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PWSC(96-97)15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總目706-公路
運輸-道路
552TH-全港主要道路重建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將552TH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新屋
嶺附近的文錦渡路及堅拿道東至軍器廠街一段駱克道的
重建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556
萬元;及
- 將552TH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本港許多道路的有用經濟年限已經屆滿或即將屆滿。因此,
必須為這些道路進行重建及修復工程1 。
2. 路政署署長建議將552TH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俾能進行全港主要道路其中兩段的重建工程。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556萬元。這項建議獲運輸司支持。
3. 全港主要道路重建工程包括 -
- 九段道路的重建工程,詳情載於附件;
- 相關的道路修復工程;及
- 附屬道路、渠務、照明設備和環境美化改善工程。
4. 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是重建下列道路 -
- 新屋嶺附近的文錦渡路(附件第6項);及
- 駱克道 - 介乎堅拿道東與軍器廠街之間一段(附件第7項)。
5. 新屋嶺附近的文錦渡路及介乎堅拿道東與軍器廠街之間的
一段駱克道,其有用經濟年限均已屆滿。路政署署長認為有
需要重建這些道路,而這項安排會比進行費用較昂貴的維修
工程更具經濟效益,因為維修工程最多只能延長有關道路的
使用年期一至兩年。
6.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建議工程的建設費用為1億556
萬元(見下文第7段),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a) 重建工程 | 58.95
|
(b) 附屬道路、渠務、照明設備和環境美化改善工程 | 15.65
|
(c) 應急費用 | 7.47
|
小計 (按1995年12月價格計算) | 82.07
|
(d) 通脹準備金 | 23.49
|
總計(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105.56
|
7. 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價格)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
1996 - 97
|
4.60
|
1.07500
|
4.95
|
1997 - 98
|
29.75
|
1.18250
|
35.18
|
1998 - 99
|
29.22
|
1.30075
|
38.01
|
1999 - 00
|
12.40
|
1.43083
|
17.74
|
2000 - 01
|
4.00
|
1.54708
|
6.19
|
2001 - 02
|
2.10
|
1.66311
|
3.49
|
|
82.07
|
|
105.56
|
8. 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二零零二年期間工資及建造價
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
未能確定道路的地底情況,故有關工程將按重新計算工程數
量的標準合約招標。合約亦定有可因應通脹調整投標價格的
條文,因為合約期限超過21個月。
9. 這項工程計劃並不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加。
10. 我們曾於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就重建新屋嶺附近的文
錦渡路,徵詢北區區議會轄下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意見。各
委員不反對建議的工程。我們亦曾於一九九六年三月五日就
介乎堅拿道東與軍器廠街之間一段駱克道的重建工程,徵詢
灣仔區議會轄下交通運輸委員會的意見。各委員大致上不反
對建議的工程,惟政府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以確保在工程
進行期間,沿駱克道的車輛交通能保持暢順。為解決他們的
憂慮,我們會實施適當的交通管理措施,並在工程合約內列
明有關的條文,以便盡量減少在重建工程進行期間對駱克道
一帶的交通造成影響(見下文第18段)。
11. 環境保護署署長已於一九九四年七月和九月,分別就上文
第4段(a)項和(b)項所述的工程,完成環境檢討。檢討結論是
建議的工程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的重大影響,故無須就每項
工程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至於短期影響方面,我們會實
施有關合約所定的減輕污染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
噪音和地盤徑流,使其符合既定標準和準。
12. 建議在駱克道進行的工程無須徵用土地,而文錦渡路的工
程則只需清理政府土地。
13. 我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將552TH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14. 一九九五年四月,各委員同意將552TH其中一部分提升為
甲級,以便重建三個路段 (附件第1至3項) ,按一九九四年十
二月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3,200萬元。各委員亦於一九
九五年七月,同意將這項工程計劃的另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以便重建介乎龍躍頭與坪輋路之間的一段沙頭角公路 (附件
第4項),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4,940萬元。一
九九六年二月,各委員又同意將這項工程計劃的另一部分提
升為甲級,以便重建介乎銀岬路與大㘭門路之間的一段清水
灣道(附件第5項),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5,237
萬元。
15. 在一九九五年十月和一九九六年四月,運輸司根據道路(工
程、使用及補償) 條例,分別批准進行建議重建文錦渡路和
駱克道的工程。我們已運用內部人手,完成大部分詳細設計
及施工圖則。
16. 文錦渡路重建工程定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展開,一九九九年
四月完成;而駱克道工程則定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展開,一九
九九年十二月完成。
17. 為盡量減少重建期間對交通的滋擾,我們會分階段逐條行
車線進行建議的工程。我們會在文錦渡路增設一條臨時行車
線,俾實施臨時交通改道安排,以便在重建期間,維持目前
兩條行車線往中國和一條行車線往九龍的安排。
18. 至於駱克道方面,我們會在正常辦公時間外(即晚上七時
至早上七時)進行主要路口的重建工程。在重建期間,為使灣
仔區保持合理的交通流量,軒尼詩道和告士打道將會作為替
代路線。此外,路政署署長將會-
- 在駱克道進行重建工程時,暫停使用或遷移有關路段
設有收費錶的停車位和巴士站;及
- 規定駱克道進行掘路工程的路段,不得超過35米長,
以盡量減低對上落客貨活動的影響。
實施上述交通管理措施後,有關路段在重建期間,將可整日
維持足夠的容車量。
19. 552TH餘下的工程涉及兩個路段(附件第8和9項)。我們擬
於一九九八年請求批准將維園道和告士打道的重建工程(附件
第8項)提升為甲級,以便與銅鑼灣天橋的重建工程(323TH工
程計劃項下工程)同時進行。我們亦擬於二零零零年,當駱克
道重建工程完成後,請求批准將告士打道支路的重建工程(附
件第9項)提升為甲級。
(GG623)
PWSC(96-97)15 附件
* 1. 大潭道
* 2. 佛光街 - 介乎漆咸道北與常盛街之間一段
* 3. 秀茂坪道(部分)及秀明道
@ 4. 沙頭角公路 - 介乎龍躍頭與坪輋路之間一段
+ 5. 清水灣道 - 介乎銀岬路與大㘭門路之間一段
# 6. 新屋嶺附近的文錦渡路
# 7. 駱克道 - 介乎堅拿道東與軍器廠街之間一段
8. 維園道及告士打道 - 介乎興發街與馬師道之間一 段
9. 告士打道支路 - 介乎分域街與波斯富街之間一段
* -- 已提升為甲級571TH.
@ -- 已與528TH一併提升為甲級 585TH.
+ -- 已提升為甲級 598TH.
# -- 現建議提升為甲級
(GG623)
1 --道路重建工程是全面更換路面。這類工程包括將整段路面掘開,然後重建。道路修復工程是在
路面進行結構修葺及鞏固工程,以延長其使用年期。
Last Updated on 3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