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21

立法会

议程

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6项附属法例及4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3.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4.
教育局局长
5.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6.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IV.
政府议案

有关推展皇岗口岸「一地两检」安排的后续工作的议案
动议人
保安局局长
议案措辞
出席的其他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创新及科技局副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V.
议员议案

1.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动议修订《议事规则》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谢伟俊议员
议案措辞
2.
"制订全面乡郊发展政策"议案
动议人
刘业强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何俊贤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0年12月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218/20-21号文件)
出席官员
发展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3.
"彻底改革通识教育科"议案
动议人
葛珮帆议员
议案措辞
2位修正案动议人
梁美芬议员及郭伟强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0年12月3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208/20-21号文件)
出席官员
教育局局长
教育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1年3月24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其他文件





附录2

于2021年3月24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容海恩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
刘业强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3
谢伟俊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4
周浩鼎议员
教育局局长
5
郑松泰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6
蒋丽芸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张宇人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8
刘国勋议员
发展局局长
9
叶刘淑仪议员
保安局局长
10
易志明议员
教育局局长
11
卢伟国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姚思荣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锺国斌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4
吴永嘉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5
柯创盛议员
发展局局长
16
陈沛然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7
陆颂雄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8
郭伟强议员
教育局局长
19
麦美娟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
陈恒镔议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1
谢伟铨议员
环境局局长
22
陈克勤议员
教育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香港电台的管治及管理

容海恩议员问: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下称"商经局")于上月公布检讨香港电台(下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专责小组提交的《检讨报告》。就港台的管治及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对于《检讨报告》就港台的编辑管理及投诉处理机制、衡量及评估服务表现,以及工作人员管理所提建议,港台的落实计划详情(包括各项建议的落实优次和时间表)为何;
(二)
商经局有否全面检讨其监管港台的角色及表现,以及该局和港台有否任何高层人员须为港台先前的管治及管理问题负责;商经局日后会如何加强其监管港台的角色;及
(三)
未来3年,商经局会如何责成广播处长带领港台严格遵守(i)《香港电台约章》(下称"《约章》")(特别是达到《约章》第4段订明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的下述目的:提供准确而持平的新闻报道、资讯、观点及分析;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及其在香港实施情况的认识;以及提供让市民了解社会和国家的节目以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份的认同感)、(ii)通讯事务管理局有关节目标准的业务守则,以及(iii)港台內部的《节目制作人员守则》;商经局有否计划更新《约章》,以反映本港的最新情况(包括《香港国安法》已在港实施)?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扩展光纤网络至偏远地区

刘业强议员问:
政府于2018年推出扩展光纤网络至偏远地区乡村资助计划(下称"资助计划"),资助固定网络营办商(下称"固网商")扩展光纤网络至235条位于偏远地区的选定乡村,使其村民可享用速度最少每秒25兆比特的宽频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资助计划所涵盖的乡村当中,现已完成铺设光纤连接线路工程的乡村名称,以及预计其余乡村会分别于何时完成该等工程;
(二)
鉴于选定固网商只获资助铺设光纤连接线路至村口,而村民需自行与服务供应商磋商在村內铺设光纤网络的事宜,政府有否措施协助村民解决相关困难,使他们与市区居民一样,可享用光纤到戶宽频服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现时有哪些乡村的宽频速度未达每秒25兆比特、却未获资助计划涵盖;政府有何措施使该等乡村的村民可享用较高速的宽频服务?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改善施政

谢伟俊议员问:
政府去年向陷入财困的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下称"国泰")注资273亿元,其后又在"保就业"计划下向其发放约6亿元工资补贴。然而,国泰去年仍录得破纪录亏损216亿元,并需削减约8 500个职位。有市民批评,注资所涉公帑已足够向全港市民每人派发5 000元,或代全港雇主及雇员向强积金计划供款半年。有评论指出,政府向在疫情下生意兴隆的连锁超市发放工资补贴、将本财政年度稅务宽免减半、建议发放有诸多制肘的电子消费券、拒绝让市民取回其强积金帐戶的累算权益自救、未能适时公布疫苗接种指引等政策失误,令政府民望持续低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检讨,政府未经咨询公众耗用巨额公帑注资国泰及向有巨额盈利的连锁超市发放工资补贴,但忽略在疫情下越来越多市民陷入财困的做法,会否给予市民应救不救的观感,打击市民对政府管治的信心;
(二)
鉴于据悉国內人民对中央政府满意度近年持续高企,有否研究相关原因当中有哪些可供特区政府借镜,以便检讨及调整现行发展经济和抗疫的政策;及
(三)
会否改变协助个别企业的做法,改以较公平及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协助所有陷入财困的企业和雇员,例如重新考虑由政府暂代全港雇主及雇员向强积金计划供款的建议,以确保公帑运用得宜?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着令涉嫌违法教师停职

周浩鼎议员问:
在反修例风波中,有不少教师因涉嫌参与违法活动而被捕。教育局曾致函学校,要求学校着令涉及严重违法案件因而被捕的教师立即停职,以保障学生安全及学校运作。据悉,部分学校决定待法庭把有关教师定罪后才会将其停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刑事罪行的定罪门槛颇高,因此被控参与暴动或非法集结但在刑事审讯中脫罪的教师所作的行为可能仍属专业失德,教育局会否向全港学校发出进一步指引,规定学校须更严格执行停职安排,以免有关教师误人子弟;及
(二)
鉴于遭停职但其后被法庭裁定无罪的教师,或会就停职所招致的损失向校方索偿,政府会否代学校承担有关赔偿责任,以释除学校的疑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

郑松泰议员问:
政府分别于本年1月25日及2月18日认可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复必泰"和"克尔来福"在港紧急使用。据报,自2月26日展开疫苗接种计划以来,有多名市民在接种疫苗后身体不适,以及有数宗市民接种疫苗后于短期內死亡的事故,每日接种疫苗的人数因而呈下降趋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促请研发克尔来福的公司尽快在医学期刊刊登该疫苗第三期临床研究数据,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有关数据;及
(二)
新冠疫苗临床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有否研究,在甚么情况下需暂停疫苗接种计划,以待重新评估接种疫苗的利弊?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病人在急症室等候转送病房

蒋丽芸议员问:
有市民反映,有一些在公立医院急症室接受诊治后需入院继续治疗的病人,需等候颇长时间才获转送病房。近日更有一名病人在急症室等候转送病房期间死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去年经公立医院急症室入院的病人,在急症室登记处办妥登记手续后,平均等候多久才获转送病房,并按病人所属分流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
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会否采取新措施,缩短病人在急症室等候转送病房的时间;若会,目标等候时间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医管局会否安排医护人员定时监察在急症室正等候转送病房病人的情况,以确保他们获适切的照料;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为餐饮处所推行的资助计划

张宇人议员问:
关于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为餐饮处所推行的各项资助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截至本月4日,共有多少宗资助申请已获批但未获发放资助,以及所涉金额为何;
(二)
预计何时完成发放有关资助;
(三)
预计在完成处理各项资助计划的申请后,有关承担额的结余为何;及
(四)
会否考虑善用第(三)项所述的款项,向生意同样受疫情和抗疫措施重创的夜总会、卡拉OK场所和酒吧的经营者提供进一步资助?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湿地缓冲区

刘国勋议员问:
政府早年在后海湾湿地保育区边缘划出一段约500米阔、覆盖约1 000公顷的地带,并指定为湿地缓冲区("缓冲区")。除非已进行生态影响评估,而其结果为发展项目不会造成不可缓解的负面影响,否则不得在缓冲区展开任何发展项目。有评论指出,随着淡水鱼养殖业近年式微,缓冲区內不少鱼塘现已荒废,因此政府应重新规划缓冲区,释放土地的发展潜力,善用土地资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自1997年完成《后海湾地区鱼塘生态价值研究报告》以来,有否就该区的鱼塘生态价值进行研究,以及就保护湿地保育区及缓冲区的政策进行检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进行有关研究及检讨;如会,时间表及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缩小缓冲区的范围,以释放其中生态价值较低的土地作房屋及其他发展用途;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现时湿地缓冲区內若干用地即使已成功改划为住宅用地,但因地积比率所限而只可用于低密度住宅项目发展,以致未能善用土地资源,政府会否考虑把缓冲区內住宅用地的地积比率,由现时0.2至0.4倍提高至2至3倍,以增加房屋供应,并同时透过诱因鼓励发展商,以新思维活化缓冲区內发展项目周遭鱼塘,使发展与保育之间取得平衡?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纪律部队宿舍

叶刘淑仪议员问:
有纪律部队人员向本人反映,某些级别的部门宿舍(例如主任级人员宿舍)的单位过剩,但另一些级别的宿舍(例如员佐级已婚人员宿舍)的单位却严重短缺,因此该等宿舍存在供求错配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就每支纪律部队的宿舍而言,过去3年每年的(i)可供编配单位数目、(ii)申请单位人数、(iii)获编配单位人数及(iv)单位空置率为何,并按(a)宿舍级别及(b)宿舍所在地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
现时,每支纪律部队辖下每个级别宿舍的轮候时间;政府有否(i)订立目标轮候时间,以及(ii)采取新措施以缩短轮候时间;及
(三)
会否采取新措施纾缓宿舍供求错配情况?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学校恢复面授课堂

易志明议员问:
自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以来,教育局数度宣布学校暂停面授课堂并改为网上教学。本年学校农历新年假期后,学校可安排不多于全校人数三分一的学生回校上课半天。此外,学校如能安排全校教职员定期每14天进行病毒检测,便可向教育局申请全校恢复半天面授课堂。据悉,长时间暂停面授课堂除了影响学生的学习进度外,亦令与学校营运相关的配套服务(例如由学校私家小巴、学校私家巴士及非专营公共巴士提供的校巴服务)的营运大受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教育局至今分别接获及批准了多少宗学校全校恢复半天面授课堂的申请,并按学校类别(即幼稚园、小学、中学及补习学校)列出分项数字;有何措施鼓励更多学校提出申请;
(二)
鉴于有校巴营办商反映,其收入因乘搭校巴学生数目大跌九成而大跌,他们却仍须支付司机及保姆薪酬等开支,而政府提供的补贴仅属杯水车薪,以致大部分营办商已花光积蓄,濒临结业,政府有何措施协助校巴营办商渡过难关,以确保下一个学年有足够校巴提供服务;
(三)
鉴于疫情有望随着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的推行而得以纾缓,教育局在甚么情况下会宣布学校全面恢复面授课堂;及
(四)
鉴于部分校巴闲置多时,为确保该等车辆可恢复安全行驶,政府在学校全面恢复面授课堂前,会否向校巴营办商提供"复业津贴",以便他们为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保障学生、司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新铁路项目

卢伟国议员问:
2014年9月公布的《铁路发展策略2014》建议政府分别于2019至2022年和2018至2023年,落实(i)西铁屯门南延线和(ii)北环线及古洞站项目。然而,根据政府最近向本会提交的文件,该两个铁路项目预计要到2023年才动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两个铁路项目的落实日期有所延迟的原因,以及有何措施防止其他铁路项目出现类似情况;
(二)
该两个铁路项目的最新详情,包括预计造价和竣工日期;
(三)
鉴于古洞北新发展区的房屋发展项目预计可于2026年起入伙,但古洞站预计最早在2027年竣工,政府有何措施确保有足够的公共交通服务,以满足在古洞站启用前迁入有关发展项目单位的居民的需求;及
(四)
落实在运输及房屋局下设立铁路署的建议的最新进展为何?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在疫情下重启经济

姚思荣议员问:
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政府自去年年初以来多次实施各项抗疫措施(包括社交距离措施),重创零售、餐饮、娛乐、旅游等行业的生意,并引发企业倒闭及裁员潮。有意见认为,政府执行抗疫工作已持续一年多,因此理应已掌握足够的数据和经验,在兼顾抗疫需要的前提下,推动经济活动逐步重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订定更客观的准则(例如本地确诊或源头不明个案宗数上升/下降至指定水平),以决定各项社交距离措施需否收紧或放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有何新措施加强追踪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工作,以截断社区隐形传播链;有何更严厉的防感染措施,以应付疫情恶化的情况;及
(三)
会否制订一个可兼顾抗疫需要的逐步重启经济活动(包括旅游活动)的方案(例如,当本地确诊或源头不明个案宗数下降至指定水平时,因疫情而被指示停业的表列处所可以复业及旅游活动可以恢复);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BUD专项基金

锺国斌议员问:
政府在2012年推出"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內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协助香港中小企业(包括初创企业)把握经济机遇和提升竞爭力,并分别于2018年及2019年注资该基金,以推出优化措施(包括提高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以及将资助地域范围由最初只涵盖內地,扩大至亦涵盖东盟市场及所有与香港签署自贸协定的经济体)。政府在刚公布的《财政预算案》中表示,计划再注资该基金以推行优化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BUD专项基金自推出以来接获多少宗申请,以及当中获批的申请宗数和所涉资助总额;获批的申请所涉企业总数,并按规模及行业类别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
未来3年,有何计划透过BUD专项基金进一步协助香港中小企业把握经济机遇;及
(三)
鉴于近年有不少在內地或外国设厂的港资企业正计划回流香港,政府会否放宽BUD专项基金的申请限制,容许已落实回流香港的港资企业申请该基金,以促进香港再工业化及提升"香港制造"的品牌?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协助企业开拓海外商机

吴永嘉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9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寻求相关中央部委的政策支持,向有意在国家于海外建设的经贸合作区("合作区")开拓业务的香港企业提供与內地企业相等的鼓励措施和便利政策。行政长官随后在《2020年施政报告》中表示,国家商务部支持香港特区政府鼓励香港企业利用合作区发展业务,以及双方已选定了5个內地于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和印尼设立的合作区,并以电子、玩具及电器产品业等作为试点推动行业。关于协助企业开拓海外商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鼓励措施和便利政策的详情和有关工作的最新进展为何;
(二)
自鼓励措施和便利政策推出至今,政府和香港贸易发展局分别为多少家香港企业(i)解答查询及(ii)提供协助,以及有多少家企业成功在上述5个合作区开拓业务(按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
鉴于广东省商务厅于去年8月4日发布了《广东省境外经贸合作区扶持政策》,政府有何具体措施配合这些政策的推行;
(四)
为减低在合作区开拓业务的香港企业所面对的成本和风险,政府会否考虑设立"海外拓展支援基金"、强化对有关企业的信贷担保,以及修订《稅务条例》(第112章)第39E和16EC条,让企业可就其境外生产工序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申领免稅额;
(五)
有何措施协助香港企业在合作区生产的商品在准入內地市场方面获优惠待遇,以配合內地当局采用的"双循环"发展经济策略;
(六)
鉴于在疫情下,香港企业到合作区开拓业务的筹备工作无可避免受到影响,政府有何措施协助它们推展有关工作;及
(七)
会否向国家商务部爭取支持,让香港企业可在更多合作区开拓业务;如会,详情为何?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私人土地

柯创盛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9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更聚焦地改划私人土地作公营房屋发展,继而行使公权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是突破思维",以及"收回位于各区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上已规划作高密度房屋发展,但因为各种原因(例如业权分散或基建限制)仍未有发展计划,而评估后认为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私人土地"。此外,2019年10月20日,发展局局长("局长")在其网志《局长随笔》中提及:"除新界棕地,我们会检视那些规划上可作综合发展区或住宅(甲类)发展,而地积比率比较高……现有构筑物比较低矮……但有关业主未有确切发展计划的土地。现时资料显示,约有10组地块符合这些条件……我们希望明年中可就当中哪些用地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交代初步看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行政长官在《2019年施政报告》中提及的"评估后认为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私人土地",是否即局长在上述《局长随笔》中提及的"10组地块";若然,为何政府沒有按承诺在2020年年中"交代初步看法";
(二)
"10组地块"所涉用地的位置、面积及现有用途分别为何;该等用地当中,最终经评定为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用地数目;政府会否改划被认为不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该等用地作其他公共用途(例如资助安老院舍);
(三)
鉴于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发展局已按去年《施政报告》提出,检视已规划作高密度房屋发展而未有确切发展计划的私人土地,评估当中哪些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该项工作是否已按计划于2020年年底完成;若然,已确定为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私人土地的数目、面积及其他详情为何;及
(四)
撇除已规划的新发展区內的私人土地,在《2019年施政报告》公布前的36个月及其后的12个月內,政府分别就多少幅私人土地展开把土地用途改划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研究,以及该等土地的总面积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地区康健中心

陈沛然议员问:
属全港首间地区康健中心的葵青地区康健中心已于2019年9月投入服务。此外,政府正推展在加路连山道兴建湾仔地区康健中心的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葵青地区康健中心(包括其附属中心)的下述资料:
(a)
2019-2020(2019年9月起)及2020-2021(至今年2月底)两个财政年度分别的(i)营运总开支及分项数字、(ii)人手编制,以及(iii)薪酬总开支及按职级划分的数字,
(b)
自投入服务以来,每月的(i)服务人次、(ii)接获由公立医院转介的个案数目,以及(iii)转介予服务提供者及社区伙伴的个案数目,以及
(c)
启用以来,每月(i)肥胖人士、(ii)高血压患者及(iii)糖尿病患者分别接受服务的人次;
(二)
葵青地区康健中心(i)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暂停开放日数,以及(ii)推行的防疫抗疫工作的详情;
(三)
政府利用大数据(i)规划葵青区所需基层医疗健康服务,以及(ii)加强葵青地区康健中心的服务的详情;及
(四)
鉴于拟建湾仔地区康健中心会交由加路连山道用地上商业发展项目的发展商建造,然后移交政府,政府会如何确保该中心的施工质素,以及该中心在启用后的维修保养安排和预算费用为何?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律师行被介入前的员工

陆颂雄议员问:
较早前,香港律师会理事会("理事会")经调查后怀疑一间律师行("该行")的一名前职员不诚实挪用该行客戶款项,以及信纳该行严重违反《律师帐目规则》(第159F章),因此介入该行的营运。该行的业务随即终止,而该行的所有款项由理事会以信托方式持有。理事会委聘了另一律师行为介入中介人("中介人")以处理善后工作。据悉,有数十名员工在该行的业务终止前于该行工作但却受雇于一间独立公司。由于该公司存放于该行的款项被理事会接管,所以未能向该等员工支付共逾400万元的工资(包括薪金、未放取年假及法定假日的薪酬、代通知金和遣散费)。另一方面,部分该等员工应中介人要求协助其处理善后工作,却不获支付工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劳工处有否接获上述员工的求助;如有,该处如何协助他们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包括有否协助他们采取法律行动及申请法律援助;
(二)
劳工处会否与理事会和中介人商讨,向上述员工支付他们协助处理善后工作期间的薪金;及
(三)
会否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第159章),规定日后出现类似个案时,获理事会委聘处理某家被介入律师行的善后工作的中介人须(i)处理所有在该律师行工作的员工(不论是否直接受雇于有关律师行)的遣散事宜(包括核实被拖欠的工资金额,以助有关员工尽快追讨),以及(ii)向协助其处理善后工作的员工支付薪金?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学生的精神健康

郭伟强议员问:
去年进行的多项调查的结果显示,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导致中、小学生的情绪压力及精神健康问题恶化。面授课堂长时间暂停及学习模式改变,给学生造成一定压力,并影响其情绪和心理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年龄划分,过去5个学年每年学生自杀身亡的人数;
(二)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学生(i)接受公、私营医院/诊所精神科的治疗,以及(ii)轮候该等治疗及他们的平均轮候时间,并按年龄及精神疾病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
是否知悉,自疫情爆发至今,学校接获学生有情绪及精神困扰的求助个案数目,并按求助事项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四)
教育局现时在学生情绪管理教育方面推行甚么工作;有何新措施(i)加强学生的抗逆能力,以及(ii)协助学校、教师及家长更有效地处理学生情绪问题,并及早识别受情绪困扰的学生,以及加强他们应对相关情况的知识和技巧等?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援助露宿者

麦美娟议员问:
据报,自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于去年1月爆发以来,露宿者的人数明显增加。他们露宿的原因包括:因疫情而失业以致无力支付租金、疫情前每日往返內地及香港两地的人士因出入境限制和检疫措施而难以过境回家,以及无家者以往于晚上经常流连的全日24小时营业快餐店须按政府指示在指定时间停业。此外,志愿机构因疫情而缩减向露宿者免费派发食物的服务,令露宿者面对更困难的处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过去12个月期间露宿者的人数如何随着疫情的起伏而变化;如有,结果为何;
(二)
有否设法在疫情下为露宿者提供紧急膳食;
(三)
会否考虑晚上开放临时庇护中心,供露宿者临时留宿;
(四)
会否效法英国、法国和澳洲等国家的以下做法:因应疫情严峻,租用酒店供露宿者暂住;会否增拨资源并增加社工人手,以加强协助露宿者寻找较稳定居所的服务;及
(五)
会否拨出部分过渡性房屋单位,供露宿者轮候入住?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向登记选民作出查讯

陈恒镔议员问: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立法会地方选区)(区议会选区)规例》(第541A章)订明,选举登记主任可就已在现有的《正式选民登记册》("《登记册》")上登记的人发出查讯信件,并把未有在指定限期前作出有效回覆的人的选民登记从新一份《登记册》中剔除。据悉,新一个选民登记周期("周期")已经展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上一个周期,以及自现行周期展开以来,共有多少名已登记选民未有在指定限期前对查讯信件作出回覆;选举事务处是否知悉有关原因为何;
(二)
在上一个周期期间,以及自现行周期展开以来,选举事务处除发出查讯信件外,有否透过致电、发出电邮及家访等方式确认已登记选民的主要住址等登记事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措施确保因疫情等原因而不在港的已登记选民不会因未有及时就查讯信件作出回覆而遭剔除选民登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废物进出口管制

谢伟铨议员问:
根据《巴塞尔公约》("《公约》")为规管废塑胶越境转移的新修订,由2021年1月1日起,任何人士在进行越境转移受管制废塑胶前,必须取得相关出口国、进口国及各过境国的许可证或书面同意。有环保团体指出,香港是美国废塑胶的最大出口地但美国沒有签署《公约》,他们忧虑上述规定及內地实施禁止"洋垃圾"进口的措施,会令香港由该等废物的转运站变成终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香港分别出口、进口及转口(i)受管制和(ii)不受管制的废塑胶的数量,并按出口和进口的目的地列出分项数字;
(二)
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宗与废塑胶进出口相关的罪案,并按所涉罪行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有关的检控和定罪宗数分别为何;
(三)
过去5年,每年香港海关或环境保护署对出口、进口及转口废塑胶及其他洋垃圾货柜进行抽查行动的次数;政府有否评估该等行动的成效;
(四)
过去5年,每年从香港出口或转口后遭退运回港的废塑胶货柜数目,以及有关废物的处置方式;及
(五)
有何措施减低《公约》的上述修订对香港带来的影响,避免香港变成洋垃圾的终站?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新办学校

陈克勤议员问:
据报,位于粉岭皇后山的皇后山村及山丽苑将于本年內落成入伙,而附近有两所小学(即东华三院曾宪备小学和救世军皇后山学校)在兴建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上述两所学校会否如期在本年9月开课,以及在招聘教师及录取学生等方面的最新进展;
(二)
该两所学校经核准的班级结构、班别数目、每级学生人数、教师人数,以及恒常资助额为何;
(三)
教育局有否制订应变方案,订明在该两所学校未能如期开课的情况出现时,关于已受聘教师及已录取学生的安排;
(四)
鉴于该两所学校未被纳入《2021年度小一入学统一派位选校名单》以供家长选择,教育局如何协助该等学校招生,特别是招收即将迁入皇后山村及山丽苑的小学生入读;
(五)
教育局有否制订计划,协助正在其他小学就读的学生在迁入皇后山村及山丽苑后转往该两所学校就读;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鉴于有教育界人士指出,资助学校所获恒常资助是按学生人数计算,但新办学校在初期的收生人数往往低于目标人数,而此情况不利该等学校的发展,教育局有否计划改善新办学校所获资助的计算方式;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