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日 期:2021年3月9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议程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相关文件

立法会 CB(3)182/20-21号文件
(于2020年11月27日发出)
- 条例草案文本
档案编号:L/M(5) to LP CLU 5037/7/3C
(于2020年11月25日发出)
- 律政司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13/20-21号文件
(于2020年12月3日随立法会CB(2)455/20-21号文件发出)
-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4)354/20-21(01)号文件
(于2021年1月9日发出)
- 立法会秘书处就《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草案》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4)354/20-21(02)号文件
(于2021年1月9日发出)
- 法案委员会法律顾问于2020年12月29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4)354/20-21(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21年1月9日发出;中文本于2021年1月18日发出)
- 政府当局于2021年1月8日回覆法案委员会法律顾问的函件
立法会CB(4)389/20-21(01) 号文件
(于2021年1月18日发出)
- 因应2021年1月11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4)389/20-21(02)号文件
(于2021年1月18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2021年1月11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4)389/20-21(03)号文件
(于2021年1月18日发出)
- 政府当局于2021年1月15日回覆法案委员会法律顾问的函件
立法会CB(4)443/20-21(01) 号文件
(于2021年1月28日发出)
- 因应2021年1月19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4)443/20-21(02)号文件
(于2021年1月28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2021年1月19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4)593/20-21(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因应2021年2月26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4)593/20-21(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政府当局就2021年2月26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作出的回应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正案

立法会CB(4)546/20-21(01)号文件
(于2021年2月22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正案

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