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至6時30分
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舉行會議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19-20)6@註釋符號代表取代EC(2019-20)5號文件。*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15日、28日和6月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建議教育局理順公營小學校長及副校長的薪酬,並改善公營小學中層管理人手,由2019 年9 月1 日起生效;以及把2019-20 年度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開支總值上限提高56,664,240 元,由4,016,284,000 元增至4,072,948,240 元,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實施上述建議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局長/教育局副秘書長/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專業發展及培訓))

(教育事務委員會曾於2019年3月29日討論此項建議)

2.EC(2019-20)7#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28日和6月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建議在機電工程署開設2個總機電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即在氣體及一般法例科和工程服務科2各開設1個上述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配合新增及持續推行的升降機和自動梯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應付醫院發展計劃項目所產生的額外工作量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機電工程署署長/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氣體及一般法例)/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

(發展事務委員會曾於2019年3月26日討論此項建議)

3.EC(2019-20)8#註釋符號代表2019年5月28日和6月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建議在教育局開設5個常額職位,即2個教育署助理署長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3 個首席教育主任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以及1 個教育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為期約3 年,至2022 年3 月31 日止,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加強首長級人手編制,藉此督導和領導策略/措施的制定工作,以及策劃、籌備、推行和檢討各項優質教育政策
(出席人員: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教育局副秘書長(3)/教育局副秘書長(4)/教育局副秘書長(5))

(教育事務委員會曾於2019年3月29日討論此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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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代EC(2019-20)5號文件。

* 2019年5月15日、28日和6月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2019年5月28日和6月5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