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結果) 2021年8月27日 |
文件編號 | 事項 | 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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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21-22)14 | 建議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開設1 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3 點)和保留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22年1月1 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較後的日期為準),為期4年,至2025年12月31 日止,以繼續領導各項主要立法及政策措施;以及刪除4 個前保險業監理處的常額職位,即1 個保險業監理專員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4 點)和3 個助理保險業監理專員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
|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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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21-22)16 | 建議落實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的相關建議(廉政公署除外),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月首日起生效
|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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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21-22)17 | 建議在廉政公署落實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的相關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月首日起生效
|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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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21-22)15 | 建議開設6 個編外職位,即土木工程拓展署的3 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地政總署的1個總產業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規劃署的1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點)和政府產業署的1個總產業測量師/首席物業估價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5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推展政策措施,增加短、中及長期的土地供應
| 尚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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