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18-19)26 建議在發展局工務科開設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以及把1 個政府工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轉為常額職位,由2019年4月1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領導新的項目策略及管控辦事處,藉此推行策略措施和加強在成本監察及項目管控方面的能力

通過*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

2.EC(2018-19)29 建議保留3個編外職位,即民政事務局的1 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 點)和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 點),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的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至2023年3 月31 日止,為監察和協助西九文化區(下稱「西九」)計劃的推行,以及推動落實在西九的綜合地庫和政府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提供持續和專責的支援

通過
(點名表決 -
贊成 - 13
反對 - 0
棄權 - 1)

3.EC(2018-19)27 建議把環境局的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轉為常額職位,由2019年4月29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繼續推進有關推廣可再生能源及電力市場長遠發展的工作

通過*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
(點名表決 -
贊成 - 16
反對 - 5
棄權 - 0)

4.EC(2018-19)28 建議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的1個首席經濟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轉為常額職位,由2019年5 月13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繼續進行扶貧、福利及人口範疇的相關經濟分析和研究

尚未處理

5.EC(2018-19)30 建議把下列4個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即土木工程拓展署的3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 點)和規劃署的1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地政總署的1 個總產業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 點),至2029年3月31日止,以及政府產業署的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 點),至2024年3月31日止;以及在政府產業署開設1個總產業測量師/首席物業估價測量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推展政策措施,增加短、中及長期的土地供應

尚未處理

* 有委員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