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錄

日 期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日
時 間 :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地 點 :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者:

    黃秉槐議員(主席)
    陳偉業議員(副主席)
    劉皇發議員
    何承天議員
    夏佳理議員
    馮檢基議員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
    楊孝華議員
    黃偉賢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婉嫻議員
    張漢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莫應帆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缺席者:

    劉健儀議員
    梁智鴻議員
    唐英年議員
    鄭家富議員
    顏錦全議員
    謝永齡議員
    任善寧議員

參與討論個別項目的列席者

吳詒蔭先生渠務署署長
梁國新先生路政署署長
李承仕先生拓展署署長
江焯勳先生房屋署總建築師
許文韶先生水務署署長
陳一新先生建築署署長
李麗儀小姐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
湯啟康先生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
郭禮莊先生副工務司
麥隆禮博士首席政府土力工程師
賀偉思先生政府土力工程師(防止山泥傾瀉措施)
盧維思先生副庫務司(二)
林中麟先生新機場工程統籌署署長
林滿甜先生新機場核心計劃工程處長

列席者:

梁寶榮先生規劃環境地政司
鄺漢生先生工務司
聶 德博士環境保護署署長
何鑄明先生副庫務司(三)
顏樂德先生首席助理庫務司(工程)
吳文華小姐助理秘書長
劉國昌先生工務小組委員會秘書


議員同意提前討論議程項目PWSC(95-96)77、PWSC(95-96)74
及 PWSC(95-96)76。

非機場核心計劃
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計劃
總目706 公路

PWSC(95-96)77116TB 橫跨軒尼詩道的柯布連
道行人天橋延展工程

2.關於興建行人天橋以分隔行人與往來車輛的問題,路政
署署長表示,興建行人天橋以減少人車爭路,乃政府的一
貫政策。然而,能否興建行人天橋,須視乎有關地點是否
有可供使用的空間。

3.部分議員指出,上述行人天橋的現行設計,未能充分照
顧傷殘人士的需要,他們要求當局考慮為這類人士提供升
降機設施。路政署署長在回應時解釋說,按照政府的政策
,行人天橋除設有樓梯外,亦會在有足夠空間的情況下,
加建斜路,以方便傷殘人士使用。現行計劃由於空間所限
,因此無法興建斜路,但會安裝一部供上行的電動扶梯。
此外,地下鐵路公司建議興建一部升降機,連接車站大堂
與地面及行人天橋,方便往北行(例如前往灣仔北的政府辦
公大樓)的傷殘人士。至於可否在所有公眾行人天橋為傷殘
人士全面提供升降機的問題,此舉除會引起財政影響外,
亦會帶來操作、保安及控制等各項問題,因此需仔細考慮
。他答允就此事與有關的決策科商討。

4.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建議修訂工程計劃範圍/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的甲級
工程計劃
總目705 土木工程

PWSC(95-96)74 1BX防止山泥傾瀉措施

5.議員詢問,當局是否有足夠資源,趕及在夏季來臨前,
展開所有必需的斜坡修葺工程,以便額外撥款不單可用於
支付因山泥傾瀉而增加的開支,同時亦能進行防止山泥傾
瀉的工程。首席政府土力工程師在回應時表示,防止山泥
傾瀉措施計劃屬於持續進行的工作,當局根據緩急次序,
在未來數年分期進行改善工程。他證實當局會調配部分額
外撥款,加快推行防止山泥傾瀉措施計劃。

6.首席政府土力工程師在答覆一位議員的詢問時表示,翡
翠道的斜坡修葺工程的總開支約為2,300萬元。至於深灣道
的斜坡修葺工程,當局尚未擬備預算,但估計約需4,000萬
元。

7.至於當局會否在承辦防止山泥傾瀉工程的顧問合約內,
訂明禁止使用手挖沉箱,首席政府土力工程師表示,在某
些非常特殊的情況下,使用手挖沉箱的工序可能會更為安
全,因此不應完全禁止使用有關工序。主席表示,此事由
有關的事務委員會處理更為恰當。

8.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非機場核心計劃
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計劃
總目704 渠務

PWSC(95-96)72208DS 離島污水收集系統第I階
段第I期工程

9.議員察悉,雖然當局已進行環境檢討,但尚未進行環境
影響評估。而環境影響評估將列入擬議的顧問工作範疇內
,當中亦包括地盤勘測和詳細設計。議員認為此項安排有
違當局的慣常做法,即在決定應否展開某項工程前,先行
評估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此外,把所有顧問工作批予一位
顧問的做法亦有欠妥善,原因是環境影響評估的結果和建
議,對詳細設計工作影響深遠。議員因而詢問當局,可否
把此項建議分為兩項顧問工程:一項負責進行環境影響評
估,而另一項則負責進行地盤勘測和詳細設計。

10.環境保護署署長在回應時表示,根據污水收集整體計劃
項下進行的環境檢討工作,他認為此項工程並無難以解決
的問題。擬議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只是進一步探討可採
取哪些減輕污染的措施,以應付污水收集系統改善工程在
施工及日後運作期間可能產生的問題。至於當局為何把工
程合約批予一位顧問,渠務署署長解釋說,在此項安排下
,當局可加快完成離島污水收集整體計劃研究所建議的一
項定有緩急次序的施工計劃。雖然合約會批予一位投標者
,但由於工程的各個部分涉及不同的專業範疇,因此會由
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負責。他有信心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將
會獨立進行。此外,由環境保護署領導的一個管理小組會
審核環境影響評估的結果,此舉可確保評估的結果和建議
能得以客觀評核。

11.議員仍然認為,並無足夠理據把工程的不同部分納入同
一項顧問工作內。當局決定撤回此份文件。

機場核心計劃
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計劃
總目702 港口及機場發展

PWSC(95-96)768AG 新機場工程計劃管理第
IV期

12.經主席同意,新機場工程統籌署(以下簡稱「機統署」)
署長向議員簡介由該署統籌的工程範圍。他並告知議員至
一九九八年中將被調派負責管理機場工程的顧問和政府人
員數目。

13.當局在開始聘用顧問時曾作出承諾,由顧問將技術傳授
予政府人員,對於當局未能兌現較早前所作的承諾,因而
導致目前仍需繼續依賴顧問提供服務,一位議員表示失望

14.機統署署長在回應時解釋說,當局曾作出努力,協助顧
問向政府人員傳授管理大規模機場工程的經驗和技術。由
於機統署編制內的高級職位有限,不足以吸納那些已被鑑
定為可在其職系獲得晉升的人員,因此不可能由政府職員
完全取代顧問。不過,該等人員所得到的經驗不會流失,
因為他們當中許多人其後獲委派執行與機場工程規模相若
的職責。新機場核心計劃工程處長補充說,雖然只有約30
名政府人員在機統署與顧問一起工作,但超過300名工程人
員在不同的工務部門及地盤工作,應用顧問所傳授的管理
技術及程序。機統署亦舉辦研討會,向職員解釋及協助他
們將新程序及行事方式應用於工作上。迄今技術傳授非常
成功,工務科現正將技術推廣至所有非機場核心工程計劃
。機統署署長強調,傳授技術並非聘請顧問的唯一目的。
聘請顧問的主要目的,是設立一支由各方專家組成的小組
,確保機場核心計劃各項工程能如期及在不超出預算的情
況下完成。此外,當局在訂定及推行機場運作籌劃時,仍
確切需要依賴顧問的專業知識,例如本港缺乏這方面的專
才。至於因何需要繼續聘用22名顧問直至一九九八年中,
機統署署長解釋說,即使在政府工程完成後,仍需要一些
顧問跟進涉及索償的個案以及其他未完工的小規模工程,
此外亦需要一些顧問,負責進行監督,直至完成所有工程
,以及機場和機場鐵路於一九九八年中啟用為止。

15.部分議員認為,由於當局未能作出適當及具彈性的安排
,以挽留機統署內具備經驗的職員(例如在機統署開設編外
職位,吸納那些已被確認為可予晉升的人員,而職級相若
的顧問職位則予刪除以作抵銷),因而才出現目前的情況。
他們並不完全同意當局已竭盡所能,確保顧問適當地向政
府人員傳授經驗和技術。

16.關於顧問費的問題,機統署署長證實,2億9,800萬元的
擬議承擔額,與以往數期顧問工作的顧問費一致。當局是
在與顧問討價還價後才得出此項預算費,較原先預計的3億
2,000萬元的費用為低。至於顧問的質素及資歷,機統署署
長表示,當局認為合約內所列的顧問,均為經驗豐富及具
備適當資格的專業人員。此外,顧問合約內會加入條文,
訂明倘若顧問所提供的服務未達標準,當局可中止合約。

17.民主黨表示,他們對這項建議持保留意見。

18.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19.議員察悉,由於此項目頗為急迫,因此將提交財務委員
會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九日的會議席上審議。

非機場核心計劃
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計劃
總目704 渠務

PWSC(95-96)75126DS 深井污水收集及污水處
理和排放設施

20.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6 公路

PWSC(95-96)6998TB 重建觀塘駿業里橫跨觀
塘道的行人天橋

21.一位議員表示,鑑於此項工程相對而言並不複雜,3,810
萬元的工程預算費似有偏高之嫌。他詢問可否將此類合約
批予在建造行人天橋方面同樣勝任的其他承建商,他們的
索價,或會較承辦一般土木工程的承辦商所要求的為低。
路政署署長在回應時表示,當局是根據同類工程的最新招
標價格擬訂工程預算費。除行人天橋的建造費外,工程預
算費還包括建造電動扶梯以及相關的行人路,以及進行路
燈和渠務、水管改移及環境美化等工程的費用。實際招標
價格將視乎競投的出價而定。主席告知議員,當局擬備的
一份相關資料摘要已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隨立法局
95-96年度第FC40號文件送交議員傳閱。

22.路政署署長在答覆一位議員的詢問時表示,當局會在此
項工程施工期間,提供適當的臨時地面行人過路處,以方
便橫過觀塘道的行人。上述行人天橋的設計,已顧及傷殘
人士的需要,天橋的兩端將設有斜路。當局曾就此項工程
諮詢有關的區議會和環境保護署,期間並無接獲反對意見

23.路政署署長在答覆議員的詢問時證實,此項工程不會使
用手挖沉箱。議員要求當局在日後提交的文件內包括此類
資料,以回應議員對此事的關注。

24.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5-96)73572TH 在東區走廊、公主道、
觀塘道及大埔公路鋪砌
減音公路路面

25.關於釐定進行鋪砌減音公路路面緩急次序的準則問題,
路政署署長表示,該署根據路面狀況及受惠於此等噪音減
免措施的居民人數以釐定緩急次序。環境保護署署長同意
向議員提供進一步資料,闡述選擇道路鋪砌減音路面的準
則,以及哪些道路被列入日後的計劃內,以進行此類工程

26.雖然議員普遍歡迎當局採取措施,消減居於主要道路兩
旁的居民所受的滋擾,但他們認為,即使在該等道路鋪砌
減音路面,噪音水平仍屬偏高。他們詢問當局可否採取其
他減低噪音措施,例如裝設隔音屏障。路政署署長在回應
時指出,任何高三至四米的隔音屏障,均不會令建築物高
層的住戶減少受噪音滋擾,而增加隔音屏障的高度,則有
礙觀瞻,居民可能認為不適宜。他告知議員,路政署正試
驗各類減低噪音物料在不同路面的效能,一九九七年中便
有試驗結果。議員同意在立法局環境事務委員會及規劃地
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席上跟進此事。

27.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7 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PWSC(95-96)70423CL 屯門新市鎮第52區的工
程發展、平整工程、道
路和排水渠(餘下部分)
,以及橫越D9號道路的
行人天橋

28.一位議員詢問,由於擬議進行上述工程的地點遠離市中
心,當局會否在該處提供適當的巴士總站設施。拓展署署
長答允以書面提供有關資料。

29.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9 水務

PWSC(95-96)71137WF 監察及控制食水供應系

30.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3 建築物

PWSC(95-96)6855ET 深水埗美荔道一間實用
學校

31.教育署助理署長在答覆一位議員的詢問時表示,當局根
據以往經驗,計算為學生所提供的宿舍的數目。鑑於擬議
興建的學校交通便利,現議提供的學生宿舍數目應屬足夠

32.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5-96)6756ET 在粉嶺第18區設立特別
技能訓練學校

33.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34.會議於下午十二時五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