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事項
|
---|
I. | 通過九五年十一月三日上次會議紀錄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99號文件容後奉上)
|
II. | 續議事項
建議由內務委員會派遣代表團列席聯合國禁止
酷刑委員會將於九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舉行的
聽證會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162號文件容後奉上)
|
III. | 九五年十一月八日提交立法局的附屬法例法律顧
問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1號文件容後奉上)
|
IV. | 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08號文件)
|
V. | 根據立法局會議常規第42(3A)條轉交內務委員會的
條例草案法律顧問報告
- 1995年醫生註冊(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4號文件容後奉上)
- 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3號文件容後奉上)
|
VI. | 將於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立法局會議處理的事項
- 問題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41號文件)
- 聲明
未接獲擬發表聲明的通知。
- 政府動議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
第7(3)條提出的三項決議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2號文件容後奉上)
- 條例草案--首讀及二讀
- 地產代理條例草案
- 1995年罪犯自新(修訂)條例草案
- 「失業援助金」動議辯論--由陳婉嫻議員
提出
有關措辭已於上次會議審議。
- 「監管煤氣的供應及收費」動議辯論--由
劉千石議員提出
有關措辭已於上次會議審議。
|
VII. | 預先就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立法局會議舉行的
動議辯論給予通知
- 「越南船民問題」動議辯論
上述動議(隨文附上措辭)將由周梁淑怡議員
提出。
- 「台灣旅客入境簽證」動議辯論
上述動議(隨文附上措辭)將由任善寧議員提
出。
|
VIII. | 事務委員會/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小組委員會
提交報告
- 研究1995年建築物(管理)(修訂)(第3號)規例
及1995年海魚養殖(修訂)規例小組委員會提
交的中期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15號文件容後奉上)
- 研究槓桿式外匯買賣(造訪)規則小組委
員會提交的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14號文件容後奉上)
- 研究議事程序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的報告
處理條例草案的程序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作出口頭報告。
|
IX. | 其他事項
- 香港導遊區永祥及市民黃銓明事件
楊孝華議員所提交的文件隨附於後。
- 聯合國人權事宜委員會的審議結論及委員會
主席的聲明
有關的文件容後奉上。劉慧卿議員將會建議
內務委員會主席去函鳴謝人權事宜委員會的
17位成員,並敦促他們繼續注視有關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