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097/96-97號文件
檔號:CB2/BC/49/95
1996年幼兒中心(修訂)
條例草案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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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二時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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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局大樓會議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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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
缺席委員 :
梁智鴻議員*
列席秘書 :
-
總主任(2)4
-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
-
助理秘書長2
- 林鄭寶玲女士
-
高級主任(內務委員會)
- 周封美君女士
楊孝華議員獲選為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
2. 議員察悉夏佳理議員已退出條例草案委員會。
3. 羅致光議員建議,條例草案委員會應邀請香港社會服
務聯會(下稱「社聯」)的家庭及兒童服務部、香港家庭
福利會及各幼兒托管人協會(如有的話)發表意見。
[會後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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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去信社聯
邀請其提交意見書,但並無去信其他
團體,因為香港家庭福利會是社聯的
成員組織,而政府當局亦已證實迄今
並無任何幼兒托管人協會成立。] |
4. 議員察悉本條例草案委員會現時列於輪候名單的前列
位置。下次會議暫訂於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下午四時四十五分擧行,惟須視乎內務委員會於一九九
七年一月十七日擧行下次會議時可否騰出空額,以及政
府當局就輪候名單上的條例草案委員會所編定的最新先
後次序清單而定。
[會後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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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內務委員會在一九九七年一月
十七日決定優先處理運貨貨櫃(安全)
條例草案,是次會議業已取消。] |
5. 會議於下午二時二十七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 另有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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