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EC(96-97)19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總目37-衞生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開設下述常額職位-
1個衞生署副署長
(首長薪級第3點)(111,100元至117,750元)
根據現行的組織架構,衞生署的首長級人手不足以應付該
署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職責。
2. 衞生署署長建議增設一個屬首長薪級第3點級別的衞生署
副署長常額職位,為她提供所需的輔助。
3. 衞生署署長目前的副手,是由一名屬首長薪級第3點級別
的專業人員擔任,負責代理及協助她管理該署及制訂衞生
政策。這名衞生署副署長亦負責監督廣泛的分區和非分區
衞生事務、確保能持續有效地控制傳染病和非傳染病、為
多個專業和法定委員會及管理局提供服務、就預防性醫療
和公眾衞生/健康方面的事務提供意見,以及處理所有涉
及醫療、牙科服務和輔助醫療業人員的註冊事宜。
4. 過去數年,衞生署的服務範圍不斷擴展,而且較以往更為
透徹,務求達到社會的期望。現將新增的服務摘述如下-
法定職務
(i) 由衞生事務部負責食物管制的工作,這項工作乃於一九九
零年由當時的文康市政科轉撥給衞生署;及
(ii) 管理局及委員會辦事處的迅速擴展,其中包括為人體器官
移植委員會和生殖科技臨時管理局提供專業輔助。
非法定職務
(i) 推行特別預防計劃,以預防和控制肝炎及愛滋病;
(ii) 制訂地區健康服務政策,藉此更妥善地統籌各類服務機構
之間的工作,以及鼓勵社會人士參與有關服務;
(iii) 提供學生健康服務,以照顧所有學童的健康需要;
(iv) 成立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以期制定法例去管制中醫師
的註冊事宜和中藥的使用;
(v) 設立婦女健康中心,為45歲或以上的婦女提供健康教育和
驗身服務;及
(vi) 提供老人健康服務,包括設立老人健康中心,以及一個設
有老人醫療和護理設施的護養院網絡。
5. 許多新設的服務均性質複雜。其中一部分(例如學生健康服
務) 更涉及推介廣受市民支持的新概念。其他備受市民關注
的服務(例如食物衞生),則須就一些新發現和突發事件,迅
速作出適當的決定。凡此種種,均需要高層管理人員加緊處
理和加強有關的統籌工作。
6. 現有的衞生署副署長近年的職責已大大增加。自從九十年
代初期推行公營部門改革,以提倡一個更為負責及順應所需
的政府架構以來,他須更密切地參與資源分配、財政管理及
人力資源管理的職務。目前,他須協助衞生署署長監督54名
首長級人員和264個服務單位。
7. 由於衞生署副署長須全力參與日常的運作事務,故未能理
想地處理衞生服務的統籌及策劃工作。為改善不同衞生服務
的統籌工作,以及策導日後的發展,衞生署署長認為必須增
設一個屬首長薪級第3點級別的衞生署副署長常額職位,以
提供所需的輔助。
8. 新設的衞生署副署長職銜將定為衞生署副署長(1),主要負
責基層健康事務(包括非分區衞生事務和個人衞生事務)及食
物管制職務。擔任該職位的人員亦須監管衞生署的資源及財
政管理工作,並擔任多個專業和法定委員會及管理局的成員
,以及協助衞生署署長統籌各種專科的發展。
9. 現有的衞生署副署長將會改稱為衞生署副署長(2),負責公
眾衞生/健康方面的職務(包括監管特別衞生事務)、衞生行
政及策劃,以及管理局和委員會辦事處的工作。他亦須找出
可改善公眾服務的方法,並負責有關的策劃和推行工作。
10. 衞生署的現行及建議組織圖,分別載於附件1 和附件2 。
現有的衞生署副署長的職責表,載於附件3,而兩個衞生署
副署長職位的建議職責說明,則分別載於附件4 及附件5。
11.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因實施這項建議而增加的年薪開
支如下-
|
元
|
職位數目
|
新設常額職位
|
1,372,800
|
1 |
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為2,399,952元,其中包括薪金及
有關的員工費用。
12. 此外,實施這項建議亦需增設一個一級私人秘書職位,
這個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開支為239,880元
,而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則為387,252元。
13. 我們已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
以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14. 當局在一九八九年四月重組前醫務衞生署時,成立了衞
生署,專責提供預防疾病、促進健康、治療和康復等各種
服務,並專責執行與衞生事務有關的法例。
15. 衞生署在成立初期的編制,設有5 305個職位,分別隸屬
65個職系,其中包括 21 個顧問醫生和18個其他首長級職位
。在過去七年,該署迅速擴展,職位數目增至 6 418 個,分
別隸屬72個不同職系,其中包括 30 個顧問醫生和 24 個其他
首長級職位。同時,服務單位的數目亦由 252個增至264 個
。預計在未來兩年,會有另外26個單位投入服務。
16. 公務員事務科對於增設一個副署長職位的建議,表示支持
。該科認為這個建議職位的職級和職系安排,均屬恰當。
17.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常額
職位,建議的職級實屬恰當。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
(E4665/P.1-P.5/WIN77)
EC(96-97)19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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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96-97)19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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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96-97)19 附件3
就下述事務,向衞生署署長負責 -
1.協助管理整個部門,包括制訂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和策略,
以及衞生事務的管理和發展政策及策略。
2. 就全港的非分區服務及公眾和個人的衞生/健康事務,提
供意見和負責統籌的工作。
3. 擔任多個專業及法定委員會和管理局的成員,就預防性醫
療和公眾衞生/健康的事務提供意見 -
(a) 醫務委員會;
(b) 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
(c) 菲臘牙科醫院管理局;
(d)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
(e) 衞生事務委員會;
(f) 愛滋病顧問委員會;及
(g)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教育委員會。
4. 執行下述委員會的主席職務 -
(a) 衞生署/醫院管理局聯絡小組;
(b) 部門協商委員會;
(c) 部門電腦化策導委員會;
(d) 中央訓練委員會;及
(e) 免疫事務諮詢委員會。
5. 協助衞生署署長就衞生事務,與本港/各國/國際的衞生
組織聯絡。
EC(96-97)19 附件4
就下述事務,向衞生署署長負責 -
1. 就個人衞生、傳統中醫葯、兒童體能智力測驗、臨床遺傳
科、社區醫學、學生健康、家庭醫學、職業健康、公眾健康
和病理科,以及法醫病理科方面的事務,協助制訂和發展有
關政策,並為社會人士提供以上各類衞生/健康服務。
2. 就上文第(1)項所述的範疇,統籌全港有關的衞生/健康服
務,並提供意見。
3. 協助監管牙科服務。
4. 監督下述範疇的工作 -
(a)個人衞生事務部;
(b) 非分區服務,包括兒童體能智力測驗、臨床遺傳科、社區
醫學、學生健康、家庭醫學、職業健康、公眾健康和病理化
驗室,以及法醫病理科的服務;
(c) 衞生事務部;
(d) 公眾健康護理部;及
(e) 財務及物料供應部。
5. 擔任專業和法定委員會及管理局的成員,並提供專業意見。
EC(96-97)19 附件5
就下述事務,向衞生署署長負責 -
1. 就港口衞生、放射衞生、毒品管理、愛滋病及乙型肝炎特
別預防計劃、胸肺科,以及社會衞生方面的事務,協助制訂
和發展有關政策,並為社會人士提供以上各類衞生/健康服
務。
2. 統籌全港與上文第(1)項所述範疇有關的衞生/健康服務,
並提供意見。
3. 監督下述範疇的工作 -
(a) 特別衞生事務部;
(b) 愛滋病及乙型肝炎特別預防計劃、胸肺科和社會衞生方面
的非分區服務;
(c) 衞生行政及策劃部;
(d) 一般行政部;及
(e) 管理局及委員會辦事處。
4. 擔任專業和法定委員會及管理局的成員,並提供專業意見。
(E4665/p.11/WIN77)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