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44(CM-43)

立法會

議程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上午11時30分
(或緊接當天上午11時舉行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之後)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項附屬法例及2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周浩鼎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
柯創盛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4.
葉劉淑儀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5.
葛珮帆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6.
陳恒鑌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議員議案

1.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1年第139至146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蔣麗芸議員
議案措辭
2.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1年第154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易志明議員
議案措辭
3.
"修補社會撕裂,凝聚民心"議案
動議人
梁美芬議員
議案措辭
出席官員
政務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1年9月8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其他文件





附錄2

於2021年9月8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周浩鼎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
柯創盛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謝偉俊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4
葉劉淑儀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5
葛珮帆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6
陳恒鑌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書面質詢
7
何俊賢議員
發展局局長
8
張國鈞議員
保安局局長
9
吳永嘉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0
梁志祥議員
政務司司長
11
陳沛然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2
鄭泳舜議員
環境局局長
13
麥美娟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4
梁美芬議員
教育局局長
15
易志明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6
李慧琼議員
保安局局長
17
盧偉國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陸頌雄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9
陳克勤議員
環境局局長
20
謝偉銓議員
保安局局長
21
陳克勤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
易志明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支援旅遊業

周浩鼎議員問:
自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爆發以來,本港旅遊業奄奄一息。旅遊業界人士希望本港與內地盡快恢復正常通關,令兩地人員恢復正常往來和紓緩旅遊業的困境。有關支援旅遊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與內地當局商討恢復正常通關的最新進展為何,包括有否考慮採用已證實有效的內地與澳門通關安排,以便利兩地人員往來和協助本港旅遊業復蘇;
(二)
鑒於政府於上月宣布向旅行社及旅遊業從業員發放的新一輪現金津貼只屬一次性,而為旅遊業從業員設立的2 000個臨時職位會隨着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陸續關閉而取消,政府有何新措施支援旅行社及旅遊業從業員渡過難關;及
(三)
鑒於傳染性更高的變異病毒株或會令全球疫情持續一段長時間,有否新措施善用現時旅遊業因停擺而過剩的人力資源,並為旅遊業從業員提供更多臨時職位和職業培訓;若有,詳情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加快興建公屋

柯創盛議員問:
上個財政年度的公屋單位落成量創10年新低。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不斷上升(截至今年3月底為5.8年),距離一般申請者平均約3年獲首次編配公屋單位的目標越來越遠。關於加快興建公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正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興建東涌第99區公營房屋發展項目其中一幢樓高12層的樓宇,作為該建築法的先導項目,有關的進度為何;
(二)
房委會將會以何準則及於何時,決定日後會否全面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及
(三)
除了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及場外預製技術組件外,房委會有何其他加快建屋速度的方法,特別是可減少惡劣天氣或勞動力短缺等因素所導致工程延誤的方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聘用顧問的衡工量值

謝偉俊議員問:
有市民關注政府多年來為宣傳香港、推展工務工程項目等目的斥巨資聘用顧問的做法。例如:2001及2010年,未經廣泛諮詢下斥資共3,000萬元設計及推廣"飛龍"圖案標誌以宣傳"香港品牌",被批評黑箱作業;2015年,花費近7,000萬元進行九龍東環保連接系統顧問研究,但最終該系統未獲採用;去年6月,耗用4,900萬元聘用顧問公司制訂向海外宣傳香港的策略;以及去年12月,獲撥款5億5,000萬元進行中部水域人工島相關顧問研究。有資深工程師形容有關情況是"顧問治港亂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聘用顧問事宜制訂指引;如否,會否制訂;如有,有關的程序及準則,以及釐定顧問費水平的方法為何;有否檢討上述個案聘用顧問的做法是否符合成本效益;
(二)
會否就相關公務員職位進行招聘時,優先考慮具顧問工作經驗的申請人,以便日後類似項目的研究工作可交由公務員負責;及
(三)
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政府委聘顧問宣傳香港及推展工務工程項目而招致的開支總額分別為何;有否檢討有關做法是否必須及合乎謹慎理財的原則?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活化創業板

葉劉淑儀議員問: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聯交所")於1999年推出創業板,並於2018年修訂《創業板規則》,提高在創業板上市的資格規定,以及取消了創業板轉板至主板的"簡化申請程序"。有業內人士指出,有關修訂削弱了創業板作為主板"踏腳石"的定位,以及抹殺了中小企業借助創業板上市集資的機會(事實上本年上半年只有一家公司在創業板新上市)。此外,在欠缺投資者關注下,目前在創業板上市的360多家公司難以集資(從去年的"公司上市後集資額"不及10年前的四分之一可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聯交所有否計劃活化創業板,使更多中小企業可借助創業板上市集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612人道支援基金

葛珮帆議員問:
2019年6月,有人成立"612人道支援基金"(下稱"基金"),在網上眾籌資金,以便向反修例運動的傷者及被捕者提供金錢等支援。截至本年7月底,基金累計收到的捐款超過2億5,300萬元。據報,基金並未按《社團條例》申請註冊,亦不屬該條例《附表》所載《社團條例》不適用的組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基金須否按《社團條例》申請註冊或申請豁免註冊;如有研究而結果為須要,有何跟進行動;
(二)
會否制定法例,規管籌集資金以資助涉嫌違法人士的公開籌款活動;及
(三)
鑒於基金本身並無銀行戶口,並一直透過另一團體"真普選聯盟"的銀行戶口接受捐款,有否調查基金有否收取境外組織或人士的資金,以及該兩個組織的活動有否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及其他法例?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改善的士服務

陳恒鑌議員問:
有的士業內人士指出,近年的士生意受經濟不景,以及猖獗的非法出租私家車載客取酬(下稱"非法載客")活動雙重打擊,令的士司機收入下降,服務質素亦每況愈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大部分的士司機在儀錶板上放置多部手機,以使用多個網約車應用程式,政府會否規定該等應用程式只可向正在停車等候或沒有載客的的士發放召喚的士信息,以免的士司機駕駛時分心,從而減少交通意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重新研究推行優質的士服務計劃,以便透過由持牌的士組成車隊、採用新款及配備較佳的車輛,以及改善司機待遇及培訓等方法提升的士服務質素,讓願意支付較高車資的市民得以選用較高質和安全的的士服務;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加快提高非法載客罰則的立法工作,並推出加強打擊該等活動的新措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新界北部的水浸問題

何俊賢議員問:
近月,新界北部多處在連場暴雨期間出現嚴重水浸。有當區居民指出,近年區內有多項發展項目和基建工程項目進行,削弱了區內的排洪能力,加上有人佔用政府土地進行的違例工程堵塞了渠道,令過去甚少出現水浸的地點亦遭遇嚴重水浸,導致區內居民、農戶及豬場經營者蒙受重大的財物損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政府接獲有人非法佔用新界北部政府土地進行違例工程的舉報宗數;政府就該等個案(i)採取執管行動的程序和(ii)提出檢控的宗數,以及被定罪人士一般和最高的判罰為何;有何新措施遏止該等行為;
(二)
過去5年,每月政府接獲多少宗新界北部居民就水浸作出的求助及投訴;該等個案中,居民報稱的財物損失總額,以及政府向他們提供了甚麼援助;
(三)
哪些政府部門負責審核規劃中的發展項目和基建工程項目在進行期間會否影響周遭的排洪能力,以及有關審核工作程序為何;
(四)
政府會否(i)就新界北部的發展規劃及排洪能力進行全面研究、(ii)制訂全面改善區內排洪能力的措施,以及(iii)設立專責部門或跨部門工作小組執行有關措施,以解決新界北部水浸問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新界北部的多個豬場於短短一個月內經歷多次嚴重水浸,令經營者損失慘重,漁農自然護理署有否向他們提供即時的援助,並協助受災豬場盡快復修及加強防洪設施?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市民在惡劣天氣下進行戶外活動

張國鈞議員問:
近年,在惡劣天氣期間,有市民冒險進行登山、追風和逐浪等戶外活動,而他們受傷或死亡的意外更時有發生。例如,本年7月20日在3號熱帶氣旋和黃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一名男子在馬鞍山一石澗行山時遭急流沖走,不幸身亡。該等市民不單罔顧自身安危,更把搜救人員置於險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當局接獲涉及戶外活動的搜救召喚當中,有多少宗召喚是在氣象警告生效期間接獲的,並按接獲的日期列出每宗召喚涉及的戶外活動及搜救人員的數目和所屬政府部門;
(二)
平均每次與第(一)項所述召喚相關的搜救行動招致的公帑開支,並按所涉政府部門及設備類別(包括橡皮艇、直升機)列出分項數字;
(三)
會否研究在指定的氣象警告生效期間,封閉有危險性的山嶺及海域,並禁止市民在沒有合理原因下在有關期間上山或出海,以免他們遇險;
(四)
會否效法美國國家公園管理當局、台灣地區當局或日本某些縣政府的做法,向那些在惡劣天氣下冒險進行戶外活動期間遇險求救的市民,事後徵收"搜救費",以收懲罰及阻嚇作用;及
(五)
有否計劃加強教育及宣傳工作,教導市民在惡劣天氣下切勿進行高風險戶外活動;若有,詳情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專業服務行業

吳永嘉議員問:
政府於2016年11月推出總承擔額為2億元的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支援計劃"),旨在支持香港專業服務行業推行有價值的項目,藉此積極推動對外推廣的工作和提升服務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支援計劃自推行以來,每年及今年1月1日至7月31日的下列資料:(i)獲資助項目的數目、(ii)遭拒絕的項目數目、(iii)受惠機構的數目、(iv)每個項目的平均資助額,以及(v)主要受惠行業;
(二)
會否重新考慮制訂一套量化關鍵績效指標,以評估及監察所有獲資助項目的成效及成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及旅遊服務是香港的支柱產業,政府會否把該等行業納入合資格專業服務行業名單,並鼓勵該等行業的相關機構向支援計劃申請資助;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行政長官在《2020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在支援計劃下預留了5,000萬元成立專業人士參與活動津貼計劃("津貼計劃"),資助主要專業團體在疫情穩定後參與由政府、香港貿易發展局及香港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舉辦的相關交流、推廣及提升專業水平的活動,以鼓勵本港專業服務行業加強向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及海外市場推廣香港的競爭優勢和專業服務,津貼計劃自推出至今的下列資料:(i)獲批准的申請宗數、(ii)批出的津貼總額,以及(iii)估計受惠人數?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生育率偏低

梁志祥議員問:
據悉,近年香港的生育率偏低和持續下跌,去年更下跌至0.87的歷史新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有否就近年本港生育率持續偏低的原因,以及低生育率對本港各方面的影響,作出評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研究提高生育率的新措施;及
(三)
有否制訂生育率警戒線,以便當生育率跌破警戒線時,政府便會採取更進取的鼓勵生育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在公立醫院提供的
公共Wi-Fi服務

陳沛然議員問:
現時,所有公立醫院均設有Wi-Fi.HK熱點("熱點"),為市民提供免費的公共Wi-Fi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在各公立醫院設置的熱點的以下資料(以表列出):(i)熱點數目(及當中分別採用2.4及5吉赫頻譜的數目)、(ii)位置及(iii)平均每日使用人次;
(二)
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選取在公立醫院哪些位置設立熱點時考慮的因素為何;
(三)
鑒於現時各公立醫院每個熱點附近均有張貼熱點標誌,政府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評估,該等標誌的(i)展示位置是否合適及(ii)數目是否足夠;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是否知悉,醫管局採取了甚麼網絡安全措施,以保障Wi-Fi服務使用者的安全?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郊野公園

鄭泳舜議員問:
財政司司長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表示,政府會預留5億元優化部分郊野公園的設施,例如提供樹頂歷奇及修葺戰時遺蹟改作開放式博物館,並會另外預留5,500萬元,在未來5年就郊野公園內10條熱門及具旅遊潛力的行山徑推行"行山徑第二期改善計劃"。另一方面,據報部分郊遊人士的不當活動使一些原先綠油油的山嶺變成不毛之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於本年4月表示,會於本年開展優化郊野公園設施的各項計劃,有關工作(包括選址、設計及詳細評估)的最新進展為何;
(二)
就提供樹頂歷奇及修葺戰時遺蹟改作開放式博物館而需進行的可行性研究及諮詢工作的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三)
"行山徑第一期改善計劃"的詳情及最新進展,以及第二期計劃的實施時間表為何;及
(四)
有否調查山嶺在過去兩年喪失植被的情況;如有,所涉面積(按郊野公園名稱列出分項數字)及其起因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
的運輸基建

麥美娟議員問: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新發展區")的首批居民預計於2024年入伙。然而,擬在屯馬綫天水圍站和兆康站之間興建的洪水橋站現時尚處於詳細規劃及設計階段,而"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與鄰近地區環保運輸服務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迄今只完成第一階段。故此,該等居民或需在交通不便的地方生活多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可行性研究第二階段的時間表及至今取得的進展為何;預計有關的環保運輸系統的投入服務日期;
(二)
有何措施加快完善新發展區的運輸基建及服務,包括加快洪水橋站的規劃工作,以貫徹"基建先行"的規劃方式;及
(三)
鑒於新發展區內公營房屋項目全數入伙後可容納人口176 000,為減輕新增人口對屯馬綫的載運量所帶來的壓力,政府會否考慮在新界西興建新鐵路線以連接屯馬綫及市區,從而達到分流的作用?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夜間中學課程

梁美芬議員問:
政府現時透過"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資助計劃"("資助計劃")向修讀由認可辦學機構提供的夜間中學課程的成年學生提供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個學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學生修讀由參與資助計劃的夜間中學提供的各級別課程;
(二)
過去5個學年,每年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夜間中學學生人數,以及當中(i)分別有多少人考獲符合自資副學位課程及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基本入學要求的成績,以及(ii)有多少人報讀該等學位課程;
(三)
鑒於夜間中學及其學生所獲財政支援少於日間中學及其學生所獲的(例如夜間中學不獲發放"支援推行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一筆過津貼",而夜間中學學生不合資格申請"學生津貼"),教育局會否考慮把夜間中學及其學生所獲財政支援,提升至與日間中學及其學生同一水平;如否,理據為何,以及會否改善資助計劃,向夜間中學學生提供更高額的資助;及
(四)
鑒於有辦學團體在本年6月宣布,會由2021-2022學年起停辦夜間中學課程,教育局會否向受影響學生提供支援,以協助他們完成夜間中學課程?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交通服務

易志明議員問:
有公共交通("公交")服務營辦商反映,在鐵路網絡不斷擴展下,重鐵以外各種公交服務(即專營巴士、輕鐵、公共小巴、非專營巴士、的士、電車及渡輪)的乘客量近年持續下跌,生存空間日漸狹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17年公布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研究》")載述的2021年公交服務平均每日乘客人次分布預測,與現時實際的分布如何比較;如有差距,有否評估原因為何;
(二)
鑒於《研究》提出了多項改善措施,以優化公交服務布局及促進重鐵以外公交服務的可持續發展,該等措施的(i)最新落實情況和(ii)成效為何,以及該等措施有否改善重鐵以外公交服務的經營環境;
(三)
會否考慮把現時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在新界西北營運的接駁巴士服務,改由專營巴士及專線小巴營辦商提供,以拓展後者的生存空間;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政府近日批准專營巴士營辦商開辦不設企位、路線與現有居民巴士路線相若的長途巴士服務,造成惡性競爭並增加路面巴士數目,政府是否改變了避免交通資源重疊和保持公交服務生態平衡的政策;如是,詳情和原因為何;如否,會否檢討上述安排;
(五)
鑒於政府近年批准專營巴士營辦商開辦採用中型單層巴士、往返新界人口密度較低地區和交通樞紐的短途穿梭巴士路線,但該類路線一向由綠色專線小巴行走,政府對後者的最新定位為何;及
(六)
會否重新檢討重鐵以外公交服務的需求、角色及定位,並制訂促進該等服務持續發展的政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吸引人才來港

李慧琼議員問:
根據《2017年至2066年香港勞動人口推算》,香港勞動人口將於2022年達至高峰的368萬,然後下降至2031年的351萬。另一方面,為配合經濟需要和持續發展,政府近年推行多項輸入勞動力及人才的計劃: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以及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分別就上述計劃接獲及批准了多少宗申請;有否評估各項計劃對推動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香港駐海外及內地的經濟貿易辦事處和政府駐內地的其他辦事處會否加強向當地居民推廣上述計劃,以吸引更多人才來港;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全面檢視上述計劃的相關安排並作出改善,例如簡化簽證申請及續期的程序、縮短審批時間,以及放寬逗留期限,以吸引更多人才來港;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街市現代化計劃

盧偉國議員問:
政府在2018年2月宣布預留20億元推行為期10年的街市現代化計劃("該計劃"),以改善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公眾街市("街市")的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綜合審視各街市進行現代化工程的難易和緩急程度及該等街市的發展潛力,並制訂各街市進行有關工程的優次和時間表,以期加快進度及確保可在10年內完成有關工程;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重新評估該計劃的預算開支,並在有需要時及早向本會申請追加撥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為配合現代化街市發揮最大效能,政府會否加強對街市商戶和顧客保持街市衞生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以締造使用街市的新文化;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食物外送網上平台的速遞員

陸頌雄議員問:
據悉,近年食物外送網上平台("平台")迅速發展,而加入該等平台的速遞員行列的人亦越來越多。與此同時,涉及該等速遞員的交通意外有所增加。該等速遞員的工作安全及在受傷後是否合資格獲得僱員補償成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每年及本年1月至今,涉及平台速遞員的交通意外宗數,並按事發時有關速遞員的出行模式(例如駕駛電單車、私家車或單車,或步行)列出分項數字;
(二)
第(一)項所述的意外當中,分別有多少宗屬(i)致命、(ii)嚴重及(iii)輕微,以及有關數字分別佔同期全港交通意外總數的百分比;
(三)
分別有多少名平台速遞員在第(一)項所述的意外中(i)死亡、(ii)重傷及(iii)輕傷;該等數字分別佔同期全港交通意外傷亡總數的百分比,以及按事發時有關速遞員的出行模式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
未來一年,政府有否新措施加強平台速遞員的工作安全及勞工權益保障?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共交通工具排放
空氣污染物

陳克勤議員問:
關於公共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去年(a)巴士、(b)公共小巴、(c)的士及(d)渡輪排放各類空氣污染物(即(i)二氧化硫、(ii)氮氧化物、(iii)一氧化碳、(iv)可吸入懸浮粒子、(v)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vi)微細懸浮粒子)的數量,以及(e)該等交通工具排放每類空氣污染物的數量佔全港空氣污染物總排放量的百分比(以下表列出);
空氣污染物種類(a)(b)(c)(d)(e)
(i)     
……     
(vi)     
(二)
有否估計在(i)2024年、(ii)2026年及(iii)2031年分別有多少輛專營巴士、公共小巴和的士到達一般退役車齡;
(三)
鑒於政府透過新能源運輸基金向專營巴士公司批出資助以購買電池電動雙層巴士,政府是否知悉採購工作的進展,以及有否計劃鼓勵專營巴士公司引入氫燃料電池電動巴士;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政府與專營巴士公司商討單層巴士全面電動化安排的進展及其落實時間表為何;
(五)
鑒於政府預計電動公共小巴試驗計劃要到2023年才展開,會否研究提早展開該計劃,以盡早淘汰柴油公共小巴;
(六)
過去3年,每年首次登記的公共小巴數目,並按它們所使用能源的類別(即柴油、石油氣、混能,以及電動)列出分項數字;
(七)
鑒於政府正與的士業界商討推行試驗計劃,以測試電動的士的運作及各型號的士的表現,有關詳情(包括會提供的充電設施數目)為何;
(八)
過去3年,每年渡輪排放的空氣污染物數量及其佔所有船隻總排放量的百分比為何;
(九)
會否就船隻在維多利亞港內只可以電力驅動的規定制訂實施時間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十)
鑒於政府在《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提出,會推動試驗各種電動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力求約在2025年制訂具體推行的方向和時間表,政府會否訂立更進取的工作目標,例如在2025年前訂定電動巴士佔全港巴士總數的百分比;如會,詳情為何;及
(十一)
有否研究引入氫能驅動公共交通工具;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專業界別的自我監管

謝偉銓議員問:
有市民指出,有多名大律師、律師、社工及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士因在2014年佔領行動或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參與違法活動而被定罪和判刑。然而,鮮有聽聞相關專業團體對該等人士採取紀律行動,或取消其專業註冊或執業資格。該等人士當中有個別人士在服刑後更獲選為其所屬專業的註冊局成員。該等市民認為,上述情況反映個別專業團體沒有履行"專業自主"和"專業自我監管"下的職責以清除害群之馬,因而削弱了自身及相關專業的公信力,亦損害了香港專業界別的整體形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2014年至今,分別有多少名大律師、律師、社工及醫護人員因作出與佔領行動及反修例運動相關的違法行為而被定罪,以及當中有多少人被判處監禁(包括緩刑);如果沒有該等資料,會否盡快收集相關資料;
(二)
是否知悉,各相關專業團體及註冊局就第(一)項所述個案作出的跟進行動的詳情(包括所採取的紀律行動的進度和結果),並按專業列出該等資料;如果沒有該等資料,會否盡快要求相關團體提供有關資料;
(三)
根據現行法例,政府在監管上述專業團體及註冊局方面有何角色和權力;及
(四)
對於個別專業團體被指沒有履行清除害群之馬的職責,政府有何跟進行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與房屋相關的數據

陳克勤議員問:
關於與房屋相關的數據,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為量度按揭供款負擔對私人消費的影響,曾在2018年基於未償還按揭負債,估算了1985至2017年中的未償還按揭供款與入息比率,之後該局有否進行有關的估算;若有,2017年中至今的有關比率為何;
(二)
鑒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在2018年,就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定價機制的負擔能力測試作出兩項修訂,而其中一項是採用非業主住戶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中位數"),取代白表申請者的入息限額作為參照點,以評定負擔能力,當局自何年開始收集中位數的數據,以及自2014年恢復出售新建居屋單位至今,每月的中位數為何;
(三)
過去10年,每年一手私人住宅物業的成交宗數,以及該數目按差餉物業估價署編製統計數字時按單位樓面面積所作住宅單位分類細分的數字分別為何;及
(四)
鑒於近親之間的住宅物業業權轉讓可獲豁免繳交15%或雙倍的從價印花稅,過去5年,該等獲豁免個案的數目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

易志明議員問:
據報,鑒於近年越來越多市民使用網約車應用程式或致電召喚的士、客貨車及貨車,大部分該等車輛的司機在儀錶板上放置了多部手機或平板電腦,以便與客人聯絡。然而,該等裝置不但阻擋司機的視線,亦可能會令他們分心,以致交通意外容易發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對於司機在駕駛車輛時以手持或放置於其頭與肩膀之間的方式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的行為,過去3年,警方採取執法行動的數字,並按車輛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政府早於2015年表示,正搜集資料以就進一步限制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手機進行研究,該等資料包括在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所涉車輛的儀錶板上在事發時放置手機的數目,以及海外國家對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手機的規管及相關研究,政府亦已邀請道路安全議會轄下的道路安全研究委員會就有關議題進行研究,各項相關研究的最新進展及結果為何;政府是否已決定作出進一步規管,包括限制放置在儀錶板上的手機或平板電腦的數目;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制訂立法以外的措施,以杜絕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的行為;如會,詳情及預計有關措施的成效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