動金融科技的措施,以及探討分布式分類帳技術在貿易融資及跨境匯款等不同領域的應用。區塊鏈技術是分布式分類帳技術的一種。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去年10月聯同12間本地銀行推出以區塊鏈技術為骨幹的貿易聯動平台,以促進貿易結算和融資。此外,區塊鏈技術應用於金融監管及合規科技及其他行業(例如保險業的智能合約及資訊驗證系統)日漸普及。據報,現時多個地方的政府正研究及投放資源在公共服務當中應用區塊鏈技術,範疇包括身份驗證、防偽、提升資訊系統及數據的保安,以期提升資訊處理過程的透明度和公共行政效率,以及節省公共開支。另一方面,現行法例尚未就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作出規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貿易聯動平台啟用後至今的運作情況,包括(i)已登記的本地銀行及企業的分項數字(按企業規模列出),以及(ii)成功透過貿易聯動平台完成貿易交易的個案數字及金額;金管局與新加坡金管局交換諒解備忘錄後的跟進工作為何,及與新加坡相關平台連接的工作進度為何;
(二)
會否參考其他先進地方的相關研究及試用計劃,就區塊鏈技術提升公共服務效率的潛力進行評估,並在處理報稅、土地註冊、投票及簽發各類證件等範疇推行區塊鏈技術試用計劃;
(三)
會否制訂旨在推動政府內部積極應用區塊鏈技術的策略(例如要求政府部門提交試用該技術的計劃、目標及時間表,以及制訂績效指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會否增加對區塊鏈技術相關科研項目的撥款,並制訂鼓勵商業機構應用該技術的措施,以及於短期內制訂培訓區塊鏈技術相關人才的策略;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五)
有否研究就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作出規管;如有,詳情為何;及
(六)
創新科技署、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香港科技園公司、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以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和機構去年舉辦關於區塊鏈技術的研討會、工作坊、講座及培訓課程的詳情(包括參與人數)分別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監察作慈善用途的遺產的管理事宜

謝偉俊議員問:
已故龔如心女士遺產包括資產淨值高達1,370億港元(截至去年8月)的華懋集團。2015年終審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慈善基金")是該筆遺產受託人("受託人")而不是以無條件饋贈形式接收有關遺產的受益人,並要求律政司籌備成立監管機構,確保慈善基金按龔女士遺願運作,將該筆遺產用作慈善用途。歷任及現任律政司司長至今未向法庭提交成立監管機構的計劃。此外,近日律政司司長被質疑未履行慈善事務守護人責任,不當處理已故"時鐘酒店大王"逾百億港元作慈善用途遺產,並被入稟追究責任。另一方面,據報由龔女士遺產臨時管理人("管理人")主導的華懋集團管治委員會("委員會")近日終止受託人一位成員的委員職務,原因是該人被懷疑涉內地虛假投資項目及洩露有關委員會向該集團前行政總裁支付"不正常離職補償"的文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查究受託人和管理人被指涉及的各項不當動用慈善基金資產行為;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因應傳媒及社會對龔女士遺產有否被挪用的關注,公開交代慈善基金開支狀況;如不會,有何具公信力方法,讓市民確信政府能有效監管慈善基金運作;
(三)
為何歷任及現任律政司司長,至今仍未訂出成立慈善基金監管機構計劃;上述遺產何時方可正式投入慈善用途;
(四)
據報管理人每年收取高達6,000萬港元遺產管理費,而由2015年至今已收取逾兩億港元費用,政府有否評估在該筆遺產正式用作慈善用途之前,管理人會收取管理費的總額;
(五)
據報律政司正考慮慈善基金提出撤換管理人要求,考慮結果為何;
(六)
鑒於律政司司長被批評一再延誤及不當處理巨額慈善遺產,以致有關資產遲遲未能作慈善用途,政府有否評估該等事件會否影響公眾對律政司司長擔任慈善事務守護人的信心;
(七)
鑒於單單上述兩筆巨額慈善遺產估算共約1,500億港元,政府有否評估有關資產遲遲未能用作慈善用途,對整體社會福利有何負面影響;及
(八)
律政司司長在處理慈善事務守護人工作上有何困難及制肘;有何政策避免出現巨額慈善遺產處理失當及被不合理延誤作慈善用途等問題?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在大學防止性騷擾

吳永嘉議員問:
平等機會委員會去年進行的一項研究的結果顯示,受訪的大學生當中,15.6%(即2 259人)表示曾在校園範圍內被性騷擾,當中4.4%(即98人)表示騷擾者為導師、講師或教授。此外,在校園範圍內被性騷擾、在校園範圍外被同學或教職員性騷擾,或於網上被性騷擾的大學生中,只有2.5%(即84人)表示曾向所屬大學投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要求各間大學(i)審視處理性騷擾投訴的機制,以及(ii)檢討及改善防止性騷擾的政策;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要求各間大學成立由一名副校長領導的委員會,專責推展校內性別平等及防止性騷擾的政策及工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只有少數被性騷擾的大學生有向所屬大學投訴,政府會否要求各間大學設立資料保密和不記名的網上投訴及舉報平台,供被性騷擾的學生作出投訴及目擊事件的人士提供資料,以鼓勵受害人作出舉報及保障他們免受歧視;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會否向各間大學增撥資源,以便其加強利用社交媒體向大學生傳遞應警剔性騷擾的信息;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會否要求各間大學向所有新入職的教職員提供防止性騷擾的培訓;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各政府部門轄下的工作犬

陳克勤議員問:
現時,某些外地政府有就政府部門使用的工作犬訂定工作條款(例如每周工時)、退役年齡及退役後生活保障等安排。關於各政府部門轄下的工作犬,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哪些政府部門有使用工作犬執行職務,並按政府部門名稱列出犬隻數目;
(二)
各政府部門就使用工作犬執行職務訂定的指引的詳情為何;
(三)
各政府部門轄下工作犬執行的職務的詳情為何;
(四)
各政府部門轄下工作犬的一般每周工時為何;
(五)
各政府部門有否就轄下工作犬訂定退役年齡;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
過去5年,每年各政府部門用於管理工作犬的相關開支和人手為何;
(七)
過去5年,每年工作犬被人道毀滅的數目及原因為何;
(八)
現時已退役的工作犬的數目為何;政府有否為牠們的生活提供支援(例如醫療服務);如有,詳情及過去5年每年的有關開支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九)
鑒於政府計劃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以訂明動物負責人負有妥善照顧動物的"謹慎責任",政府會否把各政府部門的領犬員納入規管範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疾病津貼

陸頌雄議員問:
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放取連續4天或以上的病假,在符合其他法定要求的情況下,可以享有疾病津貼。有僱員向本人反映,如他們放取少於連續4天病假便不會獲發疾病津貼,因此他們生病時仍勉強上班。此外,某些傳染病的初期症狀輕微,患上該等疾病的僱員如常上班會增加傳染病擴散的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有否鼓勵私人企業及機構(i)於麻疹及流感高峰期,以體恤態度處理僱員放取病假的要求,以及(ii)向放取少於連續4天病假的僱員發放疾病津貼;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日後會否這樣做;
(二)
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會否(i)帶頭向所有放取少於連續4天病假並符合其他法定要求的合約僱員發放疾病津貼,以及(ii)要求外判服務合約承辦商效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長遠而言,會否修訂法例,(i)規定放取少於連續4天病假的僱員亦可享有疾病津貼,以及(ii)把疾病津貼的每日金額由僱員在病假前12個月內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80%提高至100%;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屠房豬隻感染傳染病的事件

邵家輝議員問:
漁農自然護理署於本月10日下午確認有一個來自上水屠房的豬隻樣本被驗出有非洲豬瘟病毒,隨即宣布會把屠房內所有豬隻銷毀。該屠房亦暫時停止運作超過一星期,以進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非洲豬瘟只會在豬隻之間傳播而不會感染人類,亦不會構成食物安全風險,政府以往和今後有何措施向市民宣傳此信息,以維持市民對食用豬肉的信心;
(二)
會否經充分諮詢持份者後,就該類事件設立一個賠償機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研究日後可如何加快清洗和消毒上水屠房的程序,以期盡量縮短其關閉時間;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否從今次事件中總結經驗,用於制訂日後處理類似事件的標準做法;如有,詳情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為海上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經濟援助

周浩鼎議員問:
因應2012年10月1日南丫島附近發生撞船事故,政府在2012年10月18日宣布,海事處會諮詢業界,以研究推行10項改善措施。其中一項措施是參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考慮應否設立海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另一方面,政府在2013年5月3日成立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以指示和督導海事處處長進行全面的制度檢討和改革。督導委員會在2016年4月發表的最終報告中表示,經考慮顧問研究的結果,同意不在現階段設立海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現時透過哪些援助計劃向海上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經濟援助;
(二)
2012年至今,每年第(一)項所述每項援助計劃(i)向多少名海上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經濟援助,以及(ii)向該等人士批出援助金的總額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擴大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適用範圍,以涵蓋海上交通意外受害人;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租住房屋屋邨康樂設施的維修及保養

柯創盛議員問:
有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屋邨的居民投訴,屋邨的康樂設施(例如滑梯、健體步行機及乒乓球桌)經常有損壞或損毀後多時仍未完成維修/更換的情況,個別設施的停用時間動輒以年計。就公屋屋邨康樂設施的維修及保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康樂設施的維修及保養安排為何;房屋署現時把該等工作外判予多少個承辦商;
(二)
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i)康樂設施因已損壞或損毀而停用的數量及百分比,以及(ii)維修/更換該等設施平均所需時間為何;及
(三)
有否就已損壞或損毀康樂設施的維修/更換工作制訂目標完成時間或服務承諾;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