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PWSC(96-97)54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新界東部發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324CL-將軍澳發展計劃第III期餘下的 土木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324CL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將軍 澳發展計劃第III期餘下的市中心擴展區填海工程第I階 段」,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990萬元;
  2. 324CL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問題

將軍澳第86區的公眾傾卸場快將飽和,因此,需在附近地區 另闢一個新的公眾傾卸場。此外,將軍澳市中心擴展區需要 更多已平整的土地作發展之用。

建議

2.拓展署署長建議將324CL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以便進行將軍澳市中心擴展區的第I階段工程。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990萬元。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司 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324CL包括與將軍澳發展計劃第III期有關的工程。這項工 程計劃原定範圍包括-

  1. 百勝角的地盤平整工程,包括道路、排水渠和配水庫 等工程的地盤;
  2. 市中心擴展區-填海工程和主要水渠延展工程;
  3. 興建指形碼頭和防波堤;
  4. 市中心擴展區-道路、排水渠和污水渠、渡輪及公眾 碼頭工程,以及環境美化工程;
  5. 建造P2號道路,由D1號道路伸展至西海傍公路;
  6. 建造西海傍公路;
  7. 一條跨灣大橋和P2/D9交界處的天橋;
  8. 為坑口道進行擴闊工程;
  9. 在P2/D1迴旋處、P2/D4交界處和P2/D8交 界處興建天橋;及
  10. 將D6號道路由P1號道路接往D3號道路,並由D6號 道路連接至第137區。

4.我們於一九九三年六月和一九九五年七月,分別將上文第 3段(b)項工程的其中一部分和第3段(i)項工程提升為甲級。現 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是在將軍澳市中心擴展區平整19公 頃的土地,這項工程是上文第3段(b)項餘下工程的一部分。

理由

5.香港於一九九五年在全港各公眾傾卸場共卸置相等於591
000架貨車運載量的無化學作用建築廢物1,其中有相等於445
500架貨車運載量的廢物是循陸路卸置在將軍澳。估計在未 來四年,公眾傾卸廢物方面的需求每年會增加4%。根據這 百分率,我們估計現時將軍澳第86區使用中的公眾傾卸場2 到了一九九六年年底便會飽和。我們須在該區物色新的公
眾傾卸用地,以繼續接收新界東部和九龍的公眾傾卸物料 。因此,我們建議利用將軍澳市中心擴展區3部分地方,作
為一個可接收相等於約184 000架貨車運載量的公眾傾卸場。

6.建議的公眾傾卸場將有助提供約19公頃的填海土地,俾於 將軍澳市中心擴展區進行多項發展。這些發展包括一所中學 和兩所小學。教育署署長計劃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在將軍澳 第65區分期建造這些學校。至於餘下已平整土地的用途,各 有關部門正在擬定他們的計劃。

財政影響

7.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1,990 萬元(見下文第8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填海工程

14.7

(b) 施工階段顧問費

0.2

(c) 地盤員工費用

1.5

(d) 應急費用

1.6

小計

18.0

(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e) 通脹準備金

1.9

總計

19.9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按每人計工作月而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8.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百萬元
(1995年12月價格)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1996 - 97

13

1.07500

14.0

1997 - 98

5

1.18250

5.9


18


19.9

9.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年期間工資及建造價 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們 會將這項建議工程列入327TH4「連接坑口道及清水灣道交界
處的影業路及銀線灣道改善工程」的所擬道路工程合約內, 以節省初步費用、間接費用及地盤員工費用。由於這項道路 工程涉及大量土方工程,而其數量會視乎實際地面情況而有 所更改,因此,有關合約將會是一份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 準合約。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我們會在合約定有可按 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

10.建議的工程不會有任何經常的財政負擔。

公眾諮詢

11.我們於一九九二年一月將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提交西 貢區議會,其中包括324CL項下所有工程。該區議會對建議 的工程表示支持。

12.我們曾先後在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八日及二十五日,根據前 濱及海床 (填海) 條例,在憲報公布市中心擴展區工程。我們 接獲香港氧氣有限公司的反對書。該公司基於海上通道受阻 ,以及其海水冷却系統可能受到不良影響而反對建議的工程 。經拓展署代表解釋後,該公司已撤回反對書。我們在一九 九二年六月四日在憲報公布有關已獲批准進行的工程。

環境影響

13.建議的工程是整項將軍澳新市鎮填海計劃的主要部分。有 關的環境影響已在一九九零年五月完成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為可行性研究的一部分)中獲得解決。環境保護署署長已於 一九九六年四月,完成有關建議工程的環境檢討,所得結論 是,建議的減輕污染措施足以控制建議工程所引起的塵埃、 噪音、地盤徑流及水質影響,因此,無須再進行環境影響評 估。我們會實施所有建議的減輕污染措施,包括監測計劃, 以確保符合水質、空氣及噪音管制的標準。

土地徵用

14. 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5.我們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將324CL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一九九三年六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將324CL其中一部分提升
為甲級,以便整理海床和為市中心擴展區建造永久的防波堤 。一九九五年七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將324CL其中一部分提
升為甲級,這項工程包括為P2/D8交界處進行建議的天橋 地基打樁工程。

16.我們已委聘顧問為建議的工程進行勘測及詳細設計,所 需費用為30萬元。這筆費用已在整體撥款分目7008CX5
新市鎮及市區發展工程計劃的顧問費及雜費和大規模內部 勘測工作」項下支付。有關顧問已完成詳細設計及圖則。 建議工程擬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展開,一九九七年四月竣
工。

17.324CL的餘下部分會由一九九七年七月起分階段實施,以 便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完成。

1--無化學作用建築廢物是建造業所產生的廢物,包括泥土、碎石、三合土和建築物的瓦礫(例如磚 和批盪)。
2--這是將軍澳唯一可循陸路前往的公眾傾卸場。將軍澳第137區第I階段另有一個公眾傾卸場,但只 循海路收集愛秩序灣駁運站的公眾傾卸物料。
3 -- 擴展區包括將軍澳第65、66、67和72區的部分地方,以及第68區的全部地方。
4 --工務小組委員會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通過將327TH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5 --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以往的整體撥款分目7008CX已由整體撥款新分目7100CX「為選自
工務計劃丁級工程的項目進行新市鎮及市區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所取代。財務委員會已於一
九九六年三月八日批准這項新整體撥款。


PWSC(96-97)54附件

324CL-將軍澳發展計劃第III期餘下的
土木工程--估計施工階段的顧問費分項 數字


顧問人員的費用


按每人計
的預計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

估計費用
(百萬元)

(a) 合約管理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00

0.15

40

16

3.0

3.0

0.154

0.008

(b)擬備工程完成後 的修訂圖則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0.10

0.45

40

16

3.0

3.0

0.015

0.023

顧問人員費用總額

0.200

  1. 採用倍數3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 接費和利潤在內的員工費用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 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 第40點的月薪為51,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 270元。)
  2. 上述數字乃根據拓展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建議 的顧問工作是將軍澳新市鎮發展計劃第III期整體顧問合 約的一部分。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