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日期: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8时45分至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议 程
I.

与政府当局会晤


(上午8时45分至10时40分)

立法会CB(2)995/18-19(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2019年3月1日举行的会议的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3)307/18-19号文件
(于2019年1月11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CMAB E4/1/1
(于2019年1月9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42/18-19号文件
(于2019年1月24日随立法会CB(2)702/18-19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提交的报告

立法会CB(2)811/18-19(01)号文件
(于2019年2月18日发出)

-高级助理法律顾问于2019年2月1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893/18-19(02)号文件
(于2019年2月28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19年2月28日致高级助理法律顾问的覆函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的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c/bc53/general/bc53.htm)

II.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40分至10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