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2019年1月18日举行的第十二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673/18-19号文件) | ||
II. | 续议事项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 ||
(a) |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国歌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2/18-19号文件) | ||
(b) | 2019年1月18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9年1月23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1/18-19号文件) | ||
IV. | 将于2019年1月3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 ||
(a) | 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0/18-19号报告 (立法会CB(2)677/18-19号文件已于2019年1月23日随立法会CB(3)350/18-19号文件发出) | ||
(b) |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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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8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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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2018年稅务(修订)(第6号)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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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请求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7条及《议事规则》第90条请求立法会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律政司提出的请求已载列于2019年1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3)355/18-19号文件內) | ||
V.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 ||
(a) | 《2018年稅务(修订)(第7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492/18-19号文件) | ||
(b) | 《2018年稅务(豁免基金缴付利得稅)(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494/18-19号文件) | ||
VI.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立法会CB(2)674/18-19号文件) | ||
VII. |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