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725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TP/1

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期:一九九六年五月九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
地點: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劉健儀議員(主席)
    黃偉賢議員(副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
    陳偉業議員
    何敏嘉議員
    李永達議員
    陳榮燦議員
    張漢忠議員
    李啟明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任善寧議員

缺席委員:

    何承天議員
    黃宜弘議員
    蔡根培議員
    何俊仁議員
    劉千石議員
    羅祥國議員

出席議員:

    陳鑑林議員(非委員的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議程第III項

    運輸司
    鮑文先生
    副運輸司
    梁世華先生
    首席助理運輸司
    鄭陸山先生
    首席助理規劃環境地政司/規劃
    黃永康先生
    運輸署署長
    任關佩英女士
    署理海事署助理署長/港口服務
    譚百樂先生
    海事署總經理/港口運作
    區能達先生
    民航署航空交通總經理
    許致深先生
議程第IV項

    運輸司
    鮑文先生
    副運輸司
    梁世華先生
    副運輸司
    鄒耀南先生
    首席助理運輸司
    利敏貞小姐
    運輸署署長
    任關佩英女士
    運輸署助理署長
    區永禧先生
    經濟科高級庫務會計師
    徐健明先生
議程第V項

    運輸司
    鮑文先生
    副運輸司
    梁世華先生
    副運輸司
    鄒耀南先生
    首席助理運輸司
    劉國材先生
    運輸署署長
    任關佩英女士
    運輸署助理署長
    黃振亞小姐
    運輸署總運輸主任
    袁立本先生
議程第VI項

    運輸司
    鮑文先生
    副運輸司
    梁世華先生
    首席助理運輸司
    劉國材先生
應邀列席人士:

議程第IV項
新大嶼山巴士公司(1973)有限公司代表

    董事總經理
    黃良柏先生
    董事
    黃松柏先生
議程第VI項
地下鐵路公司代表

副總監(車務工程)
祈輝先生
公司業務經理
梁陳智明女士
營運經理
許業雄先生 列席職員:

    總主任(1)2
    甘伍麗文女士
    高級主任(1)4
    譚鴻標先生

IV.重續新大嶼山巴士公司專營權
專營權的年期
票價
改善服務
監察表現
專營權
東涌道的巴士服務
V.大嶼山的士加價申請
VI.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地鐵列車服務中斷事件
載客量
處理緊急事故及危機
人流控制
乘客緊急警鐘掣
通風設備
保險設備
外界監察
VII.其他事項

I. 通過會議紀要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268,1357,1275及1341號文件)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一、三月十四
日及三月二十七日的會議紀要經議員確認通過。

II.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59號文件附錄I)
下次會議定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舉行,
討論以下事項:
  1. 西區海底隧道的接駁道路;
  2. 泊車位需求研究中期報告;
  3. 高齡人士票價優惠;及
  4. 跨部門統籌封閉道路的事宜。
議員同意把今次會議延長至三小時,使每一議項均有充分時
間討論。

3.單仲偕議員欲向事務委員會介紹他就地下鐵路、九廣鐵路
及輕便鐵路票價調整事宜提出的議員條例草案。鑑於條例草
案尚末在憲報刊登,議員同意暫定把這議項納入一九九六年
七月下次會議的議程內。主席順帶告知議員,立法局秘書處
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現正研究外國監察鐵路票價的做法
,報告將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初備妥。

4.經副主席提議,建議中的西部走廊鐵路工程計劃會納入尚
待討論事項一覽表內,供日後討論。議員記得上次在一九九
六年一月十一日的會議上討論此事時,當局答應約三個月後
匯報評估這項工程計劃的進展。

(會後補註: 事務委員會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三日的會議上討
論西部走廊鐵路工程計劃,會上議員同意成立小組委員會,
負責監察該計劃的進展。)

5.關於屯門公路大欖段的仲裁事件,議員接納副主席的提議
通過要求當局匯報最新情況,並告知議員該路段的擴闊工程
會否繼續進行。
(會後補註: 當局提供的最新資料已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
日隨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51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III.跨境基建發展及交通安排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77號文件附錄II)

6.主席匯報,議員對於基建協調委員會(基協會)所制訂的中港
主要基建計劃表示關注,因此建議提出討論。除了想更了解
這些計劃外,議員亦希望知道跨境的海、陸、空交通安排。

7.鮑文先生應主席所請,向議員介紹基協會。他告知議員,
基協會成立於一九九四年年底,是中港就跨境基建發展事宜
交換意見的渠道。該會成員包括本港的規劃環境地政司、經
濟司、運輸司及多個政府部門的代表,以及中方的對等官員
。鮑文先生表示,基協會的工作非常成功,已就多項事宜達
成協議。他強調基協會所達成的共識對雙方均不具約束力,
推行計劃所需的資源得由雙方政府各自籌措。

8.黃永康先生隨即概述基協會工作的重點。規劃環境地政科
負責統籌基協會的工作,並參與公路、 橋樑及海上航道工程
事宜。鮑文先生、黃先生及許致深先生繼而闡釋基協會轄下
四個專家小組的工作。

  1. 海上航道專家小組
    中方曾表示有需要開拓一條直達蛇口的海上航道。小組
    已達成共識,認為有需要研究在大嶼山以西珠江附近開
    拓銅鼓航道的可行性。
  2. 公路橋樑專家小組
    此專家小組處理修築道路橋樑的策略性規劃,現正審議
    中方提出的兩項建議,即連接珠海及香港的伶仃洋大橋
    及橫跨后海灣,連接蛇口及香港西部的深圳西部通道。
    香港政府已委託顧問公司評估兩項工程對環境、土地同
    途、交通及運輸基礎建設的影響。基協會日後會再討論
    上述建議。
  3. 空中交通管制專家小組
    此專家小組負責統籌南中國近香港一帶各機場的空域管
    理及空中交通管制事宜。專家小組定期與深圳機場及澳
    門機場的官員開會,商討航空程序、空中交通管制程序
    及空域管理事宜。統籌工作一向進展順利。關於赤鱲角
    新機場,當局深信該組專家定能及時制訂多套有效的相
    關程序。中方與港方一向通力合作,在技術層面預計不
    會遇到重大問題。
  4. 鐵路專家小組
    此專家小組由運輸司擔任主席。小組同意繼續以羅湖為
    客貨運過境通道。此外,由於中方非常有興趣發展都會
    式的運輸系統,故現正積極研究在落馬洲闢設一條新的
    旅客過境通道,連接香港計劃興建的西部走廊鐵路與深
    圳其他交通工具的建議。

基協會的角色

9.鮑文先生回應副主席的問題時,證實基協會並非決策機構
,跨越一九九七年的工程,必須與聯合聯絡小組協商。他又
強調,高層人員互相交換意見非常重要,可加深雙方的了解
,有助進行討論 。

10.鮑文先生回答一位議員的詢問時表示,決定西部走廊鐵路
應由何方興建並非基協會的責任。任何事項在納入基協會的
議程前,初步決定均已作出。他證實基協會主要是一個技術
委員會,而聯合聯絡小組則會研究跨越一九九七年而又具財
政影響的工程,兩者可同時接受諮詢。在鐵路工程方面,鮑
文先生表示,本港兩間鐵路公司中國的鐵路公司素有密切聯
絡,以便交流技術資料。

11.鮑文先生為糾正一項錯誤的觀念,指出並非中方才可向
基協會提出建議。事實雙方均可提出建議,他更舉出由港方
提議興建的落馬洲客運站為例,以資說明。關於基協會與政
治顧問辦公室之間的交往,鮑文先生證實,處理影響深遠的
事件時,亦會諮詢政治顧問。他補充,基協會其中一位成員
是政治顧問辦公室的代表。

興建橋梁的建議及公開資料

12.議員問及研究中方提議興建的伶仃洋大橋及深圳西部通
道的時間表,以及兩項工程對本地交通的影響。黃先生回答
時表示,規劃署委託的顧問公司會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完成分
析工作,或許會在基協會今年夏季舉行下一次會議時向該會
匯報結果。他未能預計日後有何跟進行動,同時強調現正進
行的只是非常初步的研究。鮑文先生補充,基協會已同意這
些橋樑只供前往香港的車輛使用,而非通往中國其他地區的
捷徑。本港會策劃興建新路,應付日趨繁忙的跨境交通,暫
時命名為Y幹線的道路便是一例。

13.鮑文先生回應主席的詢問時證實,上述兩條橋樑的起點
與終點尚未確定,此問題會在第三次綜合運輸研究中考慮。
黃先生補充,有關方面會擬定多個方案,以估量本地的道路
網可如何與建議的兩項工程互相配合。

14.主席問及公布顧問公司報告書的問題,黃先生回答時表
示,過早公布恐會引起混亂,待顧問公司擬定明確的建議後
始行公布較為適宜。議員擔心他們會被迫接受基協會的決定
,為釋議員的疑慮,黃先生澄清,推展該等工程前,須依循
慣例申請撥款。鮑文先生重申中港雙方並無就基協會所作的
決定作出承諾。

15.議員關注到資料可能過早洩漏的問題,尤其是中方可能
以其自已的方式,透露基協會所討論事項的資料,此情況香
港政府也不能控制。鮑文先生指出,地方政府的建議不受中
央政府支持的事例在中國時有發生,因此過早透露資料的做
法應該避免。

過境通道的交通容量

16.一位議員問及過境通道的交通容量是否已達飽和,他擔
心從中國到香港的車輛會隨著基建項目陸續落成而激增,使
新界西北部的交通情況更趨惡化。鮑文先生表示,現時每天
過境的車輛約有20,000架次,他完全同意有需要使本港的道
路網能應付上述的發展,但他預計本港的交通不會過分擠塞。

17.鄭陸山先生補充,由中國經三處過境通道來港的貨車,數
目並無限制,但由中國進入香港的其他車輛數目則有限制。
由於交通流量預期會有所增加,當局計劃至一九九八年把落
馬洲現有的14 條過境行車線增加至24條。當局應主席所請,
答應擬備資料,交代過境通道的容量及使用過境通道的中國
車輛數目。
(會後補註: 有關資料已於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隨立法局95-96
年度第CB(1) 1697號文件送交議員。)

新渡輪碼頭

18.議員關注到除了位於尖沙咀的中國客運碼頭外,本港應增
建來往中港兩地的渡輪碼頭。梁世華先生回應此點時表示,
一個工作小組已完成研究,其結論是當現有碼頭的容量在二
零零五年達到飽和,本港便需要增建另一個碼頭,有關方面
會密切監察情況,以確定是否有需要更早推行增建碼頭的計
劃。工作小組已預選了11個地點,其中兩個位於屯門。工作
小組會詳細研究包括地區需求在內的整體需求,初步屬意在
荃灣海灣進一步填海區興建新碼頭。

19.部分議員認為尖沙咀的碼頭已達飽和,渡輪須等候半小時
才可以泊岸。他們認為屯門是興建新碼頭的較佳地點,尤其
是日後西部走廊鐵路將於該區興建。梁先生答應考慮議員的
意見。一位議員問及是否有可能興建一個提供境內及國際航
線的碼頭,鄭先生表示兩類碼頭的需要不同,最大分別是國
際航線碼頭須具備移民局及海關設施,以及劃定禁區。

香港至珠江三角洲各港口的渡輪服務

20.副主席注意到營辦香港至中國渡輪服務的公司均是中資機
構,使用中國註冊的船隻,他詢問是否這樣才容易申請到經
營中港兩地渡輪服務的批准。譚百樂先生表示,他注意到本
港及中國註冊船隻數目的差異,他強調這是商業事宜,海事
處無權過問。他解釋任何公司倘若建議提供能惠及香港的服
務,海事處實難以拒絕其申請。他固然不能代中國發言,但
他認為也許由於中國欠缺碼頭設施,致使香港的公司無意經
營前往中國的渡輪服務。關於中國註冊的船隻及中國船主所
須具備的證明,他證實中港兩地的要求相若。

21.關於規定在香港及中國水域航行的船隻購買第三者保險,
以及乘搭中國船隻的本港旅客顯然不受第三者保險的保障這
些問題,譚百樂先生證實,此事從未在基協會的會議上討論
。他告知議員,國際輪船服務不一定須要投買第三者保險,
另外,在香港水域航行的船隻必須遵守本港港口的秩序及符
合管制規定。他答應提供書面回覆,闡釋中國及香港分別慣
用的海事法例。
(會後補註: 上述資料已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九日隨立法局
95-96年度第CB(1)1493號文件送交議員。)

中國的道路標準

22. 一位議員匯報,很多貨車司機不滿中國的馬路水準太低,
而且維修不當。以廣深高速公路為例,路面便有不少裂縫,
而路旁又常見行人往來及小販兜售貨物。他促請當局向中方
反映這些意見。鄭先生表示,溝通這方面意見的最適當渠道
是工作小組就運輸管理事宜每季與中方官員舉行的會議及每
半年與廣東省官員舉行的定期會議。此外,當局又會留意報
章報道的投訴。鮑文先生補充,貨櫃車車主與司機、香港政
府代表及深圳有關當局定期舉行會議,亦是處理這些投訴的
適當渠道之一。

23.一位議員提議促請中方設立一條電話熱線,讓貨車司機向
中國當局投訴及尋求協助。鮑文先生表示,此事可透過跨境
聯絡渠道處理。

其他

24.當局應向事務委員會報告基協會的工作進展,這項建議獲
得議員支持。黃先生答應跟進此事。

IV. 重續新大嶼山巴士公司專營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59號文件附錄III及資料冊(只備中
文本),已隨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77號文件送交議員)

25.主席匯報,新大嶼山巴士公司現時的專營權將於一九九七
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該公司已向政府申請為期10年的新專
營權。她請議員注意,新大嶼山巴士公已提供一份業務資料
冊(只備中文本),以及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及當局均支
持新大嶼山巴士公司的申請。鄒耀南先生應主席所請,講述
附錄III 所載的資料冊。他表示交諮會考慮過新大嶼山巴士
公司的表現、財政狀況及發展計劃後,決定向行政局建議批
給新大嶼山巴士公司為期10年的新專營權。

26.新大嶼山巴士公司董事總經理黃良柏先生應主席所請,向
議員簡述其公司的業務及日後的發展。他強調新大嶼山巴士
公司在未來五年內會在其巴士上安裝輔助減速器,使巴士在
大嶼山彎曲陡峭的山路上行駛時更為安全,又會使用合乎環
保要求的引擎、為巴士裝上方便殘疾人士上落的設施,以及
引進新的車輛類別,例如行走新機場線、設有行李架的巴士
。他解釋較長年期的專營權可令銀行在提供貸款時減少憂慮
。他又強調,為改善服務,與乘客加強聯絡非常重要。為此
,新大嶼山巴士公司已成立由當地居民及大嶼山旅客組成的
乘客聯絡小組,每兩三個月舉行會議一次。

專營權的年期

27.關於批出為期10年的專營權的理據,鮑文先生稱此舉使大
嶼山巴士公司有充分時間進行投資及估量日後的發展。從經
營、投資與發展的角度來看,短於10年的專營期並不實際。

票價

28.議員談及新大嶼山巴士公司計劃增加空調巴士數量一事
時,表示擔心乘客日後可能被迫乘搭較昂貴的空調巴士。黃
良柏先生解釋,提供有空氣調節的公共運輸服務是大勢所趨
。新大嶼山巴士公司代表黃松柏先生表示,該公司大部分顧
客均是旅遊人士(周日是70%,假日是90%),他們對空調巴
士的需求預計會有所增加,尤以夏季為然,但他指出新空調
巴士的窗戶可以開啟,是否使用空氣調節可視乎天氣而定。
他表示乘客仍有多種類別的巴士服務可供選擇,並向議員保
證,該公司會妥為通知乘客有何服務可供選擇,以免產生混
亂。

改善服務

29.黃良柏先生認為大嶼山的巴士服務在過去幾年已大為改善
。他記得新大嶼山巴士公司接辦專營巴士服務前,乘客須苦
候一小時,才乘搭到前往寶蓮寺的巴士,現時乘客在梅窩甫
從渡輪登岸,便有巴士供他們乘搭。

監察表現

30.副主席詢問當局將按甚麼準則,進行中期檢討,以評估新
大嶼山巴士公司的表現。鮑文先生回答時表示當局會進行全
面的檢討,其中包括進行公眾諮詢。

31.一位議員問及出任新大嶼山巴士公司董事局成員的政府代
表,在監察該公司的表現方面發揮甚麼作用。區永禧先生回
應時說,新大嶼山巴士公司的表現可說令人滿意,交諮會只
接獲少量投訴,便可反映此點。黃良柏先生證實,針對新大
嶼山巴士公司的投訴甚少,他邀請議員往訪該公司的車廠,
深入了解運作情況。

專營權

32.主席注意到,新大嶼山巴士公司的表現一經證實未能令人
滿意,其他營辦商便會獲准經營與該公司相同的路線,故質
疑是否應重新考慮「專營權」一詞是否恰當。鄒先生承認「
專營權」這一中文詞語也許會令人誤解。

東涌道的巴士服務

33.預計大嶼山南部眾多居民將會乘搭機場鐵路,故前往東涌
的交通服務,需求會有所增加,一位議員因此詢問新大嶼山
巴士公司可向這些乘客提供甚麼服務。黃先生表示,新大嶼
山巴士公司擁有69部已登記的巴士,平均車齡是4.5年;在
周日行駛的巴士只有30-40部。在周末及假期,新大嶼山巴
士公司會租用車輛,應付大批旅遊人士的需求。因此,新大
嶼山巴士公司使用現有的車隊,將可在任何時間,在各條東
涌路線提供足夠的服務;但他補充現時東涌道非常狹窄,只
可供體積細小的巴士行走。

34.儘管交通流量預計會有所增加,東涌道卻未有擴闊,這點
令議員感到驚訝。任關佩英女士稱,青馬大橋在一九九七年
初通車前,東涌道將會暫時擴闊,利便較大型的車輛行走;
另外,沿路又會裝置照明設施。即使如此,該條道路仍然太
窄,不能改為雙程行車。規劃署現正制訂發展南大嶼山的長
遠策略。現時的郊野公園景色大多會得以保留。議員表示有
興趣參觀這條獨一無二、設有33個避車處的道路。
(會後補註:前往大嶼山視察新大嶼山巴士公司的運作及參觀
東涌道的活動已安排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舉行。)

35.議員不滿當局顯然忽略了為南大嶼山發展道路網。一位議
員堅決認為當局應興建由新機場至昂平大佛所在的新路。鮑
文先生重申當局即將進行檢討。梁先生補充,除大嶼山島上
的交通需求外,當局亦會顧及對外的運輸網絡。鄒先生亦補
充,當局已於一九九六年三月底招標營辦東涌與市區之間的
巴士服務。任關佩英女士為消除議員的疑慮,向議員保證當
局的目標是要確保該區有足夠的巴士服務。

36.主席感謝黃良柏及黃松柏兩位先生列席是次會議。

V.大嶼山的士加價申請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359號文件附錄IV)

37.主席報告,根據附錄IV所載的參考文件,交諮會建議大嶼
山的士收費應予提高,平均加幅為10%,於一九九六年七月
生效。

38.黃振亞小姐回應議員的詢問時表示,當局在建議加幅前,
曾按不同車程,比較巴士票價及的士收費。她又指出,一九
九五年針對大嶼山的士的投訴只有五宗。

39.議員關注的士司機實際可從建議的增幅得益多少。部分議
員詢問大嶼山的士車主會否仿效市區及新界的士車主在今年
較早時的做法,延遲提高車租。黃小姐回答稱,大嶼山島上
共有40多部的士,由車主自己駕駛的稍高於50%。她表示,
在一般情況下,當局不可能亦不宜介入磋商車租的事宜中,
但當局會監察這方面的情況。

40.黃小姐解釋,釐定比通脹率為高的加幅,是因為「落錶」
首二公里後每0.2公里的收費,須調整至最接近的10仙整數,
因此增幅便須定為10%。除這個因素外,其他已顧及的因素
計有業內人士是否可維持其財政能力、服務水平、投訴個案
的數目、與其他交通工具收費的比較及乘客可否負擔。議員
詢問大嶼山的士收費日後的增幅會否予以調整,以扺銷今年
增幅中超出通脹的部分。黃小姐表示備悉議員的意見。

41.一位議員指出大嶼山的士司機的收入近期有所減少,黃小
姐認為這是由於參觀大佛的熱潮已冷卻、經營成本(包括汽油
、維修及牌照等費用)上漲及新大嶼山巴士帶來競爭所致。

42.議員得悉有關大嶼山的士收費調整的附屬法例將於一九九
六年六月提交立法局省覽。

VI. 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地鐵列車服務
中斷事件

(地下鐵路公司在會上提交的簡報摘要,見附件) 43.主席表示上述事故備受議員關注,固此列為今次會議的議
項之一。儘管地下鐵路公司(地鐵公司)主席蘇澤光先生已知
會她,因事務委員會會議與地鐵公司董事局會議撞期,故他
未能出席,但主席有見及市民對此事的關注,決定此議項不
予押後討論。她繼而邀請地鐵公司代表簡略說明當天的事發
經過,以及評估服務中斷所造成的影響。她又要求代表詳細
講述地鐵公司計劃進行的緊急事故處理程序檢討。

44.梁陳智明女士為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發生的事故給乘客帶
來不便而致歉。她重申地鐵公司無意推卸責任,並告知議員
該公司已成立調查小組,負責調查事件的始末,她答應待調
查完成後,再向事務委員會交代。她繼而請祈輝先生及許業
雄先生向議員匯報事件的經過及事發時即時採取的行動。

45.許先生首先根據附件所載的簡報摘要,重點敘述引致一
九九六年五月六日所發生事故的一連串事件。祈輝先生接著
亦根據同一份摘要,解釋當天即時採取的行動。他強調地鐵
公司已成立調查小組,調查所有有關的事項。

載客量

46.議員問及每一列車的最高載客量為何。祈輝先生答稱,在
各種情況下透過模擬方法進行測試的結果顯示,每部列車最 擁擠時可載乘客約3,000人,一般載客量則是2,500人。

處理緊急事故及危機

47.議員批評地鐵公司即使在過去兩年已發生過六、七次嚴重
的列車延誤事件,但至今仍無力處理緊急事故;他們詢問地
鐵公司有否從以往的事故中汲取經驗,並應用於員工訓練課
程中。許先生回應時說,地鐵公司向有利用過往發生的事故
作為訓練教材,從中汲取教訓;但任何兩宗事故均不會完全
相同,因此在訓練過程中,要為每一種不同的情況設計模擬
訓練是極之困難的事。他請議員放心,每一車站均有制訂應
變計劃,處理緊急情況,統籌工作則由中央控制室負責。

人流控制

48.為紓解議員對人流控制問題的關注,許先生告知議員,每
一車站均有制訂控制人流的措施,把乘客數量維持於可容忍
的水平。所有這類措施都已納入地鐵公司的訓練課程中。舉
例而言,把入閘口關上或把電動梯級按停,便可減慢人潮湧
往月台的速度,此舉的目的是把乘客暫時留在車站大堂,直
至月台可容納他們為止。

49.關於月台助理員的任務,許先生澄清他們的責任是有效控
制月台的人群,其工作計有協助乘客進出車廂,以及關閉車
門。議員詢問地鐵公司是否可利用某些設備,得悉在繁忙時
間裏,整個地鐵系統內共有多少乘客。許先生指出,地鐵公
司可透過自動收費電腦系統,計算在整個地鐵系統內的乘客
人數,更可藉此計劃及提供列車服務,以應付需求,並且可
在正常的運作情況下,把繁忙時間內每部列車的平均乘客數
目控制於2,500人。

50.一位議員敘述他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在彩虹地鐵站的親
身經歷。他認為當天在該車站內,控制人流的工作絕難令人
滿意。許生回應時請議員注意,當天較早時觀塘線發生一名
乘客墜軌事件,使情況更為混亂。他表示,發生這次事故後
,地鐵公司已成立一個工作小組,檢討控制人流的程序。

乘客緊急警鐘掣

51.議員提議安裝訊號燈,顯示按動警鐘掣的乘客所在位置。
許先生覺得這提議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儘管現有列車的原本
設計並無包括這樣的設施;他指出機場鐵路的列車上便裝有
這種設備。他強調現時使用的設計,必須由乘客說出按動警
鐘掣的正確位置,及後又須用人手把警鐘掣調校回原位,這
種設計的目的是使每一宗求助個案都得到妥善的回應。

通風設備

52.祈輝先生回應議員時表示,地鐵的通風系統使溫度維持於
攝氏22度,列車上乘客多寡對溫度並無影響。一位議員指出
,他當天在車廂內,當時溫度肯定遠遠高於攝氏22度。

保險及賠償

53.議員擔心列車超載時不受保險所保障。祈輝先生指出地鐵
公司已投買綜合保險,保險公司每年會評估風險因素。關於
保險的詳細條款,梁陳智明女士答應於會後以書面作覆。至
於向地鐵公司索償的問題,梁陳智明女士證實該公司會考慮
合理的書面申索,並會個別處理。
(會後補註:地鐵公司的書面答覆已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
日隨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51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外界監察

54.議員促請地鐵公司研究是否有其他因素導致發生該次事件
;部分議員認為調查工作應有外界人士參與。鮑文先生回應
時表示,調查工作最適宜由地鐵公司進行。他告知議員,只
要有需要,地鐵公司一向會毫不猶豫地聘請專家。他又補充
,香港鐵路視察組經常與地鐵公司緊密合作。要決定外界人
士應否參與調查,目前尚屬言之過早;既然如此,鮑文先生
提議議員靜候地鐵公司的報告。

55.梁陳智明女士及許先生回應議員時表示,月台上是否應裝
置緊急求助電話,以及與提供救護車服務的機構互相協調,
確保獲得適當的緊急醫療服務等問題,均屬檢討範圍。一位
議員建議地鐵公司全面檢討已使用16年的各種系統的運作情
況及安全程度。祈輝先生則認為在現階段無此需要。

56.主席總結前促請地鐵公司盡快完成調查,然後再向事務委
員會交代。

57.主席順帶提到,她知道地鐵公司仍在研究是否可沿月台安
裝閃燈,使乘客注意列車與月台間之空隙。她促請地鐵公司
考慮閃燈癲癎症及精神病患者所造成的影響。許先生回應時
說,地鐵公司仍在搜集這方面的資料,尚未作出任何明確的
決定。

VII.其他事項

58.鮑文先生行將退休,離開公務員行列,這是他最後一次出
席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主席感謝他過去多次出席會議,對於
處理與運輸有關的事宜,貢獻良多。事務委員會全體議員祝
鮑文先生事事順遂。鮑文先生說他過去一直盡量抽空出席交
通事務委員會所有會議,雖然他知道議員與他偶然會持不同
的意見,但他仍感謝議員與他通力合作,並讚賞議員發表的
寶貴觀點與意見。

59.議事完畢,會議於下午十二時三十分結束。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