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七日
時 間 :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地 點 :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者:

    張炳良議員(副主席)
    司徒華議員
    梁智鴻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劉慧卿議員
    李華明議員
    鄭耀棠議員
    廖成利議員
    吳靄儀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非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成員

    葉國謙議員

缺席者:

    夏佳理議員(主席)(因病缺席)
    李鵬飛議員
    李國寶議員
    張文光議員
    黃秉槐議員
    田北俊議員
    陳榮燦議員
    鄭家富議員
    羅祥國議員
    曾健成議員

參與討論個別項目的列席者:

梁兆基先生刑事檢控專員
溫志興先生港口工程統籌辦事處政府工程師
馬碩宜先生政府土力工程師
張雲正先生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
蕭明柏先生醫院事務署副行政總監
黎鎮城先生管理參議署助理署長
袁海星先生管理參議署首席管理參議主任
鮑紹雄先生建築署副署長
麥敬年先生首席助理工務司
高贊覺先生水務署副署長
陳沛華先生水務署助理署長

列席者:

黎 年先生副庫務司
史端仁先生副公務員事務司
黃戴偉賢女士財政科首席行政主任
(立法局事務組)
吳文華小姐助理秘書長
劉國昌先生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秘書


鑑於夏佳理議員抱恙,未能出席是次會議,會議遂由副主
席張炳良議員主持。


EC(95-96)73 建議在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至一
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期間,保留
律政署一個顧問職位(屬副首席檢
察官(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
點)級別),俾能繼續就裕民財務
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及進行訴訟

2.一位議員詢問,倘此案的審理工作超越一九九七年六月
三十日,當局日後會作何種安排,刑事檢控專員在回應時
表示,他將密切監察此案的進展,並確保在必要時可由律
政署內部人員接辦此案。他亦證實,律政署內部人員將與
顧問一起工作,故在有需要時接辦此案,不會有任何問題

3.一位議員表示關注裕民財務案的訴訟已用了很長時間進
行,並詢問可否簡化複雜商業罪案的審理程序。刑事檢控
專員在答覆時表示,當局經已簡化根據《複雜商業罪行條
例》進行的訴訟程序。鑑於裕民財務案件非常複雜,當中
涉及複雜的法律及事實問題,因此,需要較長時間進行必
要的準備工作,實屬無可避免。不過,他會監察現行程序
,以便在此案審理完結後,看看可否作進一步改善。

4.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EC(95-96)69 建議將總土力工程師(首長薪級第
1點)一職定為常額職位,繼續負
責掌管土木工程署的填料管理部

5.關於為未受污染及受污染的泥料物色傾卸設施的問題,
政府土力工程師表示,當局正與中方磋商使用位於中國水
域的海上傾卸設施的事宜。此外,當局亦會進一步探討使
用泥料作填海用料及填補位於本港及中國水域的海床取土
坑的可行性。

6.關於當局最初沒有開設一個常額職位的理由,副公務員
事務司表示,當局在設立該職位時,未能確定是否長期需
要該職位,故開設一個為期兩年的編外職位,以便暫時承
擔涉及機場核心計劃工程的額外職責。不過,當局在檢討
本港的最新情況及考慮到繼續有需要保留該職位後,認為
將該職位轉為常額編制實屬恰當。

7.一位議員認為,本港應使用更多位於中國水域的海用填
料,以避免繼續在本港水域挖泥,藉此保護海洋環境,政
府土力工程師在回應時表示,當局一直與中方磋商關於向
本港供應海用填料的事宜,並已在此方面與中方建立非常
成功的合作關係。不過,本港有需要保存部分潛在的海用
填料資源,以確保中方所收取的使用費不會過高。他並表
示,由其他東南亞國家進口海用填料,並不符合成本效益
。至於在中國水域進行的卸泥活動,政府土力工程師表示
,中國是《倫敦傾卸廢物公約》的締約國,故有關的卸泥
活動由中國國家環境保護局根據該項公約加以管制。

8.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EC(95-96)71 建議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
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首長
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並在一九
九六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九日期間
,保留一個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
(首長薪級第4點)編外職位,以暫
時填補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
(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俾能
繼續掌管醫院事務署

9.何敏嘉議員告知其他議員謂,上述建議在立法局衛生事
務委員會的上次會議席上討論時,獲得該事務委員會支持

10.議員普遍支持當局有關降低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現時編
外職位職級的現行建議,因為他們一直認為,將該職位的
職級訂於首長薪級第4點的做法欠缺理據。一位議員隨即
詢問當局基於甚麼理由將該職位的職級改訂於首長薪級第
2點。

11.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在回應時解釋謂,由於在一九九一
年,共有23 500名醫院事務署職員符合資格選擇加入新設立
的醫院管理局,因此,將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一職的職級
訂於首長薪級第4點,在當時來說實屬恰當。政府有責任照
顧那些選擇保留公務員身分的人員,並確保他們在新的環
境下繼續提供有效的服務。為達致此目標,醫院事務署行
政總監必須與醫院管理局的高層管理人員保持緊密聯繫,
以解決涉及職員的重大問題,並協助公務員適應新的管理
架構。當局已充分考慮議員在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一九九
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的會議席上所表達的意見,並曾就是否
需要保留該職位及其職級進行審慎檢討。從仍然留在醫院
事務署工作的公務員數目以及所涉及的財政和管理職責方
面考慮,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所擔當的職責將與規模較大
的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的職責相若,而後者的職級亦訂於
首長薪級第2點。

12.一位非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成員表示關注醫院管理局編
制內部分職位的職級訂得過高,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在回
應時表示,由於此問題似乎超出現時的人員編制建議的範
疇,因此,由立法局衛生事務委員會處理此問題會更為恰
當。但他會書面答覆議員有關決定在醫院管理局開設首長
級職位時會考慮的因素。

13.關於是否可能完全撤銷醫院事務署的問題,首席助理衛
生福利司表示,醫院管理局有7 500名職員已選擇保留公務
員身分。他們當中大約4 000人的年齡為45歲以下,因此,
醫院管理局的公務員數目在未來十年不會顯著減少。有見
及此,當局有需要保留醫院事務署作為一個統轄部門,以
照顧這些公務員的利益。不過,當局會在每年制訂預算草
案時,檢討醫院事務署的編制。有議員建議當局進一步檢
討醫院事務署的運作情況,以期建立最具效率的架構,副
公務員事務司在回應時表示,由管理參議署聯同醫院事務
署及其他決策科進行此項檢討,會較為恰當。

14.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EC(95-96)70 建議在管理參議署開設一個首席
管理參議主任(首長薪級第1點)
編外職位,由一九九六年六月一
日起至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止,負責掌管檔案管理策略第II
期的推行組

15.副公務員事務司在答覆一位議員的詢問時表示,向每位
首長級人員提供私人秘書或其他輔助職員,並非硬性規定
的做法。各部門的部門編制委員會會根據個別情況考慮每
宗涉及提供額外非首長級輔助職員的要求。

16.一位議員詢問職員的間接費用及為何當局不將該等資料
包括在討論文件內,副公務員事務司在回應時表示,首長
級職位的間接費用約在該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
值的75%至95%之間。副庫務司補充謂,由於對人員編制
的控制是透過其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值進行,故人
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所載的主要數字
實為該項數值。因此,當局通常不會將間接費用載於人事
編制小組委員會的討論文件內。然而,他承諾檢討人事編
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的內容,看看應否在文件內加入有
關職員間接費用的資料。關於此點,一位議員建議,當局
可在文件內增加一欄,以反映政府職員開支計算便覽內已
就有關職位提供的資料。

17.至於推行檔案管理策略第II期如何對市民有所裨益的問
題,管理參議署助理署長表示推行上述策略的目的是協助
政府部門發展更完善的檔案管理系統和改善服務質素。根
據部分使用者的初步反應,在安裝各個系統後,搜尋及檢
索檔案的工作將會顯著改善。當局透過在答覆市民的查詢
及回應市民的要求方面提供更有效率和更快捷的服務,令
市民得益。

18.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EC(95-96)68 建議將建築署部門主任秘書一職
的職級,由總行政主任(總薪級
表第45至49點)提高為首席行政主
任(首長薪級第1點),以應付該職
位工作量有所增加,職責日益複
雜和繁重的情況

19.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EC(95-96)72 建議由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起,
保留一個水務署助理署長(首長薪
級第2點)和一個總工程師(首長薪
級第1點)的兩個編外職位,為期
一年,以推行措施,改善水務署
的工作效益和效率

20.一位議員詢問是否需要由一個專責小組詳細跟進水務署
於一九九五年八月完成的管理檢討所提出的建議,首席助
理工務司在回應時表示,第一期檢討工作的目的是提出概
括性建議。而第二期檢討工作是詳細跟進該等建議。財務
委員會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批准委聘顧問進行地下供水設
施管理研究,此乃落實第一期檢討工作所提其中一項建議
的一個例證。當局會不時知會立法局有關的事務委員關於
第二期檢討工作的進展,該期檢討工作預期在一年內完成
。當局其後會申請撥款,推行適當的改善措施。水務署副
署長澄清謂,雖然需待較長時間始可知道地下供水設施管
理研究的全面成效,但改善該署的車輛調配及其他運作事
宜的工作則可在一至兩年內實現。

21.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劉慧卿議員對此份
文件持保留意見。

22.會議於下午十二時十七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二月七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