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結果) 2021年9月1日 |
文件編號 | 事項 | 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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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21-22)15 | 建議開設6 個編外職位,即土木工程拓展署的3 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地政總署的1個總產業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 點)、規劃署的1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1點)和政府產業署的1個總產業測量師/首席物業估價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5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推展政策措施,增加短、中及長期的土地供應
|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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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21-22)18 | 建議在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和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至2026年3 月31 日止,以帶領啟德辦事處統籌和推展啟德發展區內及周邊地區各項現正進行及即將進行的工程項目
| 尚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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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21-22)19 | 建議在律政司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 2 點)和1個助理首席政府律師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5年,以推行「願景2030 -聚焦法治」計劃下的新政策措施,並應付新增及現有項目所帶來的額外工作
| 尚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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