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780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ES/1

立法局經濟事務委員會及
立法局規劃地政及
工程事務委員會聯席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地  點: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

    立法局經濟事務委員會

    唐英年議員(主席)
    詹培忠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華明議員
    楊孝華議員
    陳鑑林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立法局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何承天議員(主席)
    陳偉業議員(副主席)
    顏錦全議員

缺席委員 :

    立法局經濟事務委員會

    羅祥國議員(副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
    李國寶議員
    劉健儀議員
    黃震遐議員
    黃秉槐議員*
    黃宜弘議員*
    張炳良議員
    劉千石議員

    立法局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劉皇發議員
    夏佳理議員
    涂謹申議員
    蔡根培議員
    曾健成議員

    (有*者亦為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委員)

其他出席議員 :

    黃偉賢議員
    朱幼麟議員
    李啟明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經濟司
蕭炯柱先生
新機場工程統籌署署長
林中麟先生
民航處處長
施高理先生
機場管理局行政總監
董誠亨博士

列席職員 :

總主任(1)4
陳慶菱女士
高級主任(1)6
薛鳳鳴小姐



選舉主席

唐英年議員獲選為是次會議的主席。

香港機場的第二條跑道及有關設施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機場委員會會議紀要」及以「香 港新機場的第二條跑道及有關設施」為題的撮要報告 已於會議席上提交)

簡介

2. 主席告知議員,是次會議應政府當局的要求而召開。 鑑於此事極為重要,他與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主 席何承天議員均同意,儘管通知時間短促,亦應召開是 次會議。

3. 蕭炯柱先生應主席的邀請向議員解釋,在通知時間短 促的情況下召開是次會議,目的是盡早向立法局議員簡 介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以下簡稱「聯絡小組」)機場委員會 中英雙方就興建新機場第二條跑道達成的共識。中英雙 方只是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二)、即是次會 議舉行前兩天,方就盡快進行第二條跑道的設計、興建 工程及啟用的建議取得共同意見。雙方剛於今早簽訂會 議紀要,而政府當局希望在會晤機場顧問委員會及新聞 界前,先向立法局議員簡介此事。

4. 部分議員質疑當局在決定過程中,未有充分諮詢立法 局及市民的意見,蕭先生回應時強調,當局在向籌備委 員會簡介此事之前,早於一九九六年三月向經濟事務委 員會作出簡介。其後更於一九九六年五月向該事務委員 會提交一份進度報告,將最新發展告知議員。(秘書處附 註:該份進度報告已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發出的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464號文件送交議員。)政府 當局在過去兩年曾收到及聽取有關行業(包括旅遊業及航 運業)、有關的專業團體及機場顧問委員會表達的意見。 當局在決定盡快進行第二條跑道的工程時,已考慮該等
意見。

擬議進行的工程及財政影響

5. 董誠亨博士向議員簡述與興建第二條跑道有關的工程 的規模。該等工程包括跑道本身、兩條平行滑行道、滑 行道系統的連接處及Y型客運廊西北翼。此一新翼可在 目前第一期工程所興建的38個閘口以外增建10個設有連 機天橋通道的閘口。所有工程預計會在一九九六年秋季 展開,並希望可於一九九八年秋季前竣工,或在機場第 一期工程於一九九八年四月竣工後約六個月完成。以一 九九八年底的當日價計算,是項工程的建築成本總額預 計為43億港元,由下列兩個項目組成:

  1. 與建跑道、滑行道及有關設施的成本共22億元;及

  2. 西北客運廊停機坪及有關設施的成本共21億元。

6. 林中麟先生向議員簡述撮要報告附件D所載列有關 第二條跑道的政府設施。該等設施的建造成本預計為6 億港元(以當日價計算)。他表示政府當局會於稍後向財 務委員會提出該等設施的撥款建議。

7. 一名議員指出,由於政府設施是第二條跑道工程的組 成部分,自從當局就進行第二條跑道建築工程的協議作 出決定後,撥款建議須提交財務委員會的情況會變為既 成事實。林先生回應時解釋,聯絡小組機場委員會所達 成的協議,只關乎在機場管理局(以下簡稱「機管局」) 權限內的第二條跑道及有關設施的事宜,相關的政府設 施並不屬會議紀要的範疇。蕭先生補充,一九九一年簽 訂的新機場諒解備忘錄規定,中英雙方在進行任何其他 主要的機場工程之前,會進行討論及取得共同意見。他 向議員保證,政府當局會依循正常的程序申請興建政府 設施所需的撥款,並須取得財務委員會的批准。

8. 一名議員問及興建政府設施所需的額外6億元,對一 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財政預算有何影響。林先生在答覆 時表示,當局會就該項承擔的款項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批 准,但就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撥款而言,該項承擔的 款項預計為1 000萬元左右。

對機管局財政狀況的影響

9. 一名議員質疑,機管局有信心能單靠借貸籌集43億 元,是否由於政府過往注資過多所致。他亦關注政府對 機管局財政管理的監察是否充分,使市民的利益獲得保 障。董誠亨博士回應時表示,機管局有信心能借得第二 條跑道所需的全部資金,是由於第一期工程所需的82億 元的財務安排極為理想。他確認政府的股本注資確實有 助改善機管局的財政狀況,從而提高其借貸能力。

10. 蕭先生進一步指出,機管局的財政狀況極佳,此非 因為擁有大量現金儲備,而是銀行認為機管局有可靠的 收入來源,因此機管局在銀行借貸方面亦能取得非常優 惠的條件。機管局的財政實力,亦是由於本港經濟繼續 繁榮,因而預計對航空交通的需求會有大幅增長所致。 蕭先生應議員的要求,答應就第二條跑道的融資安排及 機管局的財政狀況提供有關的資料。

11. 關於政府對機管局財政管理的監管,林先生指出, 機管局董事會內有政府的代表,而新機場工程統籌處亦 擔任監察的角色。截至目前,機管局一直能控制第一期
工程的建築成本。

12. 議員關注在機管局權限內的第一條及第二條跑道及 有關設施中政府股本及向非政府機構借得的資金的比率。 林先生就此方面指出,中英雙方簽訂的新機場諒解備忘 錄,規定政府注資機管局的股本不得少於366億元,而 在機場工程第一期竣工時,機管局所借的款額不得超逾 116億元。由於機管局能有效地控制成本,以及政府嚴 密監察,機管局的財務狀況非常穩健。最高借貸款額不 大可能會超逾諒解備忘錄就第一期工程訂定的限制。

13. 一名議員建議,市民應有機會投資於新機場。他問 及機管局有否計劃發行債券,以籌集第二期跑道的部分 工程費用。董誠亨博士在回應時指出,機管局一直有意 讓市民參與新機場的工程,並正在就此方面諮詢香港金 融管理局有關機管局發行債務證券的各項計劃的意見。 然而,機管局在現階段尚未就直接向銀行借貸及經由發 行債務證券籌集第二條跑道工程的資金比例作出決定。 該名議員指出,為着行政上的方便,機管局或許偏向直 接向銀行借貸。他促請政府當局密切監察第二條跑道工 程的財務安排,勿忘需讓市民有機會投資於新機場。

外判第二條跑道建築工程的方法

14. 機管局表示將會與現時的承建商商議,以期將第二 條跑道的建築合約判給該等承建商,而不再進行公開競 投的工作;部分議員對此表示關注。一名議員指出,此 項安排會令現時的承建商處於較佳的談判地位,並剝奪 其他承建商參與建築工程的機會。

15. 董誠亨博士回應時解釋,機管局董事會曾深入研究 此事,並認為不會出現該種情況,因為機管局已備有第 一期工程合約價格的詳細資料,而該等價格透過競爭激 烈的競投程序而釐定。董誠亨博士強調,截至目前,有 關承建商的表現優異,倘再加上利用現有的器材及專業 人才,工程合約的價格肯定對機管局有利。然而,若機 管局與該等承建商的商議陷入僵局,機管局董事會便會 考慮應否以投標的方式批出合約。

16. 蕭先生補充,機管局並未有排除以公開招標方式批 出第二條跑道工程合約的可能性。林先生進一步解釋, 由工務司出任主席的機管局工程委員會負責監察機場工 程的合約事宜。倘經商議後,合約條件未能提供最佳的 經濟效益,工程委員會可建議董事會將合約公開競投。

對第一期工程進度的影響

17. 議員關注兩期工程的資源分配問題,董誠亨博士保 證,機管局會注意確保不影響第一期甲工程準時及在預 算開支範圍內順利完工,並會盡可能按次序規劃所有新 的工程;而承建商的資源及機管局的監督人員只會在第 一期甲工程竣工後,方會調派往第二條跑道工程的工作。 因此,新工程所需的額外人手極少,而有關的監督人員 及工人只須受僱較長的時間。

18. 林先生補充,政府當局亦曾與機管局商討,以確保 第二條跑道的工程不會妨礙第一條跑道的工程完工。在 此方面,新機場工程統籌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機場工程的 進度。該署會繼續向立法局提交每一季度的報告,載列 每項設施的進度細節,並列明已完成部分的百分比及涉
及的累積開支。

第二條跑道工程所需工人的僱用事宜

19. 一名議員問及,政府當局及機管局會以何等方式確 保第二條跑道的工程會優先聘用本地工人。他指出,如 現時的承建商獲批第二條跑道的合約,他們或偏向延長 目前受僱的輸入勞工的合約,由該等工人進行第二條跑
道的工程。

20. 林先生在回應該名議員的關注事項時表示,政府當 局及機管局一直均維護一項原則,就是只有在無法聘得 合適及符合資格的本地工人時,承建商才會獲准輸入其 他地方的工人。勞工處已定下一套程序,以防止未經授 權輸入勞工的情況出現。他得悉該處已於最近檢討有關 程序,並已改善與維護該項原則有關的程序。

對民航處的影響

21. 在第一條跑道啟用後不久,第二條跑道將會投入服 務。關於當局預計此種情況會對民航處有何影響的問題, 施高理先生表示,為應付日後的需求,隨着第一條及第 二條跑道啟用,該署會加快招聘航空交通控制員的計劃。 至於購置器材方面,第二條跑道所需的器材,可納入第 一條跑道的購置計劃內。他預計整體的影響並不會太大,
而該處亦能應付。

設有連機天橋通道的閘口是否足夠

22. 關於設有連機天橋通道閘口的飛機停機位是否足夠 的問題,董誠亨博士表示,預計48個設有連機天橋通 道的閘口,即使在繁忙時間亦可為多至90%的乘客提 供服務。一名議員認為,為方便乘客,機管局應鼓勵 航空公司利用設有連機天橋通道的閘口,而不應鼓勵 使用遠方的閘口。董誠亨博士表示,最近機管局曾與 航空公司討論分配停機位的事宜,大部分航空公司均 表示會選擇使用設有連機天橋通道的閘口。他表示, 在此類停機位可供使用時,機管局定會盡量鼓勵航空 公司加以使用。董誠亨博士在回答主席時進一步表示, 機管局尚未就設有連機天橋通道的停機位及遠方停機 位的收費作出決定。然而,機管局會詳細研究兩類停 機位收費的適當及公平定價,並會考慮議員所關注的
問題。

新機場的預測運作容量

23. 關於在完成第二條跑道後新機場的預測運作容量, 以及可否進一步擴展的前景,董誠亨博士表示,擁有 兩條跑道的新機場將可順利運作,滿足直至二零一零 年及以後的航空交通需求。然而,由於每年的客運增 長預測為6%,而航空貨運的增長或會更高,機管局 有需要就此時限內所需的額外設施訂定計劃。在二零 一零年以前,機管局將會研究需否興建中央客運廊及 第二座機場大樓。由於不大可能需要在機場興建第三 條跑道,當局仍未就其可行性進行研究。

機管局員工的聘用條款

24. 關於機管局員工的聘用條款,董誠亨博士表示, 自一九九四年初起,所有機管局的新僱員均按本地僱 員的條款受聘。隨着自然的人事變動及在續約時更改 條款,以海外僱員條款受聘的僱員數目經已減少。

25. 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十一時四十分結束。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