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EC(96-97)36
一九九六年七月九日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總目56-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 及工務科
分目001 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由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九日起開 設下述編外職位,為期兩年 -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 首長薪級第2點)(95,550元至101,450元)



問題

規劃環境地政司需要有專責的首長級人手,應付有關為推行 新的市區重建方案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及協助土地發展公司 (以下簡稱「土發公司」)加快進行其市區重建計劃。

建議

2. 我們建議由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九日起,開設一個首長級丙 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為期兩年,負責掌管規 劃環境地政科轄下地政及規劃部一個市區重建專責小組。

理由

3. 規劃環境地政司最近已就現行的市區重建政策完成一項檢 討,並發表了一份名為「香港市區重建」的政策文件。這次 檢討擬訂了一套即時措施,以促進和加快實施市區重建的計 劃,並建議將現行市區重建的基本安排,作出一些更改。這 些措施/更改,大部分都涉及土發公司,即負責市區重建的 主要機構。舉例來說,我們打算採用連繫地盤的方法,以私 人協約方式,按十足市價批出政府用地予土發公司,俾能實 施那些在經濟上不適宜單獨進行的市區重建計劃。我們亦會 考慮另一項建議,以決定是否將土發公司提升為市區重建局 ,成為一個財政獨立的法定機構,獲授權加快進行規模更大 的市區重建工作。

4. 上述建議會為規劃環境地政科轄下地政及規劃部帶來大量 工作,其中包括公眾諮詢、就各項加速市區重建的措施擬訂 實施細節、擬備新法例,以及與土發公司、其他政府部門和 公營機構聯絡。

5. 根據規劃環境地政科目前的編制,現有一名首席助理規劃 環境地政司和一名助理規劃環境地政司在執行其他職務之餘 ,監督市區重建政策方面的事務。這兩名人員主要負責有關 屋宇和地政的政策事宜及立法建議。其中一些急需由他們處 理的短期/中期事務,主要包括小型屋宇政策的檢討、因建 議興建西北鐵路而引起的土地事宜、在公眾地方展示宣傳物 料的管制事務、建議的強制樓宇檢查計劃,以及「一九八四 年傷殘人士通道設計手冊」的修訂工作等。由於這些職務相 當重要和迫切,而且數量甚多,這兩名人員實在沒有餘力應 付新的市區重建方案所帶來的額外工作量,特別是土發公司 加快進行規模更大的重建計劃後,為協調政府和土發公司的 工作而日益重要的統籌職務。

6. 因此,規劃環境地政司認為有需要在規劃環境地政科轄下地 政及規劃部設立一個市區重建專責小組,負責執行下述職務 -

  1. 就涉及土發公司的市區重建計劃,提供意見;
  2. 制訂新的政策、體制安排及實施計劃,以促進土發公司的市區 重建工作;
  3. 統籌土發公司、各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在市區重建方面的工作 ;及
  4. 為土發公司解決其重建計劃實施時所面對的重大難題。

7. 在規劃環境地政科開設上述專責小組的安排,實屬迫切而 必要,務求能以更妥善的方式,由專人集中處理這些事務。 藉着設立這個專責小組,我們也能以更積極和迅速的方式, 更全面地實施、統籌、編排和監察土發公司的市區重建工作 。我們將於一九九八年年初,檢討是否需要將這個專責小組 的開設期延長,而屆時應已決定會否建議將土發公司提升為 市區重建局。

8. 鑑於當中所涉及的責任和職務極為繁重和重要,我們認為 這個專責小組應由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掌 管,其職銜為首席助理規劃環境地政司(市區重建)。因此, 我們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編外職 位,為期兩年。同時,為向這個專責小組提供專業及秘書輔 助,我們將會透過部門編制委員會慣常的審理程序,開設四 個職位,包括一個高級產業測量師、一個高級城市規劃師、 一個一級私人秘書和一個二級私人秘書。

9. 規劃環境地政科現行及建議的組織圖,載於附件1。首席助
理規劃環境地政司(市區重建)職位的職責說明,則載於附件2

財政影響

10.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實施上述建議會令年薪開支增加 1,182,600元。這項建議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為2,187,240 元,其中包括薪金和有關的員工費用。

11. 此外,實施這項建議亦需增設四個非首長級職位(見上文 第8段),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有關的年薪開支為2,003,880 元,而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則為3,755,484元。

12. 我們會向土發公司收回這個擬設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 長薪級第2點)新職位和上述專責小組的全部員工開支,而該 公司亦已同意這項經費安排。

背景資料

13. 市區很多地方都正在老化,產生了種種問題,例如居住 環境擠迫、四周環境惡劣和土地未盡其用等等。市區內約
有 81 公頃的土地,需要優先進行重建,受影響的住戶約有
59 000 戶。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紀錄顯示,市區內約有20%的 住宅樓宇(共113 000個單位),樓齡超過30年,而在未來十年 左右,這些樓宇可能不再適合居住。假如重置/重建工作 的步伐放緩,情況難免會惡化。

14. 為解決這些問題,政府有意進行大規模的重建計劃,藉此 重建有關地區,從而改善這些地區的環境和居住質素,以及 善用區內的土地。

15. 土發公司於一九八八年成立,負責促進市區的重建工作。 該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根據土地發展公司條例而設 立,負責進行、鼓勵、推廣和促進市區重建,以提高房屋的 水準和改善居住環境。土發公司負責推行市區重建計劃,包 括擬備發展計劃/建議,以及就收購須予重建的物業事宜, 與受影響的業主磋啇。

16.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財務委員會批准在地政總署開 設一個總產業測量師(首長薪級第1點)編外職位,初步為期五 年,負責掌管一個收地專責小組。至於這個專責小組的一切 開支,則須由土發公司付還給政府。

17. 此外,規劃署亦需增添人手,以加快處理土發公司的重建 建議。我們會按情況所需,另行向各委員申請批准增添該署 的人手。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18. 鑑於上述擬設的職位須肩負的責任和參與的決策工作,均 符合首長薪級第2點的水平,故公務員事務科支持這個職位的 職級和職系安排。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 委員會的建議

19. 由於我們擬設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職位屬 於編外性質,故若獲准開設這個職位,我們會按照議定程序 ,向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報告。 -----------------------------

規劃環境地政科
一九九六年七月
(E4839/WIN81)


EC(96-97)36 附件1

規劃環境地政科現行及建議的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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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96-97)36 附件2

規劃環境地政科首席助理規劃環境
地政司(市區重建)職責說明

職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責任

就涉及土發公司的市區重建計劃,向副規劃環境地政司(地 政及規劃)負責。有關職務包括 -

  1. 就涉及土發公司的市區重建計劃,提供意見;
  2. 制訂新的政策、體制安排及實施計劃,以促進土發公司 的市區重建工作;
  3. 統籌土發公司、各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在市區重建方面 的工作;
  4. 為土發公司解決其重建計劃實施時所面對的重大難題; 及
  5. 在有需要時出席行政局、立法局及區議會的會議。

(E4839/WIN81)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