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录
日 期 : |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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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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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 立法局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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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者:
夏佳理议员(主 席)
司徒华议员
陈荣灿议员
郑耀棠议员
罗祥国议员
曾健成议员
非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成员
叶国谦议员
缺席者:
张炳良议员(副主席)
李鹏飞议员
李国宝议员
梁智鸿议员
张文光议员
何敏嘉议员
黃震遐议员
刘慧卿议员
李华明议员
黃秉槐议员
田北俊议员
郑家富议员
廖成利议员
吴霭仪议员
黃钱其濂议员
参与讨论个别项目的列席者:
郭谭佩仪女士 | 首席助理保安司(禁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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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慧敏医生 | 卫生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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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端仁先生 | 副公务员事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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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萧宝珍女士 |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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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宣威先生 | 副工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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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百灏先生 | 房屋署高级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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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升惕先生 | 房屋署高级屋宇保养测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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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则林先生 | 路政署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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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者:
黎年先生 | 副库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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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戴伟贤女士 | 财政科首席行政主任 (立法局事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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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华小姐 | 助理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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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蔡若莲女士 |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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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昌先生 | 高级主任(财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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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95-96)57 |
建议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预算
草案內,保留卫生署一个首席行
政主任(首长薪级第1点)编外职位
,以便继续借调一名政府人员到
香港戒毒会担任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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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C(95-96)59 |
建议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预算
草案內,保留总目46项下一个首
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4
点)编外职位,以便继续借调一
名公务员到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
担任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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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C(95-96)56 |
建议保留布政司署驻海外办事处
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
第2点)编外职位,直至一九九七
年六月三十日为止,以便继续借
调一名政府人员到英国政府外交
及联邦事务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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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副公务员事务司在答覆一位议员的询问时表示,除现有
职位外,香港政府并无向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借调其他
首长级或非首长级人员。
4.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C(95-96)55 |
建议在工商科开设一个首长级丙
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常额职
位,藉删除贸易署一个首长级丙
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编外职
位来作抵销,以便借调一名人员
到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秘书处任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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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关需要借调一名政府人员到设于新加坡的亚太区经济
合作组织秘书处任职的问题,副工商司表示,鉴于香港极
有需要参与及支持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的活动,此项借调
建议获得政府的支持。目前,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的16个
成员国当中,已有12个借调人员到该组织的秘书处任职。
由于香港会继续出任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因此,
有必要开设一个常额职位,以表明香港对亚太区经济合作
组织活动的长远承担。
6.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C(95-96)58 |
建议开设一个总屋宇保养测量师
(首长薪级第1点)常额职位,负责
掌管房屋署屋村统理处辖下新设
的屋村保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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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C(95-96)60 |
建议在路政署开设一个政府工程
师(首长薪级第2点)常额职位,以
加强路政署总办事处的首长级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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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9.会议于上午十一时正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