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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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 上午十一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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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 立法局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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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者:
李鵬飛議員(召集人)
司徒華議員
夏佳理議員
張文光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劉慧卿議員
黃秉槐議員
陳榮燦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羅祥國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缺席者:
李國寶議員
梁智鴻議員
李華明議員
田北俊議員
鄭家富議員
廖成利議員
吳靄儀議員
曾健成議員
列席者:
吳文華小姐 | 助理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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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蔡若蓮女士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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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昌先生 | 高級主任(財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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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召集人李鵬飛議員籲請其他議員提名主席人選。夏佳
理議員獲黃秉槐議員提名,並得到張文光議員及黃錢其濂
議員和議。夏佳理議員接受提名。
2.鑑於沒有其他提名,夏佳理議員遂告當選一九九五至九
六年度立法局會期的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主席。
3.夏佳理議員主持會議,並籲請其他議員提名副主席人選
。張炳良議員獲張文光議員提名,並得到羅祥國議員和議
。張炳良議員接受提名。
4.鑑於沒有其他提名,張炳良議員遂告當選一九九五至九
六年度立法局會期的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副主席。
5.一位議員詢問,本小組委員會的主席或副主席是否亦符
合資格競選事務委員會的主席或副主席,助理秘書長在回
應時表示,立法局會議常規有關「每位議員不得同時出任
超過一個事務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之職」的規定,只適用
於事務委員會。此項規定並不適用於立法局轄下的其他委
員會。就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而言,財務委員會已另行通
過程序,容許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所有成員競選小組委員
會的主席或副主席。以往曾有先例,出任財務委員會或其
轄下的小組委員會的主席或副主席的議員,亦同時出任事
務委員會主席。
6.主席告知議員,除首次會議外,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
議通常在星期三上午十時四十五分舉行。首次會議將於一
九九五年十一月二日(星期四)舉行(十一月一日為公眾假期)
。秘書處將於稍後把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立法局會期內人
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會議時間表送交議員。
7.會議於上午十一時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