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19-20)15 建議把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的 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轉為常額職位,由2020 年4 月1 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制定、推行並監督各項措施推動香港海運業的可持續發展

通過*註釋符號代表有委員在會議上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
(點名表決 -
贊成 - 11
反對 - 7
棄權 - 0)

2.EC(2020-21)2 建議在房屋署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至2025 年3 月31 日止,以監督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的運作,包括落實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的資助計劃,以及其他促成非政府機構建議和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措施的實施情況

審議中

3.EC(2020-21)1 建議保留食物及衞生局(食物科)的 1 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由2020 年5月24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爲期5 年,以監察食物安全的工作,並繼續應付既複雜且具挑戰性的食物安全政策事務,推行新增措施,為食物安全把關

尚未處理

4.EC(2020-21)3 建議在機電工程署開設2個常額職位,即 1 個總機電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及1 個總電子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透過更嚴謹、更主動和全面的監督制度,加強對鐵路服務的安全規管

尚未處理

5.EC(2020-21)4 建議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 2 個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由2021年1 月1 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及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由2022年1月1 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以為推展各項主要立法和政策措施提供長期及高層次政策指導和意見

尚未處理

* 有委員在會議上要求財務委員會討論和分開表決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