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33

立法會

議程

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4項附屬法例及2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2.
民政事務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3.
葛珮帆議員
政務司司長
4.
民政事務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5.
發展局局長
環境局副局長
6.
保安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議員議案

"失業貸款政策"議案
動議人
潘兆平議員
議案措辭
2位修正案動議人
陸頌雄議員及鄭泳舜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1年6月3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635/20-21號文件)
出席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1年6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其他文件





附錄2

於2021年6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陳沛然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2
劉業強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3
葛珮帆議員
政務司司長
4
陳恒鑌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5
柯創盛議員
發展局局長
環境局副局長
6
周浩鼎議員
保安局局長
書面質詢
7
田北辰議員
教育局局長
8
張華峰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9
邵家輝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0
姚思榮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1
葉劉淑儀議員
教育局局長
12
梁志祥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3
李慧琼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4
蔣麗芸議員
教育局局長
15
易志明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6
盧偉國議員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17
梁美芬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8
謝偉銓議員
發展局局長
19
麥美娟議員
發展局局長
20
謝偉俊議員
政務司司長
21
陳克勤議員
環境局局長
22
葛珮帆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支援性暴力受害人

陳沛然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在全港18所設有急症室的公立醫院各提供兩間指定房間,以便向性暴力受害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診治、錄取口供及法醫檢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報稱遭強姦及非禮的人士在公立醫院急症室接受診治;該等人士當中,有多少人在同一所醫院內錄取口供及接受法醫檢查,以及有多少人只進行這兩項程序其中一項及有關原因為何;如沒有該等資料,會否作出統計;
(二)
過去5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報稱遭強姦及非禮的人士在公立醫院內(i)指定房間及(ii)其他地方接受診治、錄取口供及接受法醫檢查,以及這些程序沒有在指定房間進行的原因;如沒有該等資料,會否作出統計;及
(三)
鑒於本會於2018年12月12日的會議上通過一項議案,促請政府增撥資源,以供醫管局在港島、九龍及新界區各一所公立醫院內設立一間危機支援中心,有關跟進工作的詳情及最新進展,包括選址、撥款安排及諮詢公眾的時間表?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電子遊戲中的虛擬抽獎功能

劉業強議員問:
據報,市面上有不少電子遊戲設有功能,讓玩家在支付額外金錢(即網絡用語"課金")後在遊戲內參加抽獎,以購買遊戲道具等虛擬商品(下稱"虛擬抽獎")。此外,部分電子遊戲生產商以各種手法誘導玩家不斷課金,以致部分玩家為了抽到心儀的虛擬商品而課金成癮。該等遊戲沒有披露商品的中獎機率及抽獎獎品等詳情,而其使用條款亦欠缺對玩家的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當局收到多少宗有關虛擬抽獎的投訴,以及如何處理該等投訴;
(二)
有何措施協助課金成癮的玩家脫癮,以及防止更多玩家課金成癮;及
(三)
會否仿效內地及其他地區的做法,規管電子遊戲內的虛擬抽獎功能,並把虛擬抽獎列為賭博活動以納入《賭博條例》的規管範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法律援助制度

葛珮帆議員問:
近年有不少司法覆核相關案件的入稟人獲批法律援助(下稱"法援"),致使他們可用公帑聘用自選大律師代表他們挑戰行政機關的決定,引起部分市民質疑法援被濫用。行政長官於本月初表示,可重新檢視現行法援制度的行政、案件分配及委派律師等細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0年,入稟人獲批法援的司法覆核相關案件宗數;該等案件當中,法援申請最初被拒但經上訴後獲批的宗數,以及入稟人獲判勝訴的案件數目及百分比為何;
(二)
鑒於過去兩年分別有81及82宗司法覆核相關法援案件,但該等案件分別只委派予《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1 171名大律師中的27及25人,有否評估案件集中委派的情況,是否與甄選準則中處理相關範疇案件的工作經驗要求,以及與法援受助人可自選代表律師的安排相關;會否改革律師甄選和案件分配制度;如會,時間表為何;及
(三)
法律援助署會否參考司法機構在其網站公開判案書和裁決理由的做法,在不違反保障私隱和保密原則的前提下,把法援申請獲批或被拒的理據在網上公開,以增加透明度?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紀念香港抗日歷史和英烈

陳恒鑌議員問:
據悉,在日軍佔領香港期間,中國共產黨抗日游擊隊東江縱隊轄下港九獨立大隊(下稱"大隊"),營救了不少文化精英和被俘虜的盟軍成員,為抗日戰爭作出重要貢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新計劃保育大隊抗日的事蹟,以及表揚大隊的貢獻及愛國精神,並將有關素材用於愛國教育用途;
(二)
鑒於有歷史研究組織聯同大隊成員聯誼會等團體向政府提交了建議書,建議在北區沙頭角至烏蛟騰一帶建造抗日文物徑,以展示抗日事蹟並向英烈致意,從而加強港人(特別是青年人)對國家及民族的認同感,政府會否採納有關建議;會否考慮接手管理和保養位於烏蛟騰及西貢斬竹灣的抗日英烈紀念碑;及
(三)
會否邀請大隊的在世成員擔任抗日紀念設施的導賞員,以及向他們及大隊已故成員的後人發放撫恤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將軍澳第137區內一幅用地

柯創盛議員問:
將軍澳第137區內一幅約80公頃用地,現時以臨時政府撥地方式用作臨時填料庫,直至本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政府聘用的顧問公司就該幅用地展開為期3年的規劃及工程研究,但該研究至今仍未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研究的最新進展,以及顧問公司有否承諾於今年內提交研究報告;
(二)
鑒於政府表示會就上述填料庫的臨時政府撥地安排提出續期申請,政府會否擱置該決定,並按原先承諾逐步釋出有關用地作其他發展;及
(三)
鑒於發展局正研究把在油塘工業區的混凝土廠重置到第137區,該研究的進展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周浩鼎議員問:
根據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下稱"查核機制"),學校、殘疾人士院舍、私營補習中心及私營興趣活動機構(下稱"聘用機構"),可要求從事與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準僱員及續約僱員,向警方提出查核自身性罪行定罪紀錄的申請,然後由警方直接向聘用機構披露有關紀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警方接獲多少宗查核申請,並按聘用機構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是否知悉,有多少名準僱員因聘用機構獲悉其性罪行定罪紀錄而未獲聘用;
(二)
過去5年,每年警方接獲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在聘用機構的各類處所內遭性侵犯的舉報宗數分別為何;該等個案當中,分別有多少宗涉及性罪行重犯者,以及聘用機構事前經查核機制獲悉該等人士的性罪行定罪紀錄;及
(三)
會否考慮把查核機制的性質由自願改為強制,以及把從事上述工作的其他人士(包括私人補習導師的應徵者、聘用機構的現有僱員、自僱人士,以及志願工作者)列為合資格申請查核人士?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中學教學語言的安排

田北辰議員問:
教育局自2010-2011學年起在初中實施以6年為一周期的微調中學教學語言安排。在該安排下,學校不再分為中文中學和英文中學,而學校可按校本情況專業決定個別班別或組別的教學語言。如果學校在過去兩年獲派成績屬全港"前列40%"的中一學生平均比例佔一班學生人數的85%(按2010年中一派位每班34名學生計算,即29人),該學校便被視為符合"學生能力"的條件,因而可因應其他預設條件,專業決定有關班別的教學語言。教育局在本年4月宣布,由2022-2023學年起,會以2020-2021學年的"中學平均每班人數"取代"中一每班派位人數"作為參數,計算學校在學生能力條件下可專業決定教學語言安排的學位數目。2020-2021學年的"中學平均每班人數"為27人,因此85%即為22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參數改動有否降低學校採用英語作為教學語言的門檻;如有,有否估計學校開設英文班的總數會否因而上升,並導致更多有困難以英語學習的學生被錯配到英文班;及
(二)
鑒於教育局根據一份早於2005年發表的教育統籌委員會報告制訂現行學生能力條件的計算方法,教育局會否檢討該計算方法的各項參數,以確保該方法有效地反映學生的能力,從而制訂適切的教學語言安排?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BUD專項基金

張華峰議員問:
政府於2012年6月推出"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資助香港非上市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拓展營銷,提升競爭力和促進在內地、東南亞國家聯盟及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經濟體的業務發展。此外,政府於今年4月向BUD專項基金注資15億元,令其核准承擔額由45億元增至60億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BUD專項基金自推出以來共接獲多少宗申請;該等申請當中,分別(i)獲批准、(ii)被撤回及(iii)被拒絕的數目,以及該等數目分別佔申請總數的百分比,並按申請企業所屬行業列出分項數字;部分申請被拒絕的主要原因為何;
(二)
政府採取了哪些宣傳推廣措施,以確保各行業的合資格企業得悉可向BUD專項基金申請資助,用於發展內地及海外市場的業務;及
(三)
鑒於有不少企業反映,BUD專項基金的申請手續繁瑣,該基金接獲的每宗申請的平均審批時間為何,以及政府會否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讓有實際需要的中小企業能及時得到資助?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營骨灰安置所龕位的供應

邵家輝議員問:
關於公營骨灰安置所龕位的供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計劃在大嶼山小蠔灣一幅面積為9 300平方米的用地興建骨灰安置所,以提供約33 500個龕位,該項目的以下資料:
(i)
有關用地的准許地積比率;
(ii)
擬建建築物的地積比率會否達到該用地的准許地積比率;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增加該建築物的樓面面積直至其地積比率已達該用地的准許地積比率,以提供更多龕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
(iii)
擬建建築物與民居及民生設施的距離;
(二)
會否研究在第(一)項所述項目下增加提供龕位的可行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評估,未來20年內供應的公眾龕位是否足以應付需求;如有評估而結果為否,有何解決方案;及
(四)
現時全港各個公營骨灰安置所的以下資料(以表列出):
(i)
位置、
(ii)
提供的龕位數目、
(iii)
有關用地的准許地積比率,以及
(iv)
有關建築物的地積比率是否已達有關用地的准許地積比率;如否,因未盡用地積比率而少建的龕位數目?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跨境客運業

姚思榮議員問:
自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去年初爆發以來,各口岸陸續關閉和跨境旅客數目劇降,導致跨境客運服務一直停擺。由於香港與內地及澳門恢復正常通關遙遙無期,跨境客運服務營辦商("營辦商")無不叫苦連天。他們十多個月以來除了要支付經常性開支外,還要支付運輸工具的維修保養費用。日後恢復營運前,他們將需投入大筆資金,維修長期露天閒置的運輸工具以確保交通安全,以及重新招聘司機及其他工作人員。該等營辦商認為,跨境客運業多年來對粵港澳經濟作出了巨大貢獻,政府有責任支援業界渡過難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18至2020年的每年,以及本年第一季,(i)跨境巴士及(ii)跨境渡輪的行駛架次/船次和乘客人次分別為何;
(二)
本年2月至今,有否推行特別措施支援跨境客運業;若有,詳情為何;
(三)
鑒於各口岸重開無期,政府會否考慮向營辦商提供緊急經濟支援,以免他們未等到恢復正常通關便已結業;及
(四)
會否盡快為跨境客運業成立"復業基金",以便營辦商為恢復正常通關作好準備?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科目安排

葉劉淑儀議員問:
關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的科目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教育局基於開設"組合科學"及"綜合科學"科目的學校數目及修讀人數近年持續下降,決定由下學年起中四級別不再開設該兩個科目,過去5年,教育局有否持續監察修讀該兩個科目的學生人數變動情況並研究有關原因;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未有在較早時間停止開設該兩個科目的原因;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去年舉行的文憑試的應用學習科目"創意廣告"及"雜誌編輯與製作"分別只有19和15人報考,教育局有否研究該等科目乏人問津的原因;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有家長指出,由於"應用心理學"、"實用心理學"、"鐵路學"、"醫務化驗科學"及"室內設計"等應用學習科目的內容對中學生而言過於艱深而且要求他們掌握的知識儲備量大,他們憂慮其修讀該等科目的子女囫圇吞棗,教育局會否檢討該等科目的課程內容;及
(四)
教育局有否就各個文憑試科目制訂關鍵績效指標;如有,詳情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抗日遺蹟和歷史

梁志祥議員問:
據悉,由日軍佔領香港至日本投降期間,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抗日游擊隊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一直與日軍周旋,並營救了不少文化精英和被俘虜的盟軍,為抗日戰爭勝利作出重要貢獻。有意見指出,政府不太重視香港抗日歷史和保育有關遺蹟,以致港人缺乏對有關歷史的認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就保育香港抗日遺蹟制訂整體規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由民間豎立、位於北區烏蛟騰及西貢斬竹灣的兩個抗日英烈紀念碑已獲國務院納入《國家級抗戰紀念設施、遺址名錄》,但它們在反修例風波期間被塗污,政府未來會否協助維修保養該兩個紀念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會否資助大學和民間機構對香港抗日歷史進行全面的研究,為國民教育提供素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會否考慮設立永久的香港抗日歷史紀念館,以完整展示有關歷史;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來自台灣的肉類製品的食物安全

李慧琼議員問:
乙類促效劑(俗稱"瘦肉精")可令某些食用動物品種加速生長,增加瘦肉。有專家指出,人類長期進食含過量瘦肉精的肉類可能會增加患某些疾病的風險。台灣當局自今年1月1日准許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一種)的美國豬肉進口。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去年11月11日回覆本人相關質詢時表示,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會繼續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按風險為本的原則抽驗來自台灣的肉類製品。日前有傳媒機構報道其在市面抽驗8款台灣及美國生產的豬肉製品的結果:7款製品的萊克多巴胺含量均超出香港標準(最高超標達27.6倍),以及有3款台灣及1款美國生產的製品被驗出含有香港禁用的瘦肉精克崙特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今年1月至5月,食安中心就瘦肉精含量抽驗來自台灣的肉類製品的樣本數目及結果為何;該等數字及結果與去年同期的相關數字及結果如何比較;抽樣的肉類製品是否包括貢丸、罐頭肉燥、肉乾及肉鬆;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政府於今年3月表示,食安中心於2017至2020年就瘦肉精含量抽驗的肉類及相關製品樣本全部通過檢測,政府會否研究該等結果與上述報道的情況有顯著差別的原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會否因應上述報道加強抽驗來自台灣的肉類製品,包括貢丸、罐頭肉燥、肉乾及肉鬆的瘦肉精含量;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會否效法內地及歐盟的做法,修訂法例以全面禁止進口含瘦肉精的肉類及肉類製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由公帑支付的學生資助計劃

蔣麗芸議員問:
關於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管理由公帑支付的學生資助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0年,每年的下述資料:
(i)
就讀資助專上課程的學生人數,以及
(ii)
分別就讀自資經本地評審全日制的(a)副學士學位、(b)高級文憑及(c)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人數;
(二)
就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分別而言,過去10年每年(i)接獲、(ii)批出最高額的助學金、(iii)批出款額為最高額的50%或以上但少於100%的助學金、(iv)批出最高額的貸款,以及(v)批出款額為最高額的50%或以上但少於100%的貸款的申請宗數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三)
過去10年,每年在(i)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ii)專上學生資助計劃、(iii)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iv)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及(v)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下批出的貸款總額分別為何,以及每項計劃的拖欠還款個案宗數及總額為何;
(四)
有否計劃提高資助專上課程及自資經本地評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中清貧學生所佔的比例;如有,詳情為何;及
(五)
為減輕須償還學生貸款的人士的經濟負擔,政府會否就薪俸稅設立"學債免稅額"?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泊車位的供應

易志明議員問:
有居於將軍澳的重型貨車司機表示,由於泊車位供不應求,他們在晚上只能把車輛停泊在區內不會阻塞交通的道路旁邊。然而,他們往往因違例泊車被警方發出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通知書》"),以致一整天的收入化為烏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每年警方就違例泊車發出多少張《通知書》,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張(i)在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期間發出,以及(ii)在24小時內就同一車輛發出,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如沒有相關數字,會否作出統計;
(二)
過去兩年,每年每類領有牌照車輛(包括私家車、電單車、輕型貨車、中型貨車、重型貨車、非專營公共巴士、公共小型巴士,以及學校私家小巴)的數目及分別供其使用的公眾泊車位數目,以及前者與後者的比例分別為何;
(三)
現時供第(二)項所提種類的商用車輛停泊的夜間路旁泊車位數目,以及預計該等數目在未來5年的變化,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
有何措施加快在全港(特別是將軍澳區)的夜間交通疏落道路提供更多夜間路旁泊車位,供商用車輛停泊?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廣本地科研產品和技術

盧偉國議員問:
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去年本港多個大型會議展覽活動延期或取消,加上跨境人員往來因檢疫措施而受阻,以致企業難以接觸潛在的外地客戶和向他們推廣產品。工商界人士普遍認為,政府應更積極推廣本地科研產品和技術,並協助業界利用資訊科技改善營運效率及向外地客戶推廣產品,從而開拓新機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現時通過線上平台,向海外推廣本地醫療抗疫產品和技術,並加強了本地企業與海外客戶的配對工作,是否知悉自2020年1月至今,該平台協助了多少家企業,並按企業的員工數目(即(i)50人以下及(ii)50人或以上)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所涉產品和技術的主要類別為何;
(二)
政府和貿發局自2020年1月至今,除了醫療抗疫產品和技術外,有否協助本地企業向海外市場推廣其他類別的本地科研產品和技術;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政府有否更多採用該等產品和技術,以起牽頭作用並提升各政府部門的服務水平;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政府在2020年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先後推出(a)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和(b)遙距營商計劃,以協助公私營機構採用資訊科技,該兩項計劃的下列統計數字為何:(i)接獲的申請數目、(ii)批准的申請數目,以及(iii)申請獲批的機構平均每間獲批的資助額,並按申請機構所屬行業列出分項數字;政府會否重新接受就該等計劃提交的申請,或推出類似的新計劃,以提升本地企業的競爭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會否制訂客觀的關鍵績效指標,以評估本地研發成果商品化的程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把人民幣匯往內地

梁美芬議員問:
近月,有多名在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置業的港人向本人求助。他們早前打算透過其名下的內地銀行帳戶支付房價,因此委託找換店把人民幣匯往該等帳戶。其後,內地執法部門基於有關款項涉及調查中的不法行為,凍結了有關帳戶,部分帳戶凍結至今已超過一年。他們曾向香港海關("海關")及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求助但不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海關和消委會分別接獲多少宗針對找換店的投訴,以及當中有多少宗涉及內地銀行帳戶牽涉不法活動而被凍結;及
(二)
鑒於近年港人在內地城市(特別是在大灣區)生活和置業越趨普遍,政府(i)有何新措施加強港人認識透過找換店匯款支付房價的風險,以及(ii)會否向內地當局爭取更多便利港人在內地置業的措施(例如推出配套匯款安排和提高港人把人民幣匯往內地的每日金額上限)?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土地用途

謝偉銓議員問:
關於土地用途,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全港的土地當中,(i)已經及(ii)尚未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大綱圖")的土地面積分別為何;
(二)
已納入大綱圖的土地按以下用途劃分的面積及其佔總面積的百分比分別為何:(i)綠化地帶、(ii)休憩用地、(iii)自然保育區、(iv)鄉村式發展、(v)康樂、(vi)鐵路和道路、(vii)農業、(viii)墳場或火葬場、(ix)工業及貨倉,以及(x)郊野公園;
(三)
有否定期檢討各大綱圖內土地的用途,以確保相關規劃能配合社會的發展需要;及
(四)
有否計劃把更多土地納入大綱圖;如有,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工作

麥美娟議員問:
關於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城規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舉行會議的總次數和涉及的總時數;
(二)
過去5年,每年城規會分別接獲多少宗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第12A條(向城規會申請而修訂圖則)、第16條(就圖則而申請許可),以及第17條(覆核的權利)提出的申請,以及每類申請的以下資料:
(i)
共對多少張法定圖則作出修訂、
(ii)
收到申述及意見的數目分別為何、
(iii)
舉行聆訊的總時數,以及已作結個案的最短、最長及平均聆訊時間分別為何、
(iv)
要求延期審議申請的次數,以及平均每宗申請涉及延期的次數及日數分別為何、
(v)
延期要求獲批准、遭拒絕及被撤回的數目分別為何,以及
(vi)
獲行政長官批准把修訂法定圖則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的限期延長6個月的個案宗數;
(三)
就第(二)項所述的3類申請而言,過去5年,每年城規會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了多少宗涉及綜合發展區的申請;有多少宗申請被撤回;已作結個案所用的最短、最長及平均處理時間分別為何;及
(四)
會否研究藉修訂第131章簡化與土地規劃相關的程序,以縮短完成該等程序所需時間?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小額錢債申索

謝偉俊議員問:
近月,本人辦事處接獲越來越多有關執行小額錢債判決的求助。求助者均表示,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處")向債務人提出申索並獲判勝訴,但債務人仍拒絕支付判決款項,令判決淪為一紙空文。另外,有市民指出,雖然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已於2018年12月3日由5萬元提高至7萬5,000元,但該申索限額與近年民事糾紛所涉金額仍有頗大落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提高後,每年入稟審裁處的申索個案數目與該權限提高之前兩年每年的數目比較,有否明顯上升;
(二)
是否知悉,過去兩年,司法機構的執達主任辦事處接獲多少宗強制執行審裁處判決的申請;申請人成功追討判決款項的宗數及百分比為何;
(三)
除了第(二)項所述途徑外,現時有何有效及可行措施或途徑,協助獲判勝訴的一方追討判決款項;
(四)
會否考慮(i)修訂法例賦權審裁官對沒有遵照其判決的人士施以懲罰,以及(ii)簡化強制執行判決的程序,讓申索人在獲判勝訴後盡快取得判決款項;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會否盡快進一步提高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例如10萬元),以回應市民訴求?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利用捕獸器狩獵

陳克勤議員問:
《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訂明,任何人未經許可管有狩獵器具,或利用狩獵器具狩獵野生動物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據報,近日發生多宗動物和市民在郊區遭非法設置的捕獸器弄傷的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18年1月至今,分別接獲多少宗捕獸器引致動物及市民死傷的報告,並按動物品種列出前者的分項數字;
(二)
2018年1月至今,就利用捕獸器狩獵所採取的執法行動的以下資料:
(i)
巡邏次數,以及期間檢獲並移除的捕獸器數目,並按捕獸器所在地點列出分項數字、
(ii)
展開調查的個案數目,以及
(iii)
分別被拘捕、檢控及定罪的人數,以及被定罪者被施加的懲罰為何;
(三)
有哪些地點經常發現捕獸器;有否採取特別措施(例如派員埋伏或設置監察系統),以加強打擊有關罪行;
(四)
會否考慮修訂第170章,以提高有關罰則(例如引入監禁罰則),以提高阻嚇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部分捕獸器據報購自內地購物網站,有否採取針對性措施(例如加強抽查速遞進口貨物)遏止非法進口捕獸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

葛珮帆議員問:
2006至2015年,每年平均有6宗兒童遭襲擊致死的個案。新增虐待兒童("虐兒")個案宗數近年持續上升,從1999年的數目上升了75%至2019年的1 000多宗可見一斑。有意見認為,目前的呈報虐兒個案宗數可能只屬冰山一角,因為就懷疑虐兒個案作出呈報只屬自願性質。另一方面,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一個小組委員會建議訂立一項新的刑事罪行,即"在因非法作為或忽略導致兒童或易受傷害人士死亡或受嚴重傷害的個案中沒有保護該兒童或易受傷害人士"("新罪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早前表示,正預備探討就建議的新罪行立法的可能性,探討工作的進展和結果為何,包括會否立法;如會,時間表為何,以及在有關法例生效前,有何新措施加強保護高危家庭的兒童免受虐待;
(二)
鑒於全球約70個司法管轄區設有強制呈報懷疑虐兒個案的機制,而香港申訴專員公署於2019年建議政府探討該機制的可行性,政府會否盡快就設立該機制展開公眾諮詢,並積極考慮設立該機制;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現行法例中沒有針對心理/精神虐兒行為的條文,政府會否參考海外的做法,制定相關法例,使心理/精神虐兒的人士須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