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委員會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會議議程

日期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時間:下午四時三十分

項目 事項
I.通過上次會議摘錄
(下午四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五分)
II.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午四時三十五分至四時四十分)
(附錄I--尚待討論的事項一覽表)
III.外判案件的政策
(下午四時四十分至五時二十分)
(附錄II--律政署提供的參考文件)
(附錄III--香港大律師公會提交的意見書)
(只有英文本)
IV.跟進1995年司法(雜項規定)(第2號)條例草案的有關事宜
(下午五時二十分至五時四十分)
(附錄IV-- 律政署提供的參考文件)
(附錄V-- 立法局秘書處擬備的參考文件)
V.廢除有關性罪行的佐證提醒的諮詢文件
(下午五時四十分至六時)
(附錄VI--律政署提供的諮詢文件)
(附錄VII-- 法律顧問擬備的參考文件)
(文件隨後奉上)
VI.法官在法院以外所作的陳述
(下午六時至六時十五分)
(附錄VIII--司法機構政務長提供的參考文件)
(附錄IX-- 法律顧問擬備的參考文件)
(文件隨後奉上)
VII.特委高等法院大法官
(下午六時十五分至六時二十五分)
(附錄X--司法機構政務長提供的參考文件)
VIII.其他事項
(下午六時二十五分後)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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