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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2019年1月21日



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至4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修订议程
(截至2019年1月17日)
I.

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2时30分至2时33分)

立法会CB(2)633/18-19(01)号文件
(在2019年1月16日发出)

-24名议员在2019年1月3日发出的联署函件

立法会CB(2)633/18-19(02)号文件
(在2019年1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对24名议员在2019年1月3日发出的联署函件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2)648/18-19(01)号文件
(在2019年1月17日发出)

-毛孟靜议员、陈志全议员、朱凯廸议员及区诺轩议员在2018年12月29日发出的联署电邮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2时33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CB(2)596/18-19(01)号文件
(在2019年1月15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596/18-19(02)号文件
(在2019年1月15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II及IV。III.

2020年立法会換届选举的法例修订


(下午2时40分至3时30分)

立法会CB(2)596/18-19(03)号文件
(在2019年1月15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596/18-19(04)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II及IV。IV.

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的项目大纲


(下午3时30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2)509/18-19(01)号文件
(在2018年12月27日发出)

-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的项目大纲

立法会CB(2)596/18-19(05)号文件
(在2019年1月15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596/18-19(06)号文件
(在2019年1月15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会晤

出席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不出席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V.

其他事项


(下午4时40分至4时45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II及IV。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