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13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總目91-地政總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地政總署下述設於地政
處的編外職位,由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起計,為期三年-

1個政府地政監督
(首長薪級第2點)
(95,550元至101,450元)




問題

現時掌管清理新界環境黑點專責組的政府地政監督(首長薪
級第2點)編外職位,其開設期將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屆
滿。地政總署署長需要一名首長級人員繼續提供輔助,專
責處理新界在土地用途方面所引起的環境問題。

建議

2.地政總署署長建議保留這個政府地政監督編外職位,由一
九九六年六月十日起計,為期三年。

理由

3.一九九四年年初,我們估計當時有700公頃的新界農地用
作露天存貨及棄置廢物。其中約有550公頃農地的用途,被
認可為城市規劃條例所訂明的暫准「現有用途」,而其餘
150公頃農地的用途,則屬於「違例發展」。這種未經規劃
便更改農地用途的做法,使鄉郊地方的環境每況愈下,不
但引致水浸,還危害居民健康和帶來嚴重的環境問題。一
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財務委員會批准地政總署和規劃
署成立一個由多類專業人員組成的專責小組(清理環境專責
組),初步為期五年,並批准為地政總署新設一項非經常帳
整筆撥款,用以清理新界的環境黑點。

工作進度

4.清理環境專責組於一九九四年八月開始運作,並在兩個試
驗區,即八鄉試驗行動區和厦村/流浮山貨櫃行動區,展
開有關行動。八鄉試驗行動區佔地約26公頃,大約涉及217
項現有用途。由於這些現有用途為批約所容許,並屬城市
規劃條例所暫准的用途,且具有經濟效益,故清理環境專
責組展開了一項計劃,在執行批約條款行動前,鼓勵業權
人合作,在原地進行改善工程。與此同時,該專責組亦已
請求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以便就此等用途進行大規模的
改善工程。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鄉試驗行動區已有
5.8公頃的政府土地完成清理工作和環境美化工程。我們亦
曾考慮就40項現有用途,在原地進行改善工程。我們會繼
續推行這項計劃,並會在一九九六年年底進一步評估其成
效。

5.關於厦村/流浮山貨櫃行動區,清理環境專責組已積極與
香港貨櫃儲存及維修商會進行商討,以實施一套操作守則
,透過確保安全、改善附近的交通情況、減低噪音及美化
環境等措施,改善這些貨櫃區的運作。十三個佔地約34公
頃的現有用途貨櫃儲存庫已實施這套守則,而該專責組亦
正密切監察有關的實施工作及成效。

6.清理環境專責組已根據該兩個試驗區所得的經驗,於一九
九六年一月展開行動,處理北區(東)行動區(涉及257個佔地
48公頃的地點)的露天存貨問題;並剛就屯門有問題的貨櫃
儲存地點採取有關行動。

7.除上文所述外,清理環境專責組一直都積極與規劃署合
作,致力在新田的貨櫃後勤用地及坪輋的露天存貨區,另
覓場地作為露天存貨和貨櫃儲存的用途。該專責組已研究
新界北部現有分區計劃大綱圖或發展審批地區內所有劃作
露天存貨用途的地方。由於所涉及的土地大部分都屬私人
土地,該專責組正就可否重新劃定另一些適當地點和提供
有關基礎設施等問題,聯絡規劃署及其他政府部門。

日後的工作

8.清理環境專責組在處理土地用途存在已久的環境問題方面
,已有一個好開始;並已根據先前從八鄉試驗行動區和厦村
/流浮山貨櫃行動區所得的經驗,研究這些問題在新界北部
所涉及的範圍和複雜程度。該專責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和
可供應用的資源,擬訂了一項直至二零零六年的十年計劃,
以清理新界的環境黑點。這項計劃涉及11個露天存貨行動區
和七個貨櫃行動區。預計可在同一時間處理兩個露天存貨區
和一個貨櫃區。為監察專責組的工作而設立的清理新界黑點
特別委員會,亦已通過專責組這項計劃。有關推行這項計劃
的時間編排,載於附件1。

9.清理環境專責組目前所採取的措施,已漸見成效,但長遠
而言,則可能要考慮採用一些較具爭議的方法,例如立法
、重訂分區用途、安排自願交回土地,或基於環境理由而
收回土地等。要同時兼顧經濟和環境方面的利益,絕非易
事。為了取得理想的成效,就必須市民通力合作和私人機
構自發參與。凡此種種,均令到清理新界環境的過程相當
費時和困難,需要專人長時間處理。

10.地政總署署長在檢討清理環境專責組的工作進度和日後
的職責後,認為需要一名屬政府地政監督級別的高級專業
人員專責執行有關工作,繼續制訂政策和策略,去減少新
界在土地用途方面所引起的環境問題,並策導長遠的清理
計劃和監察計劃的進度。由於現有政府地政監督職位的開
設期,將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屆滿,故地政總署署長建
議保留該職位三年。我們會在一九九九年年初,就屆時的
情況檢討該專責組的組織結構。

11上述政府地政監督職位的職責說明,以及清理環境專責
組的建議組織圖,分別載於附件2和附件3。

財政影響

12.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實施上述建議會令年薪開支增加
1,182,600元。這項建議平均每年的員工開支總額為2,352,096
元,其中包括薪金和有關的員工費用。除此之外,這項建
議不會涉及其他額外的人手編制和財政負擔。

13.我們已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
以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背景資料

14.一九九四年六月十日,財務委員會批准開設一個政府地
政監督及一個總產業測量師(首長薪級第1點)等兩個編外職
位,初步為期兩年,負責掌管清理環境專責組,處理新界
在土地用途方面所引起的環境問題。

15.我們先後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一九九六年三月
十九日,向立法局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滙報上述清
理工作的進度。

16.地政總署署長表示,根據實際運作的經驗,設於清理環
境專責組的總產業測量師編外職位,角色已有所改變,而
其職務亦可由一名非首長級人員執行。因此,這個總產業
測量師職位將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開設期屆滿時撤銷。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17.鑑於建議中的職位須肩負的責任和參與的專業決策工作
,均符合首長薪級第2點的水平,故公務員事務科對這個
職位的職級及職系安排,表示支持。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的建議

18.由於我們建議保留的政府地政監督職位屬編外性質,故
若獲准作出這項安排,我們會按照議定程序,向首長級薪
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報告。

規劃環境地政科
一九九六年四月


EC(96-97)13附件2

清理環境專責組政府地政監督
職責說明

整體職責及目標

掌管清理環境專責組的政府地政監督,須為解決新界鄉郊
地區在土地用途方面所引起的環境問題,制訂及推行有關
計劃,以及與有關部門統籌協調該專責組的工作,並就此
向首席政府地政監督(專業事務)負責。

主要職責

  1. 與地政總署轄下其他辦事處和其他政府部門聯
    絡協商,以找出有土地用途引起環境問題的地
    方、確定有關問題的嚴重程度,並為須採取行
    動的地方訂定先後次序。

  2. 制訂及檢討有關策略和補償等各種政策及辦法
    ,以減少新界土地用途引起環境問題所造成的
    影響。

  3. 檢討有關條例,以考慮是否需要修訂現行條例
    ,或制定新條例,俾能賦予專責組所需的法定
    權力,以執行職務。

  4. 就解決新界土地用途所引起各項環境問題的策
    略、政策和辦法,與清理新界黑點特別委員會
    、有關地區組織、諮詢委員會和環保團體聯絡
    ,以確保這些組織能通力合作,務求達致有關
    目標。

  5. 與其他政府部門聯絡,以監察及檢討由多類專
    業人員組成的專責組所需的人手和成員組織,
    俾能充分發揮其職能,以配合不斷轉變的運作
    需要,有效率和符合效益地解決問題。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