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草案》
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日 期:2021年1月19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2时至4时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议 程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至3时55分)

相关文件

立法会CB(3)182/20-21号文件
(于2020年11月27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档案编号:L/M(5) to LP CLU 5037/7/3C
(于2020年11月25日发出)

-律政司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13/20-21号文件
(于2020年12月3日随立法会CB(2)455/20-21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4)354/20-21(01)号文件
(于2021年1月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草案》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4)354/20-21(02)号文件
(于2021年1月9日发出)

-法案委员会法律顾问于2020年12月29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4)354/20-21(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21年1月9日发出;随文附上中文本)

-政府当局于2021年1月8日回覆法案委员会法律顾问的函件

立法会CB(4)389/20-21(01)(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因应2021年1月11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及政府的回应

立法会CB(4)389/20-21(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于2021年1月15日回覆法案委员会法律顾问的函件

II.

其他事项


(下午3时55分至4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