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事項
|
---|
I. | 通過九六年二月二日上次會議紀錄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610號文件容後奉上)
|
II. | 續議事項
|
III. | 九六年二月七日提交立法局的附屬法例法律顧問
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82號文件容後奉上)
|
IV. | 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629號文件)
|
V. | 法律顧問就尚待處理的條例草案提交進一步報告
- 死因裁判官條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85號文件容後奉上)
- 1996年人民入境管理隊(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84號文件容後奉上)
|
VI. | 九六年二月十四日立法局會議處理的尚待商討事項
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東京三菱銀行條例草案
東京三菱銀行(附屬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
VII. | 事務委員會/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提
交報告
- 研究1995年肺塵埃沉著病(補償)(修訂)條例草
案小組委員會提交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612號文件)
- 研究七項於九六年一月十日及兩項於九六年
一月十七日分別提交立法局的附屬法例小組
委員會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637號文件容後奉上)
- 研究議事程序事宜小組委員會--條例草案審
議委員會/小組委員會的限額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639號文件容後奉上)
- 立法局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在公
眾地方展示宣傳品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732號文件容後奉上)
|
VIII. | 其他事項
- 研究現行法例真確中文本小組委員會新成員
組合
謹請議員通過鄭家富議員加入成為小組委員
會的成員。
- 內務委員會就區永祥及黃銓明一案成立的代
表團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640號文件容後奉上)
- 行政局就爛角咀400千伏輸電纜所作的決定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