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PWSC(96-97)37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總目706-公路
運輸-道路
541TH-小欖與掃管灘之間青山公路改
善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541TH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以便進行小欖與掃管灘之間一段青山公路的改善工程。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3億7,924萬元。
小欖與掃管灘之間一段青山公路,已無法應付日益增加的車
輛及行人交通流量。
2.路政署署長建議將541TH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進行
小欖與掃管灘之間一段青山公路的改善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估計費用為3億7,924萬元。這項建議獲運輸
司支持。
3.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
- 為小欖與掃管灘之間一段長2.5公里的青山公路進行改
線及擴闊工程,使之由雙程單線(闊7.3米)改為雙程雙
線(闊14.6米),並在路的兩旁築建闊3.5米的行人徑;
- 在掃管笏河上興建一座闊7.3米的行車橋;
- 在富安新邨附近興建一座行人天橋;
- 進行相關的斜坡工程、護土牆、排水設施及環境美化
工程;
- 重建現有的行車道和行人徑;及
- 裝置隔聲屏障和實施間接的減輕噪音措施。
4.現時小欖與掃管灘之間的青山公路是一條闊7.3米的雙程單
線行車道。一九九四年十月,路政署署長進行一項區內交通
研究,以取得這段青山公路的交通預測。當時繁忙時間的來
往交通流量為每小時 1 200架次,超過了每小時800架次的來
往交通設計流量。由於青山公路沿路的發展,到了二零零六
和二零一一年,繁忙時間的來往交通流量分別會增至每小時
2 550和2 850架次。因此,我們須改良該段道路,使之成為雙
程雙線行車道。雙程雙線行車道來往交通的標準設計流量為
每小時5 600架次,足可應付未來的交通需求。
5.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3
億7,924萬元(見下文第6段),分項數字如下 -
|
百萬元
|
(a) 道路工程,包括護土牆、斜坡及排水設施工程
|
106.77
|
(b) 行車橋
|
9.61
|
(c) 行人天橋
|
9.70
|
(d) 環境美化及輸水管改移工程
|
26.11
|
(e) 設計檢討、標書評估和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
5.93
|
(f) 駐地盤員工費用
|
29.78
|
(g) 隔聲屏障
|
69.21
|
(h) 間接的減輕噪音措施
|
11.45
|
(i) 應急費用
|
26.80
|
小計 (按1995年12月價格計算)
|
295.36
|
(j) 通脹準備金
|
83.88
|
總計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379.24
|
有關顧問費(包括駐地盤員工費用)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6. 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價格)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1996 - 97
|
15.77
|
1.07500
|
16.95
|
1997 - 98
|
95.70
|
1.18250
|
113.17
|
1998 - 99
|
114.60
|
1.30075
|
149.07
|
1999 - 2000
|
61.47
|
1.43083
|
87.95
|
2000 - 01
|
7.82
|
1.54708
|
12.10
|
|
295.36
|
|
379.24
|
7.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一年期間工資及建造價
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
橋樑和隔聲屏障地基工程的範圍,以及土方工程和護坡工程
的數量,均須視乎實地情況而定,故我們會按重新計算工程
數量的標準合約為有關工程招標。又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
,合約亦定有可因應通脹調整投標價格的條文。
8.估計建議工程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多350萬元。
9.我們曾分別於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和一九九五年五月十
八日,諮詢屯門區議會轄下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和環境改善及
地區發展委員會。兩個委員會均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10.我們於一九九五年六月八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
償)條例在憲報公布這項道路改善工程,其後接獲七份反對
書,詳情如下 -
- 一名反對者聲稱道路改善工程會影響農作物,所以要
求補償;另又要求當局重置現有的圍欄,以免外人擅
闖其土地。我們已告訴她,一俟工程獲准進行,她便
可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29條的規定,
向當局申請補償。路政署署長已答應替她重置現有的
圍欄。其後她撤消反對;
- 一名反對者的店舖將要清拆,故要求政府予以保留。
該店舖位於一幅以短期租約租出的土地上。我們已向
他解釋,待道路和斜坡鞏固工程完成後,他可向政府
申請重批該幅土地其中一部分。其後他撤消反對;
- 兩名反對者要求政府收回不受工程計劃影響的地段。
由於收回並不需要的土地,是違反政府的政策,所以
我們沒有答應其要求。他們拒絕撤消反對;
- 一名反對者的物業是建於領有政府土地牌照的政府土
地上,她要求當局補償她的物業。我們已告訴她,除
了受影響的農作物外,搬遷政府土地上的物業均不會
獲得補償。她拒絕撤消反對;
- 一名反對者因拆除/搬遷位於風水地的祖墳,要求政
府補償約200萬元。由於補償數額遠遠超過屋宇署署
長認為恰當的水平,所以我們不答應其要求。他拒絕
撤消反對;
- 青山別墅的業主立案法團提出一些建議,以修改這項
工程計劃。我們已將部分建議納入計劃之內。關於這
方面,仍有一份反對書未獲解決。有關的反對者不同
意在青山別墅前面一段已改善道路進行建議的間接減
輕噪音措施,並提出設置隔聲屏障的反建議。不過,
顧問進行的噪音影響評估研究(見下文第12段)顯示,
由於青山別墅接近屯門公路,即使裝設隔聲屏障,受
影響人士承受的整體噪音水平,仍超過香港規劃標準
與準則所定的規限。該項研究建議應為居民提供隔音
設備,作為補救措施(見第13和14段)。雖然我們已向
反對者解釋採用有關建議的原因,但他仍拒絕撤消反
對。
11.一九九六年六月,總督會同行政局基於公眾利益,否決
上文第10段(c)至(f)項所述的反對書。
12.我們已委聘顧問進行噪音影響評估,以研究工程在施工及
通車時可能造成的噪音影響。該項噪音影響評估顯示,由於
實施道路改善計劃,到了二零一一年,青山公路沿路大部分
現有居民,都會受到交通噪音影響,程度超過香港規劃標準
與準則所定的規限。該項評估建議,應在已改善道路的西段
沿路(由掃管灘至大欖村)五個地點,豎立610米長5米高的隔
聲屏障及250米長的半封閉式隔音罩,以減輕噪音影響。環
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在一九九五年八月通過這項噪音影響評估
。
13.至於道路東段(大欖村至小欖交匯處)及西段沿路一些樓宇
,由於該處地形特別,且十分接近屯門公路,所以裝設隔聲
屏障和半封閉式隔音罩等直接技術補救方法,均無助減低整
體的噪音水平。
14.由於無法利用直接技術補救方法去減低交通噪音水平,故
由小欖至掃管灘之間整段青山公路沿路約600個住宅均合資
格獲提供合理的補救措施。路政署署長建議提供間接技術補
救方法,即裝設隔音窗和冷氣機。一九九五年十一月,總督
會同行政局批准這項建議。我們估計,實行所有直接和間接
的減輕噪音措施需要約8,100萬元的非經常費用。
15.在短期影響方面,路政署署長會實施有關合約所定的減輕
污染措施及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
噪音及地盤徑流滋擾,使其符合既定的準則/標準。
16.我們將收回11 601平方米的農地及801平方米的屋地和住
宅用地。清拆工作將影響87個家庭。房屋署署長會按照現
行政策,編配這些家庭入住公共屋邨或臨時房屋區。我們
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支付徵用土地和清拆的費用,
估計金額為6,700萬元。
17.我們在一九九四年將這項工程計劃列為乙級。
18.由於在施工期間,青山公路會維持雙程行車,所以工程不
會對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19.我們已運用內部資源,完成詳細設計和擬備招標文件。我
們將委聘顧問,負責監督工程。工程預定於一九九六年十一
月動工,以期於一九九九年二月竣工。
PWSC(96-97)37附件
估計顧問費分項數字
顧問人員的費用
|
|
按每人計
的預計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
(a) 檢討設計及標書評估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4
12
|
40
16
|
3.0
3.0
|
0.62
0.62
|
(b) 合約管理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21
28
|
40
16
|
3.0
3.0
|
3.24
1.45
|
(c) 由顧問聘用的
駐地盤員工所
進行的地盤監
督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45
687
|
40
16
|
2.1
2.1
|
4.86
24.92
|
顧問人員費用總額
|
35.71
|
註
- 採用倍數3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
接費和利潤在內的員工費用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
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
第40點的月薪為51,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
270元)。對於由顧問提供的地盤人員,則採用倍數
2.1來計算費用。
- 上述數字乃根據路政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我
們必須透過一般的費用總價競投方式選出顧問後,才
知道實際所需的工作月數和費用。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