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EC(96-97)28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總目60-路政署
分目001 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路政署開設下述
常額職位-
1個總工程師
(首長薪級第1點)(80,450元至85,400元)
路政署新界區辦事處內掌管區域工程及維修部的路政署新界
區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無法有效地應付該職位日益增
加的工作量和管轄範圍。
2.我們建議把區域工程及維修部按地區分為兩部,即新界東區
工程部和新界西區工程部,並開設一個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
點)職位,負責掌管其中一個工程部;而現有的路政署新界區總
工程師,則會掌管另一個工程部。
3.路政署轄下設有港島、九龍和新界三個分區辦事處。每個分
區辦事處均由一名政府工程師(首長薪級第2點)掌管,職銜為路
政署助理署長,負責監督其轄下的區域工程及維修部。這些區
域工程及維修部均由一名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掌管,職銜
為路政署總工程師。路政署現行的組織圖,載於附件1.
,當中載列了這三個分區辦事處。
4. 新界區辦事處的總工程師(職銜為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也
與其他路政署總工程師一樣,負責定期維修公路網及附連的排
水渠和斜坡;重建和修復使用已久的道路;設計小規模的公路
改善工程和予以施工;實施運輸署所設計的交通管理計劃;統
籌和管制公用設施的掘路工程;以及向政府和私人發展機構提
供有關公路工程的意見和興建道路的服務。此外,他亦會按照
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推行有關郊區道路改善工程的計劃。路
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現時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2.
5.過去數年,由於新市鎮和鄉郊地區迅速發展,交通模式不斷
轉變,加上公眾要求日漸提高,致令新界區辦事處的工作量大
幅增加,範圍亦已擴闊,而且變得更為複雜。下表顯示一九八
六年路政署成立以來,三個分區辦事處的工作增幅-
|
港島
|
九龍
|
新 界
|
---|
|
1986
|
1995
|
1986
|
1995
|
1986
|
1995
|
---|
車道總長度(公里)
|
826
|
944
(+14%)
|
1 089
|
1 270
(+17%)
|
1 465
|
2 530
(+73%)
|
經常維修費用及基 本工程儲備基金整 體撥款項下的開支 (百萬元)
|
27
|
147
(+444%)
|
48
|
169
(+252%)
|
69
|
378
(+448%)
|
須予維修的快速公 路長度(公里)
|
-
|
12.3
|
-
|
5.2
|
-
|
91.8
|
高級專業人員數目
|
4
|
4
|
4
|
4
|
6
|
8
|
掘路工程次數
|
8 688
|
17 293
(+99%)
|
6 636
|
22 997
(+247%)
|
5 486
|
16 283
(+197%) |
6.上述比較數字顯示,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現時的工作量
,大概是另外兩個路政署總工程師工作量的總和。縱然增設
輔助人員,也無法減輕他已增加的工作量,原因是在督導維
修工程和道路改善工程方面,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必須親
自就各項工程計劃,進行最後的技術審核工作,因為在合約
上他是以政府代表的身分擔任最終負責人。他亦須為競爭激
烈的開支申請,定出適當的緩急次序。這些職務必須由首長
級人員執行,不能授權下屬代辦。因此,隨着工程計劃及開
支增多,他在管理及批核方面的工作,亦按比例增加。
7.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不但工作量的增幅較大,職責亦較
另外兩名路政署總工程師為多。香港的快速公路網約有85%
位於新界區。因此,全港所有快速公路的工程,差不多全部
交由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批核和管理。在執行快速公路方
面的工作時,必須運用特別的計劃管理和工程技術,以確保
能盡量避免對交通造成影響,並使道路保持高度安全。其中
在快速公路裝設公用服務設施的申請,更必須由路政署新界
區總工程師親自批核。由於不久將來會有更多新的快速公路
落成,而這些公路又大部分位於新界區,所以這方面的工作
量將會急劇增加。
8.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亦須監督郊區道路拓展組,由該組
根據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制訂和實施全面的郊區道路改善
計劃,其中包括隨後的維修工作。這項計劃的目的,是為鄉
村提供適當的通道,以改善其交通服務和方便清理廢物。郊
區道路拓展組的編制設有31名人員,目前正負責超過70項郊
區道路改善工程計劃,目標是在未來五年,動用超過15億元
去進行改善工程。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須親自批核所有與
這些改善項目有關的專門圖則。
9.路政署署長在檢討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的工作量後,認
為其增長幅度現已遠遠超出一名人員的能力範圍。然而,新
界區辦事處內並無其他職位可分擔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的
職務和責任。為加強新界區各項區域工程和維修工程的管理
,路政署署長建議按東西兩個地域,將區域工程及維修部分
為兩部,各由一名總工程師掌管。這項安排亦可將目前由一
名總工程師監督八名高級工程師的比例,減至一比四,較為
接近港島區辦事處和九龍區辦事處的組織。
10.因此,我們建議開設一個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職位,
負責掌管其中一個新部,而現有的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則
會掌管另一個新部。新界區辦事處的建議結構,載於附件3。
擬設的總工程師職位的職責說明,將與附件2所載現有總工程師
職位的職責相同。
11.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實施這項建議會令年薪開支增加904,
200元。這項建議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為1,829,280元,其
中包括薪金和有關的員工費用。此外,實施這項建議亦需開設
一個二級私人秘書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有關的年薪開
支為149,520元,而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則為259,440元。
我們已在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以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12.公務員事務科在考慮過上述職位須肩負的責任及參與的專業
工作後,認為該職位的職級和職系安排,均屬恰當。
13.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職位,
建議的職級實屬恰當。
運輸科
一九九六年六月
(E4776/P.1-P.5/WIN80)
EC(96-97) 28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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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96-97)28附件1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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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96-97)28附件2
職級: 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
職位: 路政署新界區總工程師
直屬上司:路政署助理署長(新界區)(首長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責任
- 執行道路維修政策和程序,並就此與研究拓展部商
議;
- 指導郊區道路、公路系統及附連排水裝置的維修、
重建及小規模改善工程,並監察這些工程的開支;
- 就直接僱用的勞工、機器及設備方面的事宜,予以
管制及指導;
- 訓練員工學習最新的公路維修技術;
- 統籌及監督公用事業機構、私人發展商及其他政府
部門日常會影響公路的工作,以及管制以私人名義
進行的工程,或發展計劃必需進行的附帶工程;
- 指導緊急事故及風暴損毀應急組織執行工作;
- 全面管轄該部的人手、工作和開支;及
- 在需要時出席或主持有關的常務委員會會議和其他
會議。
EC(96-97)28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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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