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8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總目703 - 建築物
教育 - 小學
223EP - 荃灣第25區的一所小學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223EP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以便在荃灣第25區興建一所小學,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5,480萬元。
教育署署長預測,到一九九七年,第305學校統計分區(荃灣
東及石圍角)的小學將欠83班。
2.建築署署長建議將223EP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在荃灣
第25區興建一所小學。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5,480
萬元。這項建議獲教育統籌司支持。
3.擬建的小學屬標準設計,設有-
- 30間課室;
- 四間特別室;
- 三間輔導教學室;
- 一間輔導活動/會談室;
- 兩間會談室;
- 一間教員休息室;
- 一個學生活動中心;
- 一個圖書館;及
- 一個禮堂和附屬設施。
4.第305學校統計分區(荃灣東及石圍角)現有五所小學,合共
提供114班。在計及實施全日制所需的額外學額後,教育署
署長預測,到一九九七年,這個學校統計分區的小學學額需
求將為197班,不足之數為83班。擬建的學校將於一九九七
年開辦,屆時可額外提供30班,均屬全日班,以紓減學額不
足的情況。我們打算透過日後的學校興建計劃,補足其餘的
缺額。
5.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5,
480萬元(見下文第6段),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a) 打樁工程 | 9.8
|
(b) 建築工程 | 22.0
|
(c) 屋宇裝備 | 6.2
|
(d) 渠務及外部工程 | 4.5
|
(e) 應急費用 | 4.1
|
(f) 施工階段顧問費 | 0.6
|
小計 | 47.2 (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
(g) 通脹準備金 | 7.6
|
總計 | 54.8 (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
|
按每人計工作月而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1。一所
小學的標準建校費用與所擬學校的工程計劃預算費的比較
載於附件2。
6. 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價格)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1996 - 97
|
13.6
|
1.07500
|
14.6
|
1997 - 98
|
29.5
|
1.18250
|
34.9
|
1998 - 99
|
4.1
|
1.30075
|
5.3
|
|
47.2
|
|
54.8
|
7.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九年期間工資及建造價格
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我
們可預先清楚界定有關工程的範圍,而出現不明確情況的機
會甚微,故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為有關工程招標。
8.估計這所學校每年的經常開支為1,360萬元。由於新建學校
是一所資助學校,故有關辦學團體會負責傢具及設備的費用
,估計需費210萬元。
9.我們已於一九九六年三月諮詢荃灣區議會。該區議會支持
這項建校工程計劃。
10.建築署署長委聘的顧問已就223EP完成初步環境檢討。環
境保護署署長於一九九六年二月審核檢討報告。該檢討認為
這所學校所承受的交通噪音會超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定
的規限。我們會實施減輕噪音措施,包括為特別室大樓的所
有課室提供空氣調節和隔音窗設施,並沿學校的北面、東面
和南面(部分)外圍建造3米高的圍牆。估計實施減輕噪音措
施所需費用為70萬元,這筆費用已列入工程計劃預算費內。
11.至於工程方面的短期影響,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所定的減
輕污染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及地盤徑流滋擾,使其
不會超過既定的準則/標準。
12. 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13.我們於一九九六年四月將223EP工程計劃列為乙級。
14.我們已就這項工程計劃完成地盤勘測,並委聘工料測量顧
問進行合約前的預備工作,估計所需費用為30萬元。這筆費
用由整體撥款分目3100GX「從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中選
出的可行性研究、小規模勘測工作及顧問費」項下支付。詳
細設計工作已完成,有關建築工程預定在一九九六年八月動
工,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竣工。教育署署長計劃提前在一九
九七年九月開辦這所小學。在一九九七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間
,這所小學將使用荃灣第2區一所新小學的部分課室,作為
一項臨時安排。後者預期在一九九七年八月落成。
(LL87)
PWSC (96-96) 8 附件1
223EP ─ 荃灣25區一所小學
顧問人員的費用
|
按每人計
的預計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
合約開始後的
|
專業人員
|
2.2
|
40
|
3.0
|
0.34
|
工料測量服務
|
技術人員
|
4.4
|
16
|
3.0
|
0.23
|
顧問人員的費用總額
|
0.57
|
實付費用
|
印刷及提供
或使用文件
|
0.03
|
總計
|
0.60
|
1.採用倍數3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接費
和利潤在內的員工費用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在顧問的辦
事處工作(在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表第40點的月薪為51,
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270元)。
2.實付費用指實際的開支。顧問不會獲得額外款項來應付這
開支項目的間接費或利潤。
3.上述數字乃根據建築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我們必
須透過一般的費用總價競投方式選出顧問後,才知道實際所
需的工作月數和費用。
PWSC(96-97)8附件2
|
標準費用* 百萬元
|
223EP (百萬元)
|
|
|
(按1995年12月價格計算)
|
|
打樁工程
|
6.9
|
9.8
|
(見註1)
|
建築工程
|
22.0
|
22.0
|
|
屋宇裝備
|
5.8
|
6.2
|
(見註2)
|
渠務及外部工程
|
6.0
|
4.5
|
(見註3)
|
應急費用
|
4.1
|
4.1
|
|
顧問費
|
-
|
0.6
| (見註4)
|
總計
|
44.8
|
47.2
|
|
* 標準費用所假設的事項
1.無須進行地盤平整工程/土力工程,因為這些工程通常是
由另一項工程撥款支付。
2.打樁費用是根據需要110支平均深度為30米的鋼製工字樁
計算出來。
3.渠務及外部工程費用是一所建於平地上面積為6 200平方
米的標準學校所需的費用,無須改移現有公用設施或實施
減輕噪音措施。
4.無須進行顧問研究。
5.不包括傢具和設備費用,因為這筆費用通常是由辦學團體
負責。
1.由於地盤位於填海土地之上,因此,打樁費用是根據需要
135支平均深度為35米的鋼製工字樁計算出來。
2.這項費用包括為減輕噪音,動用40萬元安裝空氣調節系統。
3.雖然已包括動用30萬元興建3米高的圍牆,但由於地盤面
積較小,因此,渠務及外部工程的費用較低。
4.這項工程計劃需要委聘顧問進行工料測量研究。
(LL87)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