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PWSC(96-97)50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新界北部發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227CL-天水圍發展計劃第3組工程第II
部分 - 鄉村防洪工程-餘下部分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將227CL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天水圍
發展計劃-蝦尾新村的鄉村防洪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估計費用為7,910萬元;及
- 將227CL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改稱為「天水
圍發展計劃 - 上璋圍的鄉村防洪工程」。
蝦尾新村是一條位於天水圍邊緣低窪地區的鄉村,在颱風或暴
雨期間,經常發生水浸。
2.拓展署署長建議將227CL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以
便在蝦尾新村進行防洪設施建造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7,910萬元。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司支持。
3.227CL工程計劃包括在蝦尾新村和上璋圍進行防洪設施建造工
程。
4.工程計劃項下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部分涉及蝦尾新村餘下的防
洪工程,其中包括下列建造工程 -
- 防洪堤;
- 輔助道路、行人徑和一個停車場;
- 相關的污水收集系統和排水設施工程;及
- 擴大現有的蓄洪池,並在其底部和內壁鋪上三合土。
5.近年,颱風和暴雨導致蝦尾新村經常水浸,受影響的50戶約
共280名村民。水浸程度約為0.5米(暴雨期間)至一米(颱風期間)
之間。
6.建議為蝦尾新村進行的防洪工程包括土堤圍繞鄉村防洪計劃
,與我們在新界西北部其他鄉村,例如屏山的橋頭圍和廈村的
羅屋村(兩者均位於元朗)進行的工程相近。有關工程完成後,已
有效地防止這些鄉村在颱風或暴雨期間水浸。
7.建議的工程將會透過以下方法來防止蝦尾新村水浸 -
- 在颱風或暴雨期間,建議的鄉村排水渠會收集村內的雨水
,然後引往鄉村北面的蓄洪池。在蓄洪池滿溢之前,泵站
會自動將池水抽往天慈路下面現有的箱形暗渠,以便排入
內后海灣;及
- 建議的防洪堤會防止外來洪水湧入村內。
8.由於村民基於「風水」理由,反對收地進行有關工程,我們
決定分兩個階段,為蝦尾新村實施土堤圍繞鄉村防洪計劃。我
們已於一九九二年二月,在338CL「天水圍發展計劃鄉村防洪
工程第III期」項下,完成蓄洪池和泵站的工程(只須動用政府土
地)。這些工程可就十年一遇的暴雨為上述鄉村提供臨時保障。
9.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我們解決了上述「風水」問題。現在,
我們須進行餘下的防洪工程。整項計劃完成後,可就二百年一
遇的暴雨為蝦尾新村提供保障;日後該鄉村擴展至總人口950時
,仍會受到保障。建議的工程完成後,預計蝦尾新村發生水浸
的機會將會降低。
10.我們會在防洪堤上面建造道路,作為上述工程的一部分,俾
為土堤圍繞的鄉村提供通路,並作為緊急車輛通道。此外,我
們亦會建造一個停車場,以應付當地居民的需求。
11.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上述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7,910
萬元(見下文第12段),分項數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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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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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防洪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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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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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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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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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排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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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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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污水收集系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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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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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擴大現有的蓄洪池,並在其底 部和內壁鋪上三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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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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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施工階段顧問費 (按每人計工作月而估計的預算 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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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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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地盤員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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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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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應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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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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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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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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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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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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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通脹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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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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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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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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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
(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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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
| |
12.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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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元
(1995年12月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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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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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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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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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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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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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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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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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50
|
34.3
|
1998 - 99
|
24.0
|
1.30075
|
31.2
|
1999 - 2000
|
8.0
|
1.4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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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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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
|
79.1
|
13.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二零零零年期間工資及建造價格
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有關
工程涉及大量的土方工程,而工程數量在施工時會有所變動,
以配合實際的工地情況,故土木工程將按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
標準合約招標。由於建造期少於21個月,故合約不會定有可按
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至於購置、安裝及機電工程的測試和啟
用,由於我們可預先清楚界定有關工程的範圍,故我們會以一
份固定總價合約進行招標。
14.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為897,000元,其中43,000元是用以支付
這項工程計劃項下的污水收集系統工程,並會在污水處理服務
營運基金項下支付。倘立法局就向營運基金撥發資產通過決議
案,這項工程計劃項下的污水收集系統工程竣工後,將按成本
計算撥作該基金的資產。
15.我們曾先後於一九九三年一月及六月,就這項工程計劃諮詢
屏山鄉事委員會及元朗區議會轄下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兩個委
員會的委員均支持這項建議。
16.我們曾於一九九五年一月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
,在憲報刊登建議工程,並接獲有人因風水理由而反對建議的
緊急車輛通道。經過冗長的考慮後,我們重新設計這條緊急車
輛通道,以符合村民和日後使用者的要求。其後村民撤回反對
書。運輸司遂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批准進行這項工程。
17.環境保護署署長於一九九四年四月完成建議工程的環境檢討
。所得結論是,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長期影響,因此,無
須為這項工程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18.至於短期影響方面,我們會實施工程合約所定的減輕污染措
施,以便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及地盤徑流等滋擾,使其
符合既定的標準或準則。這些減輕污染措施包括使用適當的挖
泥機或挖土機、正確處理疏浚棄土,以及不積存受污染的泥料
。估計減輕污染措施需費100萬元,為上文第11段(a)至(e)項所
述整體工程計劃費用的一部分。
19.我們已將減輕污染措施及環境監測計劃全部列入詳細設計和
工程合約內,並會確保在施工及運作期間正確實施這些措施。
20.我們將會收回約2.31公頃農地。清拆行動將會影響28間構築
物(包括7間住用構築物的13名居民及12間農用構築物)。房屋署
署長會按照現行政策安置這些受影響家庭。估計土地徵用和清
拆費用為4,540萬元,並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支付。
21.我們在一九八四年六月將227CL工程計劃列為乙級,以便在
天水圍進行防洪工程。後來我們將227CL其中一部分的級別提
升,以便在270CL「天水圍發展計劃第3組工程第IIA部分-鄉
村防洪工程」及338CL「天水圍發展計劃鄉村防洪工程第III期」
項下完成有關工程的第IIA及第III期。
22.我們於一九八七年四月展開270CL項下鄉村防洪工程,並於
一九九零年三月完成有關工程。我們亦於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展
開338CL項下泵站及蓄洪池建造工程,並於一九九一年三月
完成有關工程。
23.至於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蝦尾新村防洪工程,我們已委聘顧
問進行勘測及設計工作,所需費用為127萬元,並已在整體撥
款分目7008CX1「新市鎮及市區發展工程計劃的顧問費及雜費和
大規模內部勘測工作」項下支付。顧問大致上已完成詳細設計
及施工圖則。建議工程預定於一九九七年二月施工,一九九八
年七月竣工。
24.227CL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是為上璋圍防洪工程進行準備工
程。屏山鄉事委員會與政府有關部門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開會
時,當地居民對建議工程表示反對,原因是這些工程可能影響
該村日後的擴展。當鄉事委員會提交反對書,詳列他們的反建
議後,我們會處理他們所憂慮的事項。
1--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以往的整體撥款分目7008CX已由新的整體撥款分目7100CX「為
選自工務計劃丁級工程的項目進行新市鎮及市區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取代。財務委員會已
於一九九六年三月八日批准新的整體撥款。
(HH392)
PWSC(96-97)50附件
顧問人員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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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人計
的預計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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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費用
(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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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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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4
3
|
40
16
|
3.0
3.0
|
0.62
0.15
|
(b)擬備工程完成
後的修訂圖則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
1.5
|
40
16
|
3.0
3.0
|
0.15
0.08
|
顧問人員費用總額
|
1.00
|
註
- 採用倍數3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接
費和利潤在內的員工費用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在顧
問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第40點
的月薪為51,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270元)。
- 上述數字乃根據拓展署署長所擬備的預算計算出來。這項
工程計劃的顧問工作已包括在天水圍新市鎮發展計劃整體
顧問合約中。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