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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21-11
立法會
議程
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3項附屬法例及15份其他文件載於
附錄1
向本會發言的官員
文件
政務司司長
回應《申訴專員年報2020》的政府覆文
(附錄1第14項)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蔣麗芸議員
(抗疫措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易志明議員
(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的建議)
政務司司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梁美芬議員
(管理已故龔如心女士的遺產)
律政司司長
4.
鄭松泰議員
(凍結市民的銀行戶口)
保安局局長
5.
陳克勤議員
(政府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6.
鍾國斌議員
(違例泊車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
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
保安局局長
IV.
議員就附屬法例提出的議案
1.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0年第222及223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
蔣麗芸議員
議案措辭
:
附錄3
2.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0年第235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
蔣麗芸議員
議案措辭
:
附錄4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0年12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
《2020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5號)規例》
2020年第252號
2.
《2020年渡輪服務(天星小輪有限公司)(船費釐定)(修訂)令》
2020年第253號
3.
《2020年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修訂附表6)公告》
2020年第254號
其他文件
4.
獎券基金
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帳目(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5.
保險業監管局
2019-20年報(包括財務報表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財政司司長提交)
6.
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報告及帳目(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7.
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9/20年報(包括財務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提交)
8.
香港旅遊發展局
年報2019/20(包括獨立核數師報告及財務報表)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9.
社會工作訓練基金
基金受託人第五十九份年度報告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包括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10.
醫院管理局公私營協作基金
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11.
醫院管理局
2019-2020年報(包括獨立核數師報告及經審核的財務報表)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12.
撒瑪利亞基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基金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13.
海洋公園公司
2019-2020業績報告(包括核數師報告及財務報表)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14.
回應《申訴專員年報2020》的政府覆文
(
政務司司長
提交,並
向本會發言
)
15.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向行政長官提交二O一九年周年報告(連同依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589章)第49(4)條作出的陳述)
(保安局局長提交)
16.
警察福利基金
2019至2020年度年報(包括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保安局局長提交)
17.
警察子女教育信託基金及警察教育及福利信託基金
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年度報告(包括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保安局局長提交)
18.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6/20-21號報告
(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附錄2
於2020年12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蔣麗芸議員
抗疫措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易志明議員
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的建議
政務司司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梁美芬議員
管理已故龔如心女士的遺產
律政司司長
4
鄭松泰議員
凍結市民的銀行戶口
保安局局長
5
陳克勤議員
政府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6
鍾國斌議員
違例泊車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書面質詢
7
田北辰議員
上坡地區自動扶梯和升降機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8
黃國健議員
"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9
柯創盛議員
大嶼山南部的封閉道路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0
陳恒鑌議員
發展本地旅遊產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1
郭偉强議員
減少廢物
環境局局長
12
馬逢國議員
對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別的援助
民政事務局局長
13
陸頌雄議員
零售業"職"學創前路先導計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4
周浩鼎議員
東涌的發展及配套設施
發展局局長
15
吳永嘉議員
遙距營商計劃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16
陳振英議員
創新及科技發展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17
麥美娟議員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制度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陳沛然議員
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的設施
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葛珮帆議員
長者福利和就業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0
易志明議員
協助車輛維修業取得維修資訊及技術
環境局局長
21
陳克勤議員
鄉村的防洪措施
發展局局長
22
周浩鼎議員
基層醫療健康服務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抗疫措施
蔣麗芸議員問:
上月爆發的新一波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來勢洶洶,確診者人數和感染源頭不明個案數目均破紀錄急升。關於抗疫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見指出,強制全民檢測有助找出大部分無症狀感染者,截斷傳播鏈,從而紓緩疫情,政府在何種情況下會考慮推行強制全民檢測;
(二)
鑒於現時不少市民懷疑因出席私人聚餐或派對而被感染,政府會否立法把禁止群組聚集和餐飲業防疫措施的規定,延伸至私人場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效法內地城市實施的健康碼制度,限制未能出示電子健康碼以證明健康情況的人士進入某類場所或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的建議
易志明議員問:
運輸及房屋局負責市民居住及出行兩大政策範疇,即既要制訂房屋政策、推行解決房屋問題的措施,亦要制訂關於航空服務、陸路及水上交通和物流發展的運輸政策,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首選運輸及物流樞紐和國際海運中心的地位。鑒於該局工作繁重,社會一直有聲音建議把該局分拆為兩個政策局,而行政長官曾在《2018年施政報告》中表示,她認同有此需要,而政府會就如何落實該建議展開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研究的範圍、考慮中的方案、迄今所得進展,以及實施有關方案的時間表?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管理已故龔如心女士的遺產
梁美芬議員問:
終審法院於2015年5月18日頒下判決,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是以受託人身份持有已故龔如心女士的遺產(下稱"該遺產"),而不是以無條件饋贈形式接收該遺產;此外,律政司司長和基金董事會須就該遺產制訂管理計劃,包括成立監管機構,以確保該遺產按龔女士的遺願作慈善用途。然而,判決頒下至今已5年多,但該監管機構尚未成立,而該遺產仍由法庭委任的臨時遺產管理人(下稱"管理人")管理。據報,該管理人每年從該遺產支取高達6,000萬元的收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該遺產現時的總值、管理人及相關人士由2012年至今的收費總額,以及過去3年每年從該遺產撥出作慈善用途的款額;
(二)
律政司司長作為慈善事務守護人,如何監察該遺產的開支屬合理和必要,以確保該遺產不會被高昂的管理費蠶食,致使其可作慈善用途的資源大幅減少;及
(三)
律政司司長會否要求基金加快處理成立監管機構的事宜,令該遺產可盡快用於慈善用途,包括幫助受疫情影響的市民?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凍結市民的銀行戶口
鄭松泰議員問:
據報,一名保釋候審的港人在境外宣布流亡海外後,發現自己及家人名下數個銀行戶口的數百萬元存款全數被凍結,但部分戶口在一天後被解封。警方其後承認,已把一名潛逃港人的85萬元存款凍結。有市民質疑,警方的上述做法可能違反《基本法》保護私有財產的條文,並會打擊公眾對香港金融體系的信心,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執法部門可否在沒有獲法庭發出限制令下,指示銀行凍結任何涉嫌犯法人士戶口內的存款;如果可以,法律依據為何;
(二)
執法部門在甚麼情況下會在短時間內把已凍結的存款解封;及
(三)
凍結棄保潛逃人士及其家人的資產是否警方的一貫做法;如是,政府如何確保該做法不會削弱國際社會對香港金融體系的信心?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政府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陳克勤議員問:
政府於本年1月公布,"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下稱"優惠計劃")的合資格年齡,將由65歲下調至60歲。行政長官在11月表示,政府已大致完成評估,並會在有效打擊和防止濫用的前提下,把該措施所需撥款納入下個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以逐步落實該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推展該措施的最新進展;預計該措拖實施首3年每年招致的經常性開支,以及當中行政費用所佔的百分比;
(二)
有否估算本年1月至今,因優惠計劃遭濫用而招致的公帑開支;現時活躍使用的長者八達通卡數目,以及該數目與經常出行的長者人數是否吻合;及
(三)
本年1月至今,運輸署實地監察調查而發現懷疑濫用優惠計劃的個案宗數;鑒於去年運輸署只發現11宗有關個案,有否檢討該部門是否執法不力,以及將採取甚麼新措施防止優惠計劃遭濫用?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違例泊車問題
鍾國斌議員問:
有市民指出,自去年6月反修例風波爆發以來,全港各區違例泊車(下稱"違泊")問題嚴重。違泊除了造成交通阻塞,亦危及行人安全。即使近期警方加強打擊違泊,但情況未見明顯改善。該等市民認為,這情況與港人守法意識下降有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本年6月至11月,每月警方就違泊車輛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並按警察總區列出分項數字;該等數字與過去3年同期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二)
過去3年,每月警方和運輸署分別接到市民就違泊問題作出的投訴數目,以及當中警方未有即時處理的數目;去年的相關數字與之前兩年的有否巨大差異;及
(三)
當局會採取甚麼新措施打擊違泊,以及提升駕駛人士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上坡地區自動扶梯和升降機
田北辰議員問:
政府於2009年訂立了一套機制,用以評審上坡地區自動扶梯連接系統和升降機系統("上坡系統")的建議("評審機制")。政府為當時收到的建議進行初步篩選及評分後,決定推展當中18項建議("首批項目")。2017年,政府宣布會展開顧問研究,檢討及改善評審機制,而當時政府共接獲114項上坡系統的建議。政府於2019年底表示,計劃於2020年內完成對該114項建議的評分及定出優先推展的項目。然而,首批項目大部分現仍未落實。有不少市民希望有關項目及建議早日落實,免卻他們每日攀登長斜路或逾百級樓梯之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首批項目的最新落實情況;
(二)
對上述114項建議的初步篩選及評分,並定出優先推展項目的工作是否已完成;如是,詳情為何;如否,預算完成日期為何;
(三)
有否計劃在未來3年內採納更多上坡系統建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評分準則中"受惠人數及對象"項目的最高得分為60分,而其下的兩項因素,即"建議的上坡系統的每日預計人流"及"受惠範圍內年屆65歲或以上的人口比例,以及是否設有醫院/康復中心/護養院",最高得分分別為40及20分,但有意見認為該兩項因素應佔相同比重(即各最高可得30分),以充分顧及年老和行動不便人士的需要,政府會否接納此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
黃國健議員問:
為協助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追蹤工作,政府於上月16日推出名為"安心出行"的流動應用程式("該應用程式"),供市民自願下載使用。其後,政府要求所有開放營業的餐飲業務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的表列處所,須於本月3日前向政府申請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二維碼"),並須在收到二維碼後兩個工作天內在處所入口當眼位置展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已獲發二維碼的處所數目,以及該應用程式的下載量;有否估計有多少人曾使用該應用程式;
(二)
會否加強該應用程式的功能,包括當使用者進入已展示二維碼的處所時自動向他們推送通知,提醒他們掃描二維碼以記錄行程;
(三)
會否研發其他追蹤工具,以供沒有使用智能電話的人士(例如長者及貧困人士)免費使用;及
(四)
會否強制市民下載及使用該應用程式,並引入相關罰則,以提高防疫工作的成效?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大嶼山南部的封閉道路
柯創盛議員問:
政府已把大嶼山南部("嶼南")的道路劃為封閉道路,任何人士必須持有有效的《大嶼山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許可證》"),才可駕駛車輛進入該等道路。有嶼南居民指出,運輸署目前就每個嶼南住宅或商業單位只會簽發最多一張《許可證》,對他們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把嶼南道路劃為封閉道路的理據為何;政府何時作出有關決定,以及自何時起把嶼南道路劃為封閉道路;
(二)
運輸署現已發出的《許可證》數目,並按車輛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
鑒於有嶼南居民指出,政府出售的部分嶼南土地的契約訂明,總面積為2 200平方呎以上的嶼南新建住宅單位須配備最少兩個車位,運輸署有何理據就每個住宅單位最多只簽發一張《許可證》;運輸署會否考慮就每個住宅單位簽發多於一張的《許可證》;及
(四)
會否逐步開放嶼南道路,以配合嶼南的發展需要?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發展本地旅遊產品
陳恒鑌議員問:
政府於2017年公布《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其中四大發展策略之一是培育及拓展具本地及國際特色的旅遊產品及項目。該策略下的5年實行目標包括:發展綠色旅遊,以及促進本地歷史古蹟、文化、創意旅遊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達至上述目標所實施的各項短、中期措施的最新進展和成效為何;
(二)
鑒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令訪港旅客絕跡,當局會否加大力度開發為港人而設的本地旅遊產品,以支援旅遊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當局有否計劃發展休閒農場作為旅遊產品,並提供以下支援:(i)簡化有關牌照及興建接待旅客農舍的申請程序和便利有關申請,以及(ii)協助該等農場向市民推廣其本地特色農產品;如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減少廢物
郭偉强議員問:
受疫情影響,近月大部分市民減少外出用膳,轉而購買外賣食物,以致即棄的紙及塑膠餐具的使用量急增。該等難以自然降解的餐具被當作家居廢物丟棄,對生態環境帶來沉重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就即棄餐具所用物料及使用等事宜作出規管,例如規定食肆只可採用由可自然降解物料製造的餐具;
(二)
現時有否政策妥善處理被丟棄的即棄餐具;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研究,推行即棄餐具回收計劃會遇到甚麼困難;及
(四)
有否評估,政府現時為支持回收業而推行的措施在創造職位方面的成效;會否進一步推動回收業的發展(例如推出即棄餐具回收計劃),以減少被丟棄的廢物,並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對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別的援助
馬逢國議員問:
關於政府在疫情下對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別的援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透過防疫抗疫基金推出的下述支援措施的最新落實情況,包括(a)接獲申請數目、(b)已批准申請數目、(c)拒絕部分申請的主要原因、(d)已發放資助總額,以及(e)承擔額現時的結餘(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A)
第一輪支援措施下的藝術文化界資助計劃、
(B)
第二輪支援措施下的措施:
(i)
向學校興趣班提供者發放的紓困資助、
(ii)
向註冊體育教練發放的一次性補助金、
(iii)
遊戲機中心資助計劃、
(iv)
健身中心資助計劃、
(v)
遊樂場所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
(vi)
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
(vii)
康體用地資助計劃、
(viii)
向津助非政府福利機構聘用以給服務使用者提供訓練和指導的特約工作人員提供的補助金、
(ix)
向創意產業提供的支援,以及
(x)
向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元創方和反轉天橋底行動的營運機構提供的資助,以及
(C)
第三輪支援措施下的措施(包括以上第(i)至(vii)項的措施):
(viii)
體育處所資助計劃、
(ix)
津助非政府福利機構興趣班導師補助金計劃、
(x)
藝術文化界資助計劃-向個人藝術從業者及自由職業者提供資助、
(xi)
電影院資助計劃、
(xii)
向舉辦流行音樂會的表演行業公司提供的資助,以及
(xiii)
藝術文化界資助計劃-為藝術空間及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租戶減免租金;
支援措施的輪次:
措施
(a)
(b)
(c)
(d)
(e)
(二)
會否考慮利用各項措施的承擔額結餘進一步加強對業界的支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政府經考慮本人所提建議後,推出了"煙火及特別效果技術員資助計劃",向合資格的特別效果技師及助理提供一筆過資助,該計劃的承擔額為何,以及預計有多少人受惠;
(四)
鑒於政府統計處就本年7月至9月失業人口發表的統計數字顯示,藝術、娛樂及康樂活動業的失業率為11.4%,該數字是否已包含失業的業內自由職業者;如否,政府是否掌握該等人士的失業情況,以及有何措拖進一步支援業內人士(特別是自由職業者);
(五)
有否按疫情發展檢討及更新協助業界復蘇的策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會否考慮參考政府在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疫情過後的做法,舉辦一系列文化及體育活動以帶動社會重拾朝氣;如會,詳情為何,以及會否考慮優先與本地的藝術和體育團體合作舉辦相關活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零售業"職"學創前路先導計劃
陸頌雄議員問:
零售業"職"學創前路先導計劃("職學計劃")自2014年至2017年共舉辦了4期基礎文憑課程。關於職學計劃在2018年以來的推行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基礎文憑課程自2018年至今共舉辧了多少期;每期的(i)收生人數、(ii)退學人數(並按退學原因分類的數字)、(iii)畢業生數目、(iv)畢業日期,以及(v)現時仍然受僱於培訓期間的僱主的畢業生人數;
(二)
參與職學計劃的僱主分別為基礎文憑課程第四期後的畢業生提供的職位總數;當中分別有多少個職位的每月基本工資(即底薪)為(a)11,000元或以上及(b)少於11,000元,以及後者當中分別有多少個職位的每月基本工資(i)少於5,000元、(ii)為5,000元至7,000元、(iii)為7,001元至9,000元,以及(iv)為9,000元以上;
(三)
基礎文憑課程第四期後的畢業生當中,(i)現仍任職零售業的人數(並按他們從事的職位及月薪組別列出分項數字),以及(ii)現已離開零售業的人數(並按離開原因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
最新一期基礎文憑課程的收生人數及參與僱主數目為何;該等數目與第一期的相關數目比較的結果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東涌的發展及配套設施
周浩鼎議員問:
政府正於東涌推展多個公營房屋發展計劃,以提供約20 700個住宅單位供63 800人居住。該等計劃預計會於2024至2028年期間陸續落成入伙。另外,政府正推展擴展東涌新市鎮的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港鐵東涌綫延綫的東涌東站及東涌西站預計最快要到2029年才落成,政府會否推行短期的交通改善措施,例如加強巴士服務、改善道路網絡,以及增設泊車位;會否加快落實東涌綫延綫項目;
(二)
鑒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正進行提升東涌綫信號系統的工程,以加密列車班次和增加載客量,政府是否知悉該工程的最新進展;
(三)
興建大嶼山P1公路工程的最新進展,以及預計竣工及通車日期分別為何;
(四)
鑒於路政署於2018年展開的十一號幹線可行性研究包括探討有否需要規劃青衣至大嶼山連接路,該連接路的探討有何進展;
(五)
有否因應東涌人口的增長,制訂加強該區的(i)社區服務、(ii)教育服務及(iii)其他公共服務的計劃;
(六)
會否就擴展東涌新市鎮計劃加強環境緩解措施,以減少有關工程對附近居民的影響,包括定期監察相關工程可能造成的空氣污染、噪音及其他環境問題;及
(七)
政府在推行東涌第23區一期興建房屋計劃時,會否重置該處的東涌社區服務綜合大樓內的社區服務單位?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遙距營商計劃
吳永嘉議員問:
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遙距營商計劃",目標是透過快速批核的方式,資助企業在疫情期間採用資訊科技方案,開拓遙距業務。每間企業可提交最多兩項申請,合共可獲最高30萬元的資助。該計劃已於本年10月31日截止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該計劃下收到的38 572宗申請當中,至今分別有多少宗獲批、審批中,以及被拒絕;已批出的資助總額,以及平均每宗成功申請的資助額;有多少家企業的兩項申請均獲批;
(二)
有多少家企業於申請獲批後放棄參與該計劃;當局有否主動了解它們放棄的原因及向它們提供其他支援;如有,詳情為何;
(三)
由於疫情反覆,當局會否考慮重新開放該計劃接受申請,並容許已提交兩項申請的企業提交新申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當局會否考慮將該計劃恆常化,並上調每家企業可獲批的資助總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該計劃的秘書處有否兌現在大約10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者有關結果的服務承諾;如否,平均每宗申請的審批時間為何;及
(六)
鑒於據報該計劃的查詢熱線難以接通,當局有否了解該問題並作出改善;如有,詳情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創新及科技發展
陳振英議員問:
本年10月,中共第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當中建議"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此外,據報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最近表示,中央將進一步支持香港鞏固及提升競爭優勢,建設國際創新及科技中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制訂指標,用以衡量香港是否已發展成國際創新及科技中心;如有,詳情為何,以及香港的現況與該等指標的距離為何;
(二)
有否就香港發展成國際創新及科技中心制訂時間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市場調查機構預計,本年全球數碼轉型的支出將上升至約10萬億元,按年增長10.4%,反映企業在疫情下積極透過數碼轉型求存,政府有否詳細的計劃,協助企業加速數碼轉型,以及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制度
麥美娟議員問: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發牌委員會")於本年9月指明本年12月31日為申請人就審核中的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提交文件/資料的限期。據報,大部分該等申請尚未夾附全部所需文件/資料,因此有關的私營骨灰安置所(當中包括歷史悠久的大型骨灰安置所)有可能因未能在此限期前提交所需文件/資料而須結業,屆時大量骨灰將需要被移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發牌委員會共接獲多少宗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以及當中至今分別有多少宗(i)獲批准、(ii)遭拒絕、(iii)被撤回及(iv)審核中;
(二)
有否估計,有多少間已提交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最終須結業,以及該等處所內分別有多少個(i)未售出、(ii)已售出但尚未存放骨灰及(iii)已存放骨灰的龕位;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第(二)項所述的私營骨灰安置所一旦結業,政府如何(i)確保其內存放的骨灰獲妥善安置,以保障龕位購買人的消費者權益,以及(ii)向該等購買人提供支援,以確保他們不會求助無門;及
(四)
有否制訂應變計劃,處理第(二)項所述的私營骨灰安置所結業後出現大量骨灰需另覓地方暫時存放的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的設施
陳沛然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期望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管理的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會堂/中心")的設施能物盡其用,使更多社區活動和跨代共融活動得以在該等場地舉行,以促進社區歸屬感及社會和家庭和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關於會堂/中心的會議室及多用途禮堂(包括舞台)的下述資料:(i)它們的平均每月使用率、(ii)平均每宗租用申請的處理時間、(iii)平均每名成功申請人輪候使用該等設施的時間,以及(iv)因違反租用該等設施的條款而遭記分的團體數目及其主要違反哪些條款,並按區議會分區及會堂/中心名稱以表列出該等資料;
(二)
鑒於少數民政事務處酌情准許個人及商業機構租用會堂/中心的設施,以舉辦社區建設活動(無論該等人士/機構會否從有關活動獲得利潤),但大部分民政事務處不容許該等人士/機構租用有關設施,民政總署會否統一各區租用會堂/中心設施的準則,准許個人及商業機構租用該等設施,以增加多元化的社區活動供居民參與,同時提升會堂/中心設施的使用率;
(三)
民政總署會否跟隨部分商場的做法,放寬會堂/中心設施的租用條件及管理規則,容許導盲犬進入,以方便視障人士使用該等設施及參與活動;及
(四)
鑒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6個地區推行寵物共享公園試驗計劃,開放有關公園讓市民攜同寵物入內,讓不同的使用者在共融的環境下使用公園設施,民政總署會否跟隨該做法,准許市民攜同寵物進入會堂/中心,以回應社區的需求?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長者福利和就業
葛珮帆議員問:
政府於今年1月公布,會擴大"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優惠計劃"),把合資格年齡由65歲下調至60歲,以及會修訂長者生活津貼計劃。有不少市民反映,除了改善長者福利外,政府亦應鼓勵長者(特別是俗稱"銀齡⼈⼠"的60⾄64歲人士)就業和參與社區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於上月表示,會把擴大優惠計劃所需撥款納入下個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以逐步落實該措施,擴大優惠計劃的具體實施日期為何;
(二)
鑒於政府表示會研究向60歲或以上人士發出內含社會福利署所發"長者卡"功能的個人八達通卡,該項研究的進度及有關措施的實施日期為何;
(三)
鑒於政府表示會(i)把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現為每月2,770元)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現為每月3,715元)合而為一、(ii)把每月津貼額劃一至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水平,以及(iii)提高申請該項津貼的資產限額(單身長者為50萬元及長者夫婦為75萬元),該等措施的實施日期為何;
(四)
政府會否考慮把60歲或以上的在職人士的薪俸稅稅率減半,以鼓勵長者繼續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有不少因年屆60歲而須從現有崗位退下來的人士希望再就業、從事兼職工作以至創業,政府會否(i)制訂退休後重新受僱的相關法例及理順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相關安排,以及(ii)推出措施鼓勵僱主提供更多適合長者的崗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有何新措施鼓勵銀齡⼈⼠在社區積極參與鄰里互助、義務服務及社會事務?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協助車輛維修業取得維修資訊及技術
易志明議員問:
據悉,歐盟四期及以後各期排放標準的柴油車輛廣泛採用電子化部件,車輛維修業需取得車輛製造商為該等車輛開發的車載自我診斷系統檢查器及軟件,以及原廠測試所得數據("維修所需軟硬件"),才可有效維修該等車輛的主要部分。有本地車輛維修業人士表示,車輛維修工場普遍難以負擔為各型號車輛購備維修所需軟硬件,因此車主只能把待修車輛送回車輛經銷商指定的維修工場維修,而在欠缺競爭下,後者提供的維修服務既未能滿足市場所需,亦收費偏高。這情況令運輸業的營運成本增加,以及車輛維修業的生存空間日漸縮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家及百分比的車輛維修工場結業,以及當中有多少家是因未能負擔維修車輛所需軟硬件而結業;
(二)
鑒於歐洲聯盟("歐盟")已規定車輛製造商須確保獨立的維修商可容易、不受限制及經標準化途徑取得車輛的維修保養資訊,而且不可差別對待認可經銷商和維修工場,政府會否規定新型號車輛的本地經銷商須在車輛維修業人士支付合理費用後,提供維修所需軟硬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政府在2016年2月17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政府會跟隨歐盟的做法,在法例中加入車輛製造商須開放維修技術的規定,修例工作的進展為何;有否主動向車輛維修業了解車輛製造商開放維修技術的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何措施協助車輛維修業界掌握最新的車輛維修資訊及技術?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鄉村的防洪措施
陳克勤議員問:
隨着全球暖化日益加劇,近年極端天氣襲港的情況越見頻繁。本年多次暴雨期間,某些鄉村(包括新界東的下述鄉村:打鼓嶺的羅湖村、坪洋村和李屋村;大埔的張屋地村、魚角村、船灣詹屋村、船灣陳屋村、黃魚灘村和䃟頭角村;以及沙田的蝦地下村)出現嚴重水浸,威脅村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關於鄉村的防洪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相關政府部門就上述鄉村水浸問題採取的跟進行動;會否推出改善措施;如會,時間表為何;
(二)
本年1月至今,政府接獲多少宗鄉村水浸事故的報告,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該等事故當中,分別有多少宗的原因涉及(i)渠口淤塞及(ii)渠道排洪能力不足的問題;就該等水浸事故採取的跟進行動的詳情及進展;有多少處地點的水浸問題尚待解決,以及有關的詳情為何;及
(三)
鑒於政府最近建議進行多項地區小型工程項目,以解決某些鄉村的水浸問題,但有不少村民反映,部分項目(例如大埔䃟頭角村的項目)遲遲未獲當區區議會批出撥款,因而落實無期,政府會如何解決該問題;會否強化政府在推展地區工程的角色;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基層醫療健康服務
周浩鼎議員問:
為扭轉現時"重治療,輕預防"的醫療體制和觀念,政府計劃在全港18區設立規模完備的地區康健中心("康健中心")或規模較小、屬過渡性質的地區康健站,以加強地區為本的基層醫療健康服務,以及鼓勵市民維持健康的生活習慣及加強自我和家居照顧的能力,從而減少專科服務及住院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葵青地區康健中心自去年9月投入服務以來,分別有多少名會員獲提供(i)基本健康風險評估及(ii)糖尿病與高血壓篩查服務,以及有多少名糖尿病或高血壓患者獲納入慢性疾病管理計劃;
(二)
現時分別有多少名急性心肌梗塞後期、中風及髖骨折後的人士正接受葵青地區康健中心提供的社區復康服務;
(三)
鑒於政府計劃在本屆任期內,在7個地區(即葵青、深水埗、黃大仙、荃灣、元朗、屯門及南區)設立康健中心,以及在11個地區設立地區康健站,設立該等設施的工作(包括選址)的進展及其他詳情,以及具體的設立日期為何;及
(四)
會否考慮擴闊康健中心的疾病篩查服務範圍至涵蓋子宮頸癌、乳癌及大腸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