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刑事罪行(修定)條例草案 會議議程
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項目
|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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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內部討論
| II. | 通過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會議的紀要
(已發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500號文件)
| III. | 與當局進行討論
--刪除企圖罪中不可能實行的抗辯理由(已發出的立
法局95-96年度第CB(2)1532及CB(2)1544號文件)
--將煽惑罪編纂成為法例(已發出的立法局95-96
年度第CB(2)1545號文件)
-- 刪除或保留煽惑罪中不可能實行的抗辯理由
| IV. | 其他事項
| V. | 下次會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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